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視抗戰時期澳門中立政策特殊面相的三個維度

王志偉 郭遠芳
  目前學界對抗戰時期澳門的中立政策已有一定的研究,如李昆明詳細梳理了澳門中立政策的產生、執行、嬗變及本質等,是少有的以中立政策為研究對象的學位論文;賀越明闡釋了在中立狀態下澳門地區存在的特殊抗戰形勢;吳斌、夏泉對澳葡政府從「局外中立」轉變為「局內中立」的過程及原因進行探討,認為「國家利益」是澳葡政府制定和執行中立政策的「立足點」,等等。揆諸眾文,對中立政策的本質、內容、嬗變及在執行區域內出現特殊抗戰形勢等的考察,是現有學術研究的主要路徑。
  政策具有時效性和歷史性兩種特徵,對其解讀可有制定者、利益關涉者與旁觀者三個側面,如制定者從國家利益出發,聚焦於政策有無實效;利益關涉者關注政策影響的深廣度;旁觀者探究政策曲直以做客觀持平的評估。抗戰時期,澳葡政府始終堅持「中立」政策,但是,該政策卻具有特殊面相,譬如澳葡政府一面反復聲稱要保持「中立」,一方面卻又對中國政府略有「照顧」;以1941年為時間節點,之前澳葡政府堅持寬鬆「中立」政策,之後又推行嚴厲「中立」;抗戰背景下,澳葡政府在夾縫中生存,它在奉行中立政策的同時,對中日又釆取不同策略。這些特殊面相產生的原因為何,值得我們探究和關注。本文擬從「被葡非法竊據的澳門」「中國的澳門」與「抗戰夾縫下的澳門」三維度,審視抗戰時期的澳門中立政策,解讀澳葡政府奉行的「中立」政策何以具有別樣「面相」的重要原因,進而探究澳門奉行「一貫中立」的緣由、「中立」政策照顧內地的表現與原因,以及何以在1941年末開始對中日均實施嚴厲的中立措施。
  一、被葡非法竊據的澳門
  從「被葡非法竊據的澳門」維度解讀中立政策,主要是從葡萄牙本土政策和澳門在地政府舉措間的關係角度予以考量。明末清初以降,言及澳門問題,首要前提是必須承認葡萄牙對澳門非法佔領的事實,澳葡政府施政措施及所奉行政策,均需經過葡萄牙政府首肯,且遵從葡萄牙政府指令。澳葡這種地位上的懸殊決定了澳門必須長期奉行與葡萄牙政策一致的外交政策,葡萄牙長期奉行中立政策的傳統,既是澳門執行中立的重要前提,也是抗戰時期奉行中立的根本原因。
  中立政策是在多種較量勢力共存的世界裏,在本土國家實力不足以與其他國家進行武力戰爭的境遇下,通過協調多邊關係,平衡各方力量以求獲取在夾縫中生存的一種手段,近代葡萄牙國力衰退,在本國和澳門長期奉行、貫徹中立政策,是其保持獨立的一種重要策略。二戰期間,葡萄牙為中立國,澳門是其治理下的海外領地,澳門自然無法獨立於其葡萄牙本土國策之外,因而澳門中立實質上是葡萄牙中立政策的延續,是葡本土政策在域外的複製。「九一八事變」發生後,為不介入中日衝突,1932年3月5日,葡萄牙外長在日內瓦正式宣佈對中日事件持中立立場。
  澳門中立有利於葡萄牙,因為政策制定以維護葡國本土利益為依據。新型的瀕臨戰爭邊緣的中立政策決定了生活在澳門華人在抗戰期間必須接受政府規約恪守中立,不得具有破壞中立政策的行為,不能參加有違中立精神的團體和活動。葡萄牙作為歐洲國家,通嘵國際法理,當抗日戰爭爆發後,葡萄牙很快就表明中立態度,這使得其在國際法範疇內獲得了澳門在戰爭期間不受佔領的法律地位。保持澳門中立,於維護葡萄牙在遠東地位和保有其既得權益是大有裨益的,「中立除能維持其國家權益外,別無所圖;故而從本土利益出發,著力於維護本土國家利益,是其制定和執行中立政策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葡國苦心焦慮,以保持中立,無非為保護大西洋之重要地位而已。
  中立政策並不而意味著可以不顧一切地保持中立,而是有界限的一種政策,其上限是在不浪費國家資源的前提下推動地區乃至世界和平;其下限是在周遭世界處於動盪不穩定的境遇下,自身國家權益仍能保持且不受侵害。抗戰期間,葡萄牙總理薩拉查曾在一篇宣言裏解讀了他所理解的「中立」:「簡言之,中立之維持,實不能超乎國家權益被侵害之上,是故吾過必不可因不戰爭而削弱其中立之精神也。」
  葡萄牙有中立傳統,且以中立政策作為治理澳門的良策,一段時間內也獲得不錯功效,但這裏需要言明,抗戰時期澳門奉行的是「新型」中立政策,即「非交戰狀態下的中立」。眾所周知,中立政策大致分為三類,即「中立」「准中立」和「非交戰狀態下的中立」,換言之,第三種就是較為臨近參戰狀態的一種中立政策。在此境況下,澳在地政府對澳門民眾提出了近乎苛刻的準則和要求。這也是澳門華人眼睜睜看著同胞身受戰火摧殘而在表面上仍需「作壁上觀」的真正原因。
  二、中國的澳門
  從「中國的澳門」維度審視中立政策,主要是從「澳門與中國內地關係」及「政策制定和執行之間存在’偏差’」的角度來衡量。澳門與內地同種同文,這種血緣、文化、信仰及種族間密不可分的關係,決定了澳葡政府在制定和執行中立政策時不得不顧及民意,對澳門華人以及內地均有所「照顧」,雖然在照顧的層次上有深淺、範圍有大小,但「照顧」與否才是問題的核心。這也是全面抗戰爆發初期澳葡政府在澳門實行寬鬆中立政策的深層次考量。
  直至抗戰爆發前,澳門已經被葡萄牙佔據近三百年,但葡萄牙並沒有能夠割裂澳門與中國內地的密切關係,中國也從未放棄澳門主權。抗戰爆發後,作為同是中華民族的有良知的澳門華人自然不會袖手旁觀,政府受民意影響,在貫徹其中立政策時,並非完全刻板而不知變通,對中國有所「照顧」即是直接體現。除上文言及原因外,在「照顧」內地問題上澳葡政府明顯有「投機」嫌疑,抗日戰爭不可能曠日持久,澳葡政府以「照顧」內地舉措博中國政府歡心,是在為其之後繼續保有在澳權益留有「餘地」。
  總體上看,「照顧」措施有長、短時段之別。在長時段層面上,澳葡政府始終支持或默許澳門華人組織支援抗戰或救濟內地人的活動,是中立政策「照顧」內地的最鮮明特色。1937年10月2日,「旅澳中國青年鄉村服務團」成立,隨後離澳前往廣東新會、江門一帶進行抗日宣傳;「澳門四界救災會」更是長期選派男女青年到珠江三角洲一帶開展抗日救國宣傳活動,部分澳門青年甚至「直接參與抗戰」。到抗戰後期,即實施嚴厲中立政策時期,澳葡政府對澳門華人支援內地的做法仍持支持或默許態度,且常以參與捐助的做法表明自己立場,譬如澳督曾在中華教育會召開商討會時欣然捐獻澳門幣。從短時段層面看,「照顧」措施因中立政策寬嚴不同而在方式上略有差別,在中立政策寬鬆時期,「允許內地人到澳門籌措抗戰經費」和「以舉辦義學形式獲取國民黨在澳門活動的合法性」是比較常見的方式,於此,澳葡政府處於「客體」地位,「不干涉」是主要救助行政手段。
  以「賑災」或「救災」名義成立「救災委員會」等組織機構是內地人在澳門籌措抗戰經費的重要手段,也是當時內地人或澳門華人常用的支援抗戰的形式,而澳葡政府不予阻攔或破壞,本身就是「照顧」中國的最直觀體現。「七七事變」後,由《朝陽日報》和《華僑報》在澳發起成立救災委員會「澳門四界救災會」,參會者多來自學術界和文藝界,該會持續時段大約三年有餘。在該會存續的時間裏,委員會在得到澳葡政府允許的前提下展開籌款活動。同時另有其他機構,如廣東國防公債總會澳門分會、澳門籌款兵災慈善會和救國公債勸募委員會澳門分會因得到澳葡政府允許而得以在澳門地區開展籌款活動。國民黨駐澳門支部執行委員會於1937年工作報告中提及:「在澳舉行各種的紀念大會,到會者少則百餘人,多則達七百多人」。
  舉辦義學是抗戰時期國民黨以學校為掩護藉以獲取在澳門活動合法權的一種特殊手段,也是比較便捷且利於隱蔽的方式。在中國抗戰日益激烈、戰備物資及經費緊缺的時刻,國民黨在澳創辦義學,其主要目的當然不是為了推動澳門學校教育的發展,其核心目標在於借助學校機構便利國民黨黨員在澳門開展抗日救亡運動。故而國民政府因應澳葡政府允許在澳創辦義學的政策,以學校為掩護,幫助國民黨人在澳門開展抗日活動,是國民政府在戰時財政拮据的情況下情願撥款以建學校的初衷。抗戰期間,國民政府在澳門共開設5所義學,直接受惠學生有23班,計712名。在舉辦義學的浪潮中,由港澳賑濟會資助和支持成立的義學委員會發揮了重要作用,1939年港澳賑濟會決定在澳門設立學校,並在賑濟會第五次委員會上決議設立義學委員會,聘請周雍能、潘睜修等人為委員,聘請高廷梓為主任,由他們具體負責在澳籌辦義學事宜。
  在嚴厲中立政策時期,為避免給日本侵略澳門提供「口實」,澳葡政府高壓管控內地及澳門人在澳舉行抗日活動,同時悄然將「接納因戰爭而流離失所的內地人」的舉措提上議事日程。在此時段,政府由「幕後」走到了「臺前」,由「看門人」變作了「球員」,成為救助內地難民的「主體」,「深度參與」是當時救助行政舉措的特點。接納內地人,是澳葡政府照顧內地的一種,,迂回戰術,,,是在嚴厲中立政策官面文章情境下作出的一種補償手段。1941年末,為避免給日本侵佔澳門提供藉口,澳葡政府開始奉行嚴厲中立政策,取締和禁止澳門人和內地人之前常用的籌措抗戰經費的活動。但隨著嚴厲中立政策被執行的同時,「救治災民」的工作逐步步入正軌。在中日交戰不止、澳葡政府迭受日本壓力的情況下,能夠接納中國內地難民,給予其基本生活物資保障,這本身就是對中國的一種「偏向」。為了做好難民收容工作,葡澳政府作出了積極努力,設「救濟難民稅」藉以籌集款項、救濟難民;捐物資以助救濟,澳督捐1000澳門幣給公進會,又捐物資和資金給鏡湖醫院。對澳葡政府救助內地難民之善舉,有論著多從「人道主義」角度予以解讀,但僅僅從「人道」視角出發,不足以解釋澳葡政府何以在日本海軍包圍的環境下作出接納內地難民的決策;再者,受救助的難民總數早已遠超澳門在地人口,這無疑會給澳門市政帶來巨大壓力。
  如下頁表一所示,1920年澳門在地人口數為83984名,1939年則達到245194人,增幅達191.95%,這樣的人口增長遠不是澳在地人口出生率所能產生的效果。再以在澳華籍人口數為例,1920年在澳華籍人數為79807名,到1939年達239803名,增幅竟至200.48%。這表明了澳葡政府在抗戰期間接納內地難民問題上做出的努力四。大量難民的湧入,意味著外來人口需要當地的物資予以供養,這不僅會增加政府的財政負擔,同時會給在地社會治安等帶來一定衝擊。自1940年開始,一直持續到抗戰結束,糧食危機一直是籠罩在澳門特別是澳葡政府頭上的夢魘。再者,聲稱奉行嚴厲中立政策的澳葡政府如何向日本解釋澳門收留內地難民的做法,也是亟須解決的難題。澳門主權屬於中國,這是無法回避的問題,澳葡政府雖然口頭上不予承認,但在具體奉行中立政策時仍偏向中國的做法,正是澳門和中國關係特殊且不可分割的最好注腳。
  三、抗戰夾縫下的澳門
  從「抗戰夾縫下的澳門」維度審視中立政策,實際上是從「澳門如何在戰火不已的時代背景下能夠實現自我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來思量。從此維度考察,既可以幫助我們理解澳葡政府奉行中立政策時對中日不同的態度,說明國家實力對於外交政策具有較大的影響力度,同時又可以明瞭澳葡政府在1941年後為何奉行嚴厲的中立政策。
  自19世紀60年代始,葡萄牙國內長期政治動蕩,經濟貧困,國力衰落,使得其海外治理及掌控能力下降,此後葡萄牙在澳門繼續慘澹經營,這種狀況持續到「二戰」爆發。因為葡萄牙國力衰落,自清末以降,清廷或廣東地方政府在處理粵澳關係時多與處理粵港關係的方式不同,「強硬」是對葡關係的主要特徵。肇自清末,訖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曾先後出現三次收復澳門的運動,其中第三次收復澳門運動就發生在抗戰後期,之所以嘗試收復,原因在於「葡國在遠東也無實力保持澳門的獨立,自然無履行中立能力,為此招致中國受政治軍事上的無限損失,為國防計,應予收回」。因而,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澳門實質上是生存於中日兩國的夾縫之中,「澳門處於中國大陸和日本海軍的夾縫中……一視同仁和明白無誤的行為,都將受到他們不信任目光的懷疑」,如何在中日兩國間求取生存,是澳葡政府不得不考慮的重要問題。
  澳葡政府如何能夠在抗戰中實現自我利益的最大化,首要解決的問題是如何處置好和中、日雙邊的關係。在保持澳門中立的前提下,通過與中、日分別外交來往,藉以在中日之間尋求相對平衡,進而實現澳門「中立」願望,是抗日戰爭時期澳葡政府工作的重心。為達到上述目的,澳葡政府開始有目的地在澳門貫徹對中、日均有效的嚴厲的中立政策,譬如對軍用物資,特別是電油予以嚴格管控,「一澳門入口電油只准供本澳必要之消用;二停止電油轉運出口俟將來下令取消之日止;三凡電油運經本屬地海面或由此船移過彼船者均須遵守左列規定」。電油是戰備物資,澳門明令禁止使得中日均陷入困境,日本一度以偷油的手段來獲取該稀缺資源。
  澳門實現嚴厲中立政策的時間節點是十分耐人尋味的。眾所周知,日本佔領香港的時間是1941年12月25日,自日佔領香港後,澳門政府就執行了該政策。主要原因有二:首先是港澳同處珠江口兩岸,兩地實際距離較近,雖然日本沒有直接派兵佔據澳門,但自香港淪陷起澳門實際上就處於日軍監控下;其次是實施嚴厲中立政策並非針對某國,對各方均是相同對待(唯有如此才能顯示中立政策的公平性),嚴厲中立政策貫徹執行越深入才能越不給日本佔領澳門的口實。對中、日兩國均持嚴厲的中立政策,是從政策的宏觀角度說的;但從政策微觀具體運作視角來看,在對中、日貫徹同樣政策時在措施層面仍存有差別。換言之,澳葡政府在處理澳與中、日雙邊關係時所採取的策略仍稍有不同。
  在對日方面,懾於日本海軍壓力,大多以「委曲求全」為主,略有「城下之盟」的味道,「澳門的葡萄牙官員決心保持中立,我不知道他們內心的感受如何,但在表面上,他們的一切行動都是友好的,而且,他們顯然在做每一件能夠取悅於我們的事情。例如,他們曾用大米換武器。他們對我們的陸軍和海軍的行動視而不見……至少在我們面前是這樣,可以肯定,儘管澳葡總督及其他官員幾乎不可能太多地考慮我們,但他們的行動多半是不得已而為之」,只是到了危害葡萄牙國家利益的時候才會持強硬態度。1941年9月3日,澳督戴思樂向葡國殖民部部長彙報:「日本人唯一可以抱怨的是,中止了原來允許他們在澳門擁有的某些自由的做法。這些做法大大冒犯了我們的中立,因為其本身便是對我們的法律的蔑視。」針對日本提出的部分有違中立政策的無理要求,譬如「驅逐英美在澳人員;警衛全權交敵偽接管;各機關須用敵偽顧問;糧食供給交敵偽負責,均遭澳督拒絕…••「惟因近日石岐一帶敵軍調動甚忙,市面謠言甚熾,人心惶惶」,戴思樂在致日本駐澳門公使的信函中也予以嚴詞拒絕:「只要能夠幫助我執行真誠及公正的中立,我不但接受,而且表示感謝。但有些執行做法方面的細節,我認為有損於我們的主權,對此我不予以接受,也不准備談判,只是將其通報我國政府。」這裏有一個疑問,日本為什麼會對強硬的葡萄牙政府採取容忍態度?似乎可以從如下幾點考慮:一是葡萄牙宣佈中立的時間較早,可追溯至1931年「九一八」事變,之後作為「中裏國」的菊方一直嘗試用外交手段謀求對日關係友冨;二是官方文書的強硬不意味著立即釆取強硬措施,「口惠而實不至」是外交辭令的特點;三是日本對澳葡政府提的要求並非關涉國家核心利益,本來就是執行與否皆可,澳葡政府以嚴厲中立政策為由拒絕,日本處於「理虧」境遇;四是日本在巴西有較多的移民,巴西是菊萄牙殖民地,在處理日荷關係時,日本不得不有所考慮;五是對抗日戰爭,澳門的中立就是一種不表態的「表態」,因為政策制定是針對中日雙方的,不偏不倚便是公正,而且在中日力量懸殊的情況下,澳葡政府的中立實質上對日本的益處大於中國。
  在對中國方面,針對內地和澳門分別作出具體規定,澳葡政府一方面嚴格要求內地人不得在澳舉辦公開的抗日宣傳,1941年澳督頒佈法令禁止一切與籌募抗日款項的公開活動,對抗日籌款活動實行「審批」政策;另一方面明令禁止澳門華人參與抗日活動,主要舉措包括對以抗戰為題材的視覺藝術作品進行嚴格審査。之所以如此,與在澳華籍人口有關,由表一所示,1939年在澳華籍人口共239803名,占澳門全部人口的97.8%,因為抗戰是中國人的抗戰,在影院或其他文化場館觀看抗戰題材作品的人大多是華人,不言而喻嚴格審查主要是針對中國人而言的。
  嚴厲中立政策貫徹於抗戰後期,以日據香港為階段贈變的時間節點,它的制定與執行以維護葡萄牙及澳門的利益為前提,澳葡政府以「諂媚」為手段「討好」日本的做法是雙強夾縫下謀求生存的一種策略和手段。
  結語
  「中立」是澳葡政府制定的旨在維護澳門免遭戰火而奉行於抗戰期間的一項外交政策。該政策的出臺,既有助於澳葡政府周旋於各種政治力量中間開展有效外交,又使澳門免遭日本侵襲。嚴厲中立時期,澳葡政府對日策略明顯帶有「城下之盟」的味道,「強中帶弱」和「以弱示好」是澳門和日本關係的主要特點。再者,整個抗戰時期,澳葡政府對內地始終「照顧」,澳門同胞與大陸血脈相連是不可回避的因素,同時也與廣東政府對澳葡政府一貫持強硬態度不無關係。
  歷史是複雜的、多面相的,需要我們從多維度、多視角予以深入解讀,唯此才能「走進歷史現場」,還原史實本相。從上述三個維度審視抗戰時期的澳門中立政策,實際上是從「澳門」於特殊時段所扮演的不同角色出發,探究其在制定與執行制度時需要考慮的各種複雜因素,同時回答澳門為什麼長期奉行中立政策,中立政策何以具有偏向性,以及中立政策由寬鬆到嚴厲的真實原因這三大問題。歷史再次昭示我們,制度本身雖不具備意識形態特徵,但「國家性」從根本上決定了它的制定與執行;澳門與中國內地的關係,決定了澳葡政府在貫徹中立政策時對中國內地有所「照顧」;國家利益是每項制度制定的著眼點和落腳點,時至今日,在世俗世界裏還沒有超越國家利益之上的制度,這一現象仍將持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