學士綜合能力試今起報考

  【本報訊】特區公報刊登行政公職局通告學士學位學歷程度的綜合能力評估開考,報考期限為八個工作日,由十月二十七日至十一月八日。
  開考旨在確定可成為要求具有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二款所指學歷的職程——高級技術員、獸醫、氣象高級技術員、翻譯員及文案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投考人的「合格」人士。
  本開考為統一管理制度的綜合能力評估開考,由行政公職局負責。對於本開考的「合格」人士而言,最後成績名單有效期五年,自公佈於公職開考網頁之日起計。
  凡於報考期限屆滿前具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不頒授學士學位的連讀碩士或連讀博士學位,並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特別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成年、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者,均可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