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社北京1月8日電】自1月8日起,中國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中國國家疾控局傳防司司長、一級巡視員雷正龍在8日的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布會上介紹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主要內容,並指出在新冠疫情暴發、流行的時候,可以適時、依法、選擇性地採取一些緊急防控措施。
雷正龍當天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並根據現階段疫情防控形勢,中國制定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第十版防控方案繼續強調做好個人防護,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加強疫苗接種,加強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點機構及農村地區的疫情防控工作。同時,進行了幾個主要方面的調整,包括更新疾病名稱、加強監測預警、調整檢測策略、調整傳染源管理以及流行期間可採取緊急防控措施等。
至於什麼情況下可以採取什麼緊急防控措施,他指出,根據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傳染病在暴發、流行的時候,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必要時報經上級人民政府同意,可以採取一些緊急疫情防控措施,並予以公告。新冠疫情暴發、流行的時候,也可以適時、依法、選擇性地採取一些緊急防控措施,包括暫緩非必要的大型活動、暫停大型娛樂場所的營業活動;博物館、藝術館等室內公共場所採取適量的限流措施;嚴格管理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脆弱人群集中的場所;實行錯時錯峰上下班、彈性工作制,或者採取居家辦公等措施;教育機構採取臨時性線上教學等。一旦疫情得到緩解,當地政府應該及時宣布緊急防控措施的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