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感染將調整為「乙類乙管」

  【新華社北京12月26日電】新冠病毒感染將自2023年1月8日起由「乙類甲管」調整為「乙類乙管」,這是我國新冠疫情防控政策的一次重大調整。
  國家衛生健康委26日發佈公告,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根據公告,經國務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採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再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的檢疫傳染病管理。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當日印發《關於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方案指出,綜合評估病毒變異、疫情形勢和我國防控基礎等因素,我國已具備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由「乙類甲管」調整為「乙類乙管」的基本條件。
  根據方案,2023年1月8日起,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對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實行隔離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觸者;不再劃定高低風險區;對新冠病毒感染者實施分級分類收治並適時調整醫療保障政策;檢測策略調整為「願檢盡檢」;調整疫情資訊發佈頻次和內容。依據國境衛生檢疫法,不再對入境人員和貨物等採取檢疫傳染病管理措施。
  實施「乙類乙管」後,我國防控工作目標將圍繞「保健康、防重症」,採取相應措施,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另外,主要措施包括:(一)進一步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率。(二)完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相關藥品和檢測試劑準備。(三)加大醫療資源建設投入。(四)調整人群檢測策略。(五)分級分類救治患者。未合併嚴重基礎疾病的無症狀感染者、輕型病例,採取居家自我照護;普通型病例、高齡合併嚴重基礎疾病但病情穩定的無症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在亞定點醫院治療;以肺炎為主要表現的重型、危重型以及需要血液透析的病例,在定點醫院集中治療;以基礎疾病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礎疾病超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亞定點醫院醫療救治能力的,在三級醫院治療。(六)做好重點人群健康調查和分類分級健康服務。(七)強化重點機構防控。(八)加強農村地區疫情防控。(九)強化疫情監測與應對。(十)宣導堅持個人防護措施。(十一)做好資訊發佈和宣傳教育。(十二)優化中外人員往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