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傑
20世紀80年代,為徹底解決歷史遺留的香港問題、澳門問題,中國政府先後啟動與英國關於香港前途問題的外交談判、與葡萄牙關於澳門前途問題的外交談判。經過多輪談判,中國政府先後與英方、葡方簽署「聯合聲明」,宣佈將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1999年12月20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由於清政府與英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中規定,英國向清政府租借「新界」到1997年6月30日屆滿,所以香港回歸祖國的時間定於1997年7月1日並不難理解。但是,中葡之間有關澳門問題的「協議」——無論是1887年《中葡和好通商條約》,還是1979年中葡建交時達成的有關澳門問題的「諒解備忘錄」,都未對葡萄牙管治澳門的時限作出明確規定,那麼澳門回歸的時間為什麼定於1999年12月20日呢?事實上,這個時間是中葡兩國政府經過曠日持久的外交博弈確定的。
對中葡就澳門回歸時間問題展開的外交博弈,學界的相關研究比較少。王俊彥撰文介紹了中葡雙方關於澳門前途問題談判的歷史過程,其中對澳門回歸時間問題有所涉及。羅燕明撰文梳理了澳門問題從16世紀產生到20世紀徹底解決的歷史脈絡,其中簡要介紹了中葡雙方在外交談判過程中就澳門回歸時間問題的交鋒。另外,一些澳門史研究專著在敘述1986-1999年澳門回歸祖國這段歷史時,也簡略論及澳門回歸時間問題。總的來說,這些研究對中葡雙方就澳門回歸時間問題展開外交博弈的主要人物和事件進行了基本呈現,但缺乏對該問題來龍去脈的專門梳理和闡釋,在史料、內容等方面也有進一步豐富和完善的空間。為此,本文擬對中葡雙方關於澳門回歸時間問題的外交博弈及其背後的深層次原因作出盡可能全面、系統、深入的梳理和闡釋,並在此基礎上分析和總結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妥善處理澳門回歸時間問題的歷史經驗,以期為當前應對涉台、涉港、涉疆、涉藏、涉海等問題提供一些現實啟迪。
一、放棄「港澳同時」:中葡兩國關於澳門回歸時間問題的隔空試探
中葡雙方在澳門回歸時間問題上的較量由來已久。早在中英關於香港前途問題的外交談判啟動後,關於澳門前途問題的談判也開始被中葡雙方提上議事日程。在此階段,中葡雙方並未就關鍵且敏感的澳門回歸時間問題展開直接接觸和正式磋商,主要是通過向港澳報刊「披露」消息或「隔空」喊話的非正式方式,間接試探彼此態度和底線,並在此基礎上謀劃和準備各自的談判方案和策略。
1979年中葡兩國建交並就澳門地位問題達成「諒解」後,中國政府打算在一段較長的時期內繼續對澳門執行「維持現狀不變」的特殊政策。在1979年3月麥理浩「投石問路」的「北京之行」致香港問題被提上中英外交談判的議事日程後,澳門問題雖也時常在中英之間連同香港問題一起被提及,但在實際操作層面,為避免「雙線作戰」,中國政府強調繼續維持中葡建交談判商定的澳門地位,不急於解決澳門問題,暫未專門對澳門前途問題作出改變現狀的公開表態。與此相應,葡萄牙也不再像「四.二五」革命前後那樣將澳門視為包袱,而是將其重新定位為新時期發展和鞏固中葡關係的門戶,所以澳葡當局在中葡建交後不久便制定出涵蓋澳門行政、經濟、文化、社會等多個領域的發展計畫,大力改善對澳門的管治。1982年12月24日,中英雙方正就香港主權和治權問題展開激烈交鋒。在此背景下,里斯本的《國民日報》在採訪澳門總督高斯達時問到澳門前途問題。高斯達表示:「目前沒有任何跡象和根據表明中國要尋求有別於現狀的解決辦法。」此後,隨著中英關於香港前途問題外交談判的深入推進,高斯達在不同場合又多次表示:「澳門在未來依然會保持現狀。」1984年5月5日,正在中國訪問的葡萄牙副總理麥斌圖對記者表示:「對澳門來說,並不存在一九九七的問題。」這說明,一方面,在澳門問題正式提上中葡兩國政府外交談判的議事日程之前,「維持澳門現狀不變」符合雙方的利益訴求;另一方面,對中方而言,隨著香港前途逐漸明朗,澳門問題不可能永遠被擱置下去。然而,從葡萄牙和澳葡當局的各種表態中可以看出,葡方反復強調「維持澳門現狀不變」的階段性共識,對澳門前途問題基本秉持比較保守的回避態度,這當然有顧及中葡友好合作關係的因素,也折射出其不再急於交還澳門而戀棧殖民統治的微妙心態。特別是麥斌圖的表態顯然是在暗示中方:葡萄牙管治澳門沒有時間限制,中國不應過早、過急改變澳門現狀,而應排除外部因素干擾,允許葡萄牙在香港回歸後繼續管治澳門。這無疑為此後中葡在澳門回歸時間問題上的分歧和較量埋下了伏筆。
1984年7月前後,中英「聯合聲明」即將達成,兩國之間的外交談判進入尾聲,香港前途也將塵埃落定。在此背景下,中葡兩國政府關於澳門前途問題的公開表態也日漸頻繁而具體。無論是兩國政府層面還是社會層面,都早已十分清楚香港問題的解決進程和方式勢必對澳門問題產生預示性的直接影響,而葡方對將澳門問題與香港問題視同一類的各種觀點一向懷有強烈抵觸心理。在中方正式就澳門前途問題作出公開表態之前,葡方已開始就其歸還澳門的時間這一核心問題做出各種「澄清」。1984年6月19日,正在日本訪問的葡萄牙總理蘇亞雷斯在記者招待會上表示:「澳門的情況與香港完全不同,澳門與香港沒有可比性,葡萄牙對澳門的管治將延續到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以後。」1984年7月,澳葡當局首席建築師阿米爾卡在一次採訪中表示,澳門「規劃未來工程建設所界定的時間範圍不在於1997年,也不在於本世紀末,而在於超越本世紀。1984年7月13日,葡萄牙總統埃亞內斯在總統府接見高斯達,其間談到了澳門前途問題。回到澳門後,高斯達對記者表示:「只有香港問題確定後,中國才或會考慮澳門的問題,這點表示可能在本世紀內雙方不會展開談判。」由此可見,在香港問題即將解決、澳門問題避無可避的形勢下,葡方已不再寄希望於中方無限期延緩改變澳門現狀、解決澳門問題的步伐,而開始單方面明確表態對澳門的管治至少將跨越1997年的立場。
1984年9月26日,中英雙方簽署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香港問題圓滿解決。10月3日,鄧小平在人民大會堂接見了由200名港澳知名人士組成的國慶觀禮團。其間,澳葡當局立法會議員、出口商會會長吳榮恪向鄧小平問到澳門前途問題,鄧小平思索片刻後回答:「澳門問題將會和香港一樣,同一個時間,同一個方式解決,至於解決澳門的問題會不會影響其他,是早解決對香港有利,還是遲解決對香港有利,我還在考慮,現在想聽下大家的意見。」這是中方首次就解決澳門問題的方式和時間公開表態。很顯然,這是鄧小平基於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就一貫秉持的「港澳一體」思想迅速作出的判斷和回應。在鄧小平看來,在同一時間、以同一方式解決港澳問題無疑是最有利和最穩妥的;但是,茲事體大,各方意見可能不一,最終是同時收回、早些收回、晚些收回,還無法完全敲定。1985年5月20至26日,葡萄牙總統埃亞內斯應邀回訪北京。其間,中國方面主動表示,希望儘快舉行談判解決澳門問題,以使「澳門的移交可以與恢復行使香港主權同時進行」。對中方計畫將解決澳門問題提上雙方外交談判議事日程,葡方已有心理準備,於是「同意於近期內通過外交途徑就解決澳門問題舉行會談」;但對中方領導人首次明確的澳門回歸時間,葡方表示「政權移交進程所應具有的尊嚴,目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葡萄牙彼此都不丟面子」。葡方意有所指,卻又沒有明確表態贊同或反對。為此,1985年7月19日,到訪北京的日本國際問題研究學者訪問團在問及葡萄牙政府何時將澳門的管治權交還中國時,國務院港澳辦公室秘書長魯平進一步透露:「收回澳門的日期,將與香港相同。」這是繼鄧小平等中方領導人表達收回澳門時間的傾向性意見後,具體負責處理港澳事務的中國官方部門首次對外公開表露1997年港澳同時回歸的想法。然而,這一試探性的公開表態令一向意在1997年以後乃至21世紀交還澳門的葡方大為不滿。1985年8月中上旬,高斯達在接受《遠東經濟評論》雜誌採訪時聲稱:「……我們可能一兩年內離開。為什麼我們要在中共限定的期間,繼續留在這裡?還有很多問題要討論,包括移交的時間。」葡方這種具有威脅性的激烈反應,在1979年中葡建交後以友好合作為基調的雙邊關係中幾乎是沒有先例的,企圖通過這種單方面撤退的不合作方式阻礙「一國兩制」在澳門落地、動搖香港同胞信心、消減「一國兩制」科學構想在統一臺灣過程中的示範效應,進而迫使中方為顧全國家統一大局而讓步。
客觀而言,澳門確實被公認在「一國兩制」和中國和平統一大局中具有「牽一髮而動全身」的作用,但是葡方不至於不計後果地無限度誇大和利用這種「作用」,中方在澳門落實「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決心也絕不會輕易被這一「作用」所鉗制。《遠東經濟評論》雜誌公佈這段談話後,高斯達次日便立即對這些「冒失」的過激言論予以「否認」:「《遠東經濟評論》雜誌的報導並不正確,我沒有提及過葡萄牙在兩年內撤離澳門的想法,在接受雜誌訪問時,只提及澳門及解決澳門前途的有效方法」「有許多問題需要商討解決,包括在適當時間把澳門交還中國」。其實,葡方反對1997年港澳同時回歸的立場沒有變化,只是換了一種更具彈性和建設性的委婉說法而已。當然,中方此前透露的1997年港澳同時回歸的想法,本意也只是嘗試為解決澳門前途問題提供一種參考性方案,並非單方立場和政策宣示,因此中方也樂於接受葡方這種對話與合作的態度。1985年8月17日,國務院港澳辦公室副主任李後在會見澳門專業人士旅行團時表示:「解決澳門問題的原則與香港差不多,離不開一國兩制,澳人治澳和維持資本主義制度五十年不變。其他問題將在明年舉行的中葡會談時解決。」1985年9月初,李後在會見澳門各界婦女訪問團時再次重申:「澳門問題與香港問題也有不同,因此一切問題還有待明年中葡兩國談判時商量解決,到時還要聽聽澳門同胞的意見。」中方這種「原則問題中方決定、具體問題商量解決」的表態,可視為對葡方態度軟化的積極回應,也意味著打消了1997年港澳同時回歸的想法。
經過這一階段的隔空試探,中方認識到葡方的底線是不能接受1997年港澳同時回歸,希望盡可能遲地交還澳門;葡方也認識到中方希望1997年港澳同時回歸,但還未亮明底線。因此,中方及時調整談判策略,不再堅持1997年港澳同時回歸的試探性方案,而葡方誤以為其成功「迫使」中方讓步,便進一步設想和謀求在2000年後交還澳門。
二、堅持「本世紀內」:中葡兩國關於澳門回歸時間問題的正面交鋒
中葡雙方關於澳門回歸時間問題的較量,在關於澳門前途問題的外交談判正式啟動後進一步升級。在談判過程中,雙方正式將這一焦點問題提到談判會議上展開直接的交涉和博弈。經過反復磋商,中葡雙方相繼就澳門回歸的年、月、日達成一致。
1986年6月30日至7月1日,中葡兩國政府代表團在北京舉行關於澳門前途問題的第一輪談判。在第一天會議上,中方首先確認了1979年中葡雙方達成的有關澳門地位問題的「諒解」,闡明了中國政府解決澳門問題的基本立場和方針政策。在明確了解決澳門問題的基本原則後,中葡雙方理應開始商量解決包括澳門回歸時間在內的一些具體問題。在第二天會議上,中方進一步向葡方提交了提前準備好的中葡「聯合聲明」主體文件之中方草案文本。其中,「草案」第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澳門地區(包括澳門半島、氹仔島和路環島,以下稱澳門)歷來是中國領土,根據全體中國人民的意願,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於……(日期待定)收回澳門並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草案」第二條規定:「葡萄牙共和國政府聲明:葡萄牙共和國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澳門的主權,葡萄牙共和國政府將於……(日期待定)將之歸還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此同時,為加速談判進程,中方根據談判開始前試探到的葡方底線,進一步向葡方提出了「中國於1998年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的參考方案。然而,對於這一方案,葡方強調:「澳門與香港不同,中方應給葡方更多的過渡時間,至少不能少於香港的12年過渡期,倘若香港有12年過渡期,而澳門少於12年,則葡國內各派政治力量都會對執政黨和談判代表團群起而攻之,將造成談判的極大困難。」顯然,即便中方已特意錯開收回澳門與香港的時間,葡方仍不滿意。雙方的這一分歧,直至第三輪談判結束時仍然懸而未決。在1986年10月21至22日舉行的第三輪談判中,沉默已久的葡方集中對中方在前兩輪談判中提交的全部文件草案作了分門別類的總評論。這些評論涉及相關條款的表述、相關概念的界定等多方面內容,唯獨避開了交還澳門的時間這一最為實質性的議題,這顯然是故意為之。在中方就此專門提醒葡方之後,葡方也只是再次重申了在第一輪談判中的回應,唯恐避之不及。當然,這其實是葡方的談判策略,意在將這一敏感問題拖延至1985年11月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周南訪問葡萄牙期間討論,以利用其主場優勢和逼近中方期望在1987年3月前後正式簽署中葡「聯合聲明」、提交全國人大批准的限期,迫使中方進一步推遲收回澳門的時間。
中英兩國關於香港前途問題的外交談判歷時兩年多,其間從未有中方官員遠赴英國與英方開展磋商的問題,北京是唯一的談判地點。原因在於,香港歷來是中國領土,談判只能在中國舉行,這是原則問題。那麼同樣作為歷史遺留問題的澳門問題,為什麼在談判期間出現中方官員訪葡並討論澳門問題的現象呢?這是因為在中葡談判前協商談判地點時,一向認為澳門問題不同於香港問題的葡方雖原則上同意在北京舉行談判,但特意提出在里斯本舉行部分會談的期望。考慮到中葡兩國之間的友好合作關係,中方同意中方代表團團長在談判期間可以應邀訪問一次葡萄牙,但不作為一輪談判,只為方便與葡方更高層級領導人就某些重要問題交換意見。其實類似的「寬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的中葡外交史上並不鮮見,最典型的案例就是1952年中葡兩國之間的「關閘事件」。在處理該事件程序中,毛澤東指示:「大國從嚴,小國從寬,葡萄牙是小國,可以寬大處理。」此事最終以葡方道歉而結束。在中方看來,葡萄牙是小國,應將其作為團結對象,而非主要敵人。1985年5月20日,鄧小平在會見回訪北京的葡萄牙總統埃亞內斯時表示:「中葡之間沒有吵架的問題,只存在一個澳門問題。這個問題在兩國建交時已經達成諒解,只要雙方友好協商,是不難解決的。」1986年6月27日,周南在談判前夕迎接葡方代表團時直言:「我們之間就解決澳門問題的談判,將形成為夥伴之間,而不是對手之間的關係。」當然由於可從這種互動模式中漁利,葡方在兩國建交後一直是高調宣傳中葡友誼。面對中方提出的1998年澳門回歸的參考方案,葡方在第三輪談判中更是拉出了「不歧視原則」和中葡友好合作關係的「大旗」。正是基於這種思維,在周南訪問葡萄牙期間,葡方期望故技重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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