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舉行會議,討論政府使用新能源汽車的政策,多個政府部門代表列席。會後,委員會主席鄭安庭、秘書李振宇表示,為了配合國家邁向「3060」雙碳目標,特區政府積極推出各項措施。由於香港已確定2035年停發石化燃油車輛登記,被問澳門相關的路線圖以及時間表時,政府代表指本澳暫未有時間表,將盡快研究何時停止石化燃油車的登記及停止上路的路線圖。
他們表示,會上,政府介紹了現時推動淘汰老舊電單車、柴油車計劃,推動博企、巴士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工作,亦就協助現存私人樓宇加裝充電樁作出深入討論。
鄭安庭引述政府代表稱,針對現存本澳十二萬輛電單車,當局自今年三月推出《淘汰老舊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至今僅收到一千個申請,情況不理想。將研究如何加快淘汰老舊電單車的申請。有委員指出,本澳存在車輛電池充電、換電地點不足,未能滿足市民需求等問題。
政府代表亦指出,正推動巴士、的士使用新能源汽車。巴士引入了增程式巴士256架,未來將增至600架新能源巴士。現有130輛純電動的士。公務車輛方面,亦更新換代,逐步更換為電動車。
鄭安庭指出,現時本澳充電設施不足以滿足電動車的充電需求,但在現存私人樓宇停車場增設充電樁的申請手續繁複,尤其是一些份額制業權的停車場,按現時民法典規定,要先得到2/3的業權人同意才可申請,政府建議降低比例至一半。但有委員認為,取得業權人同意的比例是2/3或1/2都較難做到。
有委員指出,份額制業權停車位在買賣、租賃均毋須得到其他業權人的同意,在安裝充電樁亦是「用者自付」,問及為何安裝需要2/3業權人同意?政府表示對此持開放態度。
鄭安庭又表示,對於一些公共地方的獨立車位業權,只要申請人在顯眼處張貼安裝告示無人反對,便可向公共部門申請加裝充電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