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行李搭摩托車過隧道! 澳門奇景極危險 網斥慣犯曾拖到甩手行李箱

  又一個「馬路炸彈」!有澳門人近日於網上發文公審一對男女的危險駕駛行為,他於隧道駕駛期間,發現前方有電單車後座女乘客左手一直拖着一個大型行李箱。帖文引起熱議後,有另一名車主上載一段車cam(行車記錄儀),指出5月初曾目擊同一對男女,後座女乘客拖着另一個行李箱,直言「慣犯來的,我也遇過」,該女乘客更於其後「甩手」,只能目送行李箱遠去。
  根據澳門《刑法典》第279條,於公共道路或等同之道路上駕駛有或無發動機之車輛,因而對他人生命造成危險、對他人身體完整性造成嚴重危險,或對屬巨額之他人財產造成危險者,處最高3年徒刑或科罰金。
  該澳門人於facebook群組「澳門交通現場」發文,貼出一張在隧道內拍攝的照片,前方有電單車後座女乘客拖着一個行李箱,他問道「搭巴士是不是會好一點呢?」,指出乘巴士只需3元澳門幣(約12元台幣),「又方便又安全又快」。
  帖文引起熱議後,有另一名車主上載一段「車cam(行車記錄儀)」,指出該對男女是「慣犯」,直言「個篋都唔同咗,應該拖爛咗好幾個」。「車cam」顯示拍攝時間為今年5月1日,根據電單車尾箱顏色和形狀,相信是同一對男女。電單車由男子駕駛,後座女乘客同樣於隧道內用左手拖着一個行李箱,惟快將駛至出口時「甩手」,行李箱跌在地上,遠離電單車。
  有網民直斥該對男女行為危險,「有拖到着火嗎?」、「這樣簡直是危險駕駛,害己害人勁X街,應該要取消個牌,不死就累街坊!」、「有片有證據,交通廳係唔係可以檢控呢?」。有人說見過更誇張的電單車載物畫面,「床褥我都見過」、「長梯都見過!」。
  有網民笑言,「他做了很多人從小到大的大膽想法」、「右面應該拖多個篋,車子會穩啲」、「測試行李個輪子而已」、「那個輪子好像很順那樣,想知道什麼牌子」、「如果個輪子這樣也不怕爛的話,我想買」。有人自爆曾做出相同行為,「利申好多年前試過,去到機場個轆爛晒」。
  根據澳門《刑法典》第279條,於公共道路或等同之道路上駕駛有或無發動機之車輛,因而對他人生命造成危險、對他人身體完整性造成嚴重危險,或對屬巨額之他人財產造成危險者,處最高3年徒刑或科罰金。
  (《聯合報》謝茜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