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產業罪與罰

  1月18日,演員鄭爽疑似代孕棄養的消息刷屏網路,遭口誅筆伐。這一事件離陳凱歌導演的短片《寶貝兒》引發熱議並不遙遠。2020年12月,這一代孕主題濃厚的短片雖在片尾標明代孕違法,但因將相關情節刻畫得過於「溫暖」,引發爭議,《人民法院報》發文嚴肅正告「別以身試法!」
  影視明星新聞發酵後,是社會新聞上熱搜。四川47歲的代孕媽媽吳川川(化名)因感染了梅毒,遭客戶退單,孕育新生兒的過程讓代孕媽媽產生感情,最終選擇生下孩子。此後,她因生活拮据賣掉出生證,孩子無法上學。於是她不遠萬里去找孩子的生物學父親,希望幫孩子上戶口,並表達繼續撫養孩子的願望。孕檢分娩衛生條件差、代孕媽媽掙扎在貧困線、親生父母可以退單、代孕兒身份難以認定……此事折射出代孕鏈條數宗罪,匪夷所思程度令人咋舌,引起公憤和相關部門關注。
  《環球人物》記者尋訪代孕產業當事人後發現,無論是上述這些離奇的現實故事,還是故事背後的代孕需求和產業鏈,都已存在和發生很久了。在現實中面臨「難言之隱」並尋求代孕的人們,一旦在後續任何一個環節發生意外,就會發生親骨肉被退單、棄養等惡性事件。
  借腹求子的生物學父母及其家族的所有成員、懷胎十月的代母、與孩子有關的所有當事人,都要面臨複雜卻難以回避的社會、倫理學難題。與這些難題並行的,還有一條充滿罪惡的產業鏈,至今仍在地下猖獗且肆無忌憚地運作著,亟待立法、司法和執法的重拳整治。

倫理關係,終生難捋順
  代孕事件發酵後,《環球人物》記者尋找有過代孕經歷的當事人,但他們全部給出拒絕採訪的回復。一位元做過專題報導的同行說,在給之前聯繫過的當事人發微信後,他驚訝地發現,有人已經將他刪了,有人無論怎麼發資訊都不回,有人簡單回復「不方便說」應付了事。「一位求子多年終於代孕成功的當事人,經常在朋友圈曬娃,我發現他最近直接將朋友圈關了。」刷屏的熱搜新聞,不可能不引起他們的警惕。記者的追問,也讓這位同行反思了一下往事:「當年的採訪,以為真的瞭解了他們,但現在看來,有些東西恐怕要伴隨他們終生。」
  這種大面積拒絕,也是一種回應,而且更讓人揪心,因為這正折射出伴隨他們終生的心理陰霾。這些曾經尋求代孕的父母,都在努力抹去代孕的痕跡。在孩子成年之前,他們不會告訴孩子是怎麼來到這個世界的。他們要和代母斷絕所有可能的接觸和聯繫,斷絕一切意外發生的可能。如今,面對滔滔輿情,記者就成了他們最忌憚的人,他們不允許哪怕一絲一毫的可能洩露身份,導致重大家庭變故。
  但是,人生不是一帆風順的,這些靠默契保守的秘密,總有被說穿的那一天。到那時,這些代孕家庭又將面臨怎樣的考驗呢?
  樹欲靜而風不止,不是所有家庭都能獨善其身。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熊燕法官分享了她審理的一個案例。小李和小王婚後多年,窮盡各種醫學手段,仍無法懷孕。後來只得通過小李的精子和他人卵子的結合,代孕生育一對雙胞胎。但最終,兩人還是分道揚鑣了。
  小李理直氣壯地向法院起訴,稱小王和兩個孩子沒有任何血緣關係。小李異想天開地認為,孩子與生俱來的基因,就能成為判定歸屬的標籤,他試圖割斷孩子和小王的所有聯繫。「這樣一些真能如願鑽到法律的空子,讓代孕成為不可逆轉之客觀事實的當事人,事後卻又如此任性企圖任意決定孩子的歸屬。法律也許可以對所有從事、參與代孕的相關人員進行經濟制裁甚至刑事處罰。可是,然後呢?那些因代孕而出生的孩子,卻並不能因事後的制裁而消失。」熊燕說。
  最終,法庭裁定駁回小李的起訴。那些因代孕來到世界上的弱小生命,才是一起起糾紛案中最無辜的存在。熊燕說,法庭更多考慮的是孩子的身份認同,「如果你是那對雙胞胎,你是否會問:為什麼我的爸爸竭力否定我的媽媽?我因何而來,又是什麼(商品還是人)?我到底有沒有媽媽?」
  然而,事情的發展肯定不會以案件審理的終結而終結。當孩子長大成人,回望父母的案件時,又將面臨怎麼樣的倫理困境呢?
  上海埃孚歐律師事務所主任譚芳曾代理中國首例代孕監護權案。譚芳向《環球人物》記者講述往事時,仍對當事人陳女士找到她時目光中的驚慌、絕望和懇切記憶猶新,「她聲淚俱下地哀求:一定要救救我和孩子!」
  此前均有婚史的陳女士和羅先生於2007年結婚。因陳女士不能生育,夫妻倆花90萬元借卵生子,成功代孕一對龍鳳胎。可是,天有不測風雲,羅先生在2014年2月突發疾病去世,一雙兒女隨陳女士生活。但僅過大半年,公婆就將陳女士起訴至法院,要求奪回撫養權。
  法庭上,陳女士情緒激動地向法庭敘述著幾年間為兒女做的瑣碎事,言語急切,恨不得把和孩子朝夕相處的一切全說出來。但她的神情卻充滿恐懼,因為她和孩子之間並無血緣關係,撫養權很可能被奪走。果然,一審判決將孩子判給了祖父母。
  隨後,陳女士找到譚芳,哀求她作為自己的上訴律師。譚芳詳細瞭解了該案經過,並問陳女士,孩子的祖父母打算怎樣撫養孩子。「他們要將一個孩子送到農村老家,一個孩子送到遠在美國的女兒那裡,而女婿明確表示他們在美國也是工薪階層,撫養自己的孩子尚且吃力,為何撫養別人的孩子?」兩個孩子不能再和陳女士生活在上海,還要天各一方,命運會面臨巨大轉折。
  如果說爺爺奶奶的態度讓譚芳吃驚,那麼背後情況更讓譚芳擔憂。陳女士稱,羅先生生前擁有一家企業,留下了豐厚資產。他生前的三段婚姻中,和首任妻子育有一兒一女,兒子判給自己,女兒判給前妻;和第二任妻子沒有子女,和陳女士通過代孕有一兒一女。「羅先生公司的法定繼承人有7個——父母、四個孩子、陳女士,他的大兒子已成人,祖父母真正想的是大孫子和他們加起來是7人中的3/7,不足以掌握這個公司,而加上這一對代孕的龍鳳胎就是5/7,佔據了大多數。」
  2016年6月,上海市一中院改判孩子監護權歸陳女士所有,全國首例代孕監護權案落下帷幕。
  譚芳看清了事情的本質,所謂「血脈官司」,其實是一場公司股權之爭!由於孩子的特殊身份,使得案件中的倫理關係非常混亂。作為有血緣關係的祖父母,並未和孩子一起生活過,只將其作為爭產籌碼。作為沒有血緣關係的陳女士,卻聲淚俱下地訴說同孩子的濃厚情感。
  在鄭爽疑似代孕棄養的錄音中,那一句夾帶髒話的「這個孩子真的打不掉,我都煩死了」,引發眾怒。然而,這種冷漠其實是眾多代孕案例中的通病。在吳川川被退單的客戶身上,在小李身上,在陳女士的前公婆身上,由於代孕而扭曲、淡漠的親情觀,嚴重衝擊著傳統倫理,值得深思和警惕。「母親的孕育過程是非常重要的,缺少這個環節會缺失感情的培養」,譚芳說。

造孽、血腥的黑產業鏈
  與嚴防死守的代孕當事人不同,潛伏地下的代孕操盤手仍然在活躍地招攬著生意。《環球人物》記者以37歲求孕者身份暗訪了一家名為「惜緣孕育」的機構,對方開門見山地發來業務詳情,無論是夫妻試管嬰兒代孕,還是借精、借卵代孕,項目一應俱全。
  「怕有糾紛,看到有新聞說代媽反悔?」「做成胚胎,後期的法律風險,你們怎麼保證?」「後期一系列流程,怎麼保證機構的安全?」當記者提出這些顧慮時,對方除了用「你想得太多」之類的話搪塞,將話題直接往重點方向引——先考慮取出卵子,做好合格的胚胎。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提供了與顧客的聊天截圖,「這個一側基礎卵泡數量有三到五個,最後只取出一個卵子,而且不能用」。
  他不停地製造「年齡越大,成功率越低」的焦慮,「你這個年紀,自己懷的成功率連30%都沒有」,同時還主動提出不少看似為客戶著想的建議。他說,「促排(卵)只需要10天,如果這個時間都沒有,我們全國各地都有機構,可以就近給你安排助理或護士,上門打促排針,等取卵時來我們機構就行。」胚胎成功後,為確保成功率,「建議你可以同時進行,在愛心媽媽身上和你自己身上都移植一個」。
  機構負責人介紹,二代試管「不包風險包醫療」套餐費用9萬元,包括手術費、促排費、移植費、冷凍費;三代試管「不包風險包醫療」套餐費用14萬元,相比二代試管能篩查出120多種遺傳疾病,並可篩選男女性別。「當做完基礎卵泡和AMH卵巢功能儲備後,我們綜合評估給出方案」,如果條件合格,還有零風險的28萬元套餐,兩年內不成功全額退款。「如果找代媽,就在28萬的基礎上再加30萬」,機構負責人說,各項要求加碼疊加在一起就是找代媽的58萬元費用。而從全國各地的曝光案例看,黑市中的代孕費用在幾十萬到上百萬不等。
  這家機構的代孕媽媽基本以偏遠地區的農村婦女為主。他說,機構總部位於湖北武漢,代孕媽媽以前主要來自潛江市,而近兩年,以雲貴川地區的農村婦女居多。她們都是有過生育經驗的婦女,否則沒有機構敢錄用。「你說怕寶寶生下來不給你,人家有自己的寶寶啊,幹嘛要你的?她既然來做這個,老公也都是知道的。」說到這個話題,這位元負責人露出兇狠一面:「你放心,萬一出狀況。她有身份證在的,就算跑到天涯海角,都可以把她找回來!」
  操盤手背後,是一個勢力龐大的、精心佈局的產業鏈。機構負責人與《環球人物》記者的上述對話,處處隱藏著細思極恐的細節。
  在河南電視臺近日針對代孕地下產業鏈的起底調查系列節目中,記錄了不少真實的產業亂象。捐卵的年輕女孩被稱為「卵妹」,攝像機下,她們被發現在一間環境嘈雜、骯髒不堪的辦公出租屋內做體檢。在當地衛健委突擊端掉的「鄭州市天子生殖實驗室」內,各種醫療檢查設備一應俱全,辦公桌上還有厚厚一摞「卵妹」檔資訊,這些女孩大多為18歲到21歲不等的「00後」,每張單子上詳細記錄著她們的身高、體重、卵子品質、服藥資訊。在一處看似平常的居民社區,當地執法機關得到線索突擊搜查,端掉了一處窩藏代孕媽媽的據點,4名代孕媽媽被安排住在一起,一名專職保姆進行日常照料。一位孕婦說:「孩子的父母我不認識,移植胚胎的時候,我被蒙著眼睛,不知在哪裡。」另一位孕婦說:「欠了外債,才做代孕,沒想過生產的後果。」還有一名剛在上月底生產的代孕媽媽在坐月子,她說,孩子在指定的醫院剛生下來就被抱走了,自己不知道孩子叫什麼名字。
  整合這些資訊可以看出,代孕媽媽的經濟狀況普遍不佳,在進行胚胎移植、養胎看護、生產分娩,甚至產後護理時,都有一套完整打通的地下產業鏈條。而這個鏈條中,最底端的當數代孕媽媽。山東衛視2017年曾暗訪湖北省潛江市的「代孕村」,村民說當地的代孕之風已至少10年時間了,有人甚至生了三四個還在繼續生。雖然生一胎會有20萬元到25萬元不等的誘人報酬,但代孕媽媽的危險和艱辛程度是超出想像的。為了保胎,「屁股打針有打得腫起來的,打完這個地方全都是硬的,一天一針,連續75針」。甚至有50多歲的高齡代孕媽媽,也有代孕身亡的例子,「上次一個姑娘三十幾歲,生完一個,第二年又懷的時候,刀口開了,人死了賠好多錢」。
  還有媒體暗訪爆料,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很多因父母中途退單、棄養的寶寶,都被代孕仲介推銷給其他客戶,這是一種變相拐賣。可見,代孕機構對《環球人物》記者提出的自己懷一胎,他人代孕一胎的方案,明面上是好意,實則包藏禍心。一旦兩胎皆成功,客戶又棄養,另一胎就成為他們明碼標價的商品。

「最無辜、受害最深的是孩子」
  梳理有關禁止代孕的法律條文,最明確的是 2001年原衛生部頒佈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規定醫療機構和醫護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否則會被罰款以及行政處分,非醫學需要的代孕行為屬於違法行為。而如果機構、仲介、個人等非法從事組織和代孕等行為,亦屬於違法,情節嚴重的,涉嫌非法行醫、非法經營等犯罪。
  「在陳女士案子一審判決之前,我在電視節目的討論中發表了支持她的觀點。」譚芳說,同樣身為女性和母親,她對陳女士的遭遇抱有同情。同時根據最高法院明確的夫妻雙方一致同意的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應視為夫妻雙方的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和義務。譚芳當時認為陳女士的情況也符合條件。但看到一審判決書,譚芳意識到有關代孕的定性後,覺得陳女士翻盤無望了。「但距離14天的上訴期限只剩下7天了,我一心軟,就決定幫她了」,譚芳說,自己並不願意看到陳女士失去兩個孩子,更不願意看到兩個孩子被活生生拆散。
  經過緊張籌備,譚芳大膽引用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三條確立的「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認為中國作為該公約的起草參與國和締約國,主張法院在確定子女監護權歸屬時,理應盡可能最大化保護子女利益。最終二審決定陳女士獲得兩個孩子的監護權。
  該案當時引發社會的強烈關注,被寫入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譚芳在替陳女士和兩個孩子高興之餘,也不忘非常認真嚴肅地找陳女士深談了一次。「我告訴她,不要怨恨一審判決,是沒有問題的,也不要怨恨孩子祖父母,即便二審仍維持原判,也挑不出毛病。一切的錯誤都是源於你們多年前的那次代孕!」譚芳說,法庭完全是從孩子的角度出發做出的判決,但代孕非法,這一點無論如何都不能改變。
  這樁監護權案件完結後,譚芳的律所開始火了。全國各地的代孕糾紛當事人慕名而來,但譚芳目前一個都沒接,「我對代孕完全持否定態度,不想站在肯定的態度上去接當事人的官司」。甚至有一個讓自己親侄女代孕的當事人,態度誠懇,報酬豐厚,但譚芳最後無論如何都沒有接,因為這嚴重違背公序良俗和道德倫理。「打贏了代孕官司,並不能解決根本問題」,譚芳說,陳女士和前公婆的經濟糾紛,至今仍未結束,代孕引發的風波可能將困擾全家終生。
  但譚芳常年關注代孕。她告訴《環球人物》記者,從借腹生子的父母角度來說,代孕首先要面臨胎兒健康問題,其次要面臨孩子的實際撫養問題。「特別是後者,從法律上來說,代孕媽媽就是孩子的生母,擁有實際撫養權,即便卵子來自別人,也不妨礙法律上的母子關係。」她特別強調,這是代孕中最大的風險,一旦代孕媽媽反悔,即便多年後仍然能夠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與孩子的生母關係,法律仍然會支持孕媽。而實際上,這樣的案件也存在,「有過懷孕經歷的女性都知道,懷胎10月和寶寶是有互動的、有感情的」。
  此外,當孩子長大成人,也有尋找代孕媽媽的可能性,屆時將產生更多情感糾葛和倫理困境。「實際上,在整個代孕鏈條中,最無辜、受害最深的是孩子。」譚芳說,從父母決定代孕的那一刻起,就決定孩子將終生受害。「雖然社會各界應當對他們進行保護,但有些東西即便靠保護也無法解決。」首先由於資訊不對稱,會有近親結婚的可能性;其次他們的身心健康和價值觀將面臨很大挑戰,代孕兒不僅要面臨身份認知問題,還要面對世俗無情地選擇與眼光,一旦身邊人知道代孕兒身份,他們的戀愛觀、婚姻觀、親子觀,將受到全方位的衝擊。
  代孕對孩子來說,是名副其實的「潘朵拉魔盒」。他們在腹中之時就要跟著代孕媽媽闖過一道道鬼門關,還隨時有可能成為骯髒鏈條下的售賣品,甚至被生物學上的父母親自退單、棄養,即便在出生後,他們人生的「餘震」也將會源源不斷。

(楊學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