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內地多家財經媒體報導,七月十三日晚,「南方航空」發布公告稱,當日公司第九届董事會以通訊方式召開臨時會議,以董事簽字同意方式,一致通過提名何超瓊女士為公司第九届董事會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的議案。消息稱,早在六月十七日,「南方航空」就已發出召開二零二三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主要審議定增事項。前日,在董事會會議召開後,「南方航空」宣布該股東大會增加《選舉何超瓊女士擔任公司第九届董事會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議案》的臨時提案。而何超瓊則在《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中簽字表示,「本人公開聲明,本人具備獨立董事任職資格,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擔任南方航空獨立董事獨立性的關係。」不過,該議案尚待「南航」二零二三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但由於何超瓊本次被提名的契機,是在於「南航」獨立董事劉長樂因身體原因辭任,而劉長樂與何超瓊也有交集,前者為「鳳凰衛視」創始人,何超瓊目前則擔任「鳳凰衛視」非執行董事及董事會副主席。基於此淵源,該議案能夠獲得臨時股東大會通過的機率極高,何超瓊「入主南航」基本定局。
有內地財經媒體分析指出,從時間點來看,本次提名似乎有些倉促。根據公告,七月七日,本次董事會會議的通知和資料以書面方式發出;六天后的七月十三日,「南方航空」收到劉長樂提交的辭任申請;同日,「南方航空」就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通過劉長樂的辭任申請及提名何超瓊為董事會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的議案,而且還是採取通訊方式、董事簽字同意方式,非現場表决。
這在新冠肺炎疫情已經基本結束,就連許多國際性會議都已經恢復線下實體性會議形式進行的情況下,「南航」這次「劉下何上」的議案是以通訊形式表決,除了可能是一些董事及何超瓊本人不克在廣州「南航」總部出席會議的因素之外,可能也在一定程度上,與澳門特區政府已經決定在本年底「澳航」的專營權結束後,澳門國際機場「開放天空」,接納一家以上的航空公司公開競投民航准照,「南航」希望能夠籍著何超瓊與澳門特區的深厚淵源,爭奪到成為澳門國際機場的基地航司權利有關。實際上,何超瓊是澳門國際機場專營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副主席,也是在今年底前擁有澳門國際機場航權專營權的澳門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執行董事,因而何超瓊的「入主南航」,對「南航」在參與澳門國際機場航權及基地航司的競投,必定能夠發揮「近水樓台先得月」的作用。
當然,「南航」的入駐澳門國際機場,也將能充分利用「南航」的實力,及澳門特區政府與四十九個國家和地區簽署的雙邊航約,以「第五航權」的方式拓展更多的客貨運航線,讓澳門國際機場發揮更大的空間,將澳門國際機場的航線延伸到八個葡語國家的機場去,籍著「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平台」與「一帶一路」倡議的有機對接,將原來「一帶一路」倡議的「路線圖」,延伸到更遠更廣。另一方面,也是將能讓澳門國際機場參與國家「一帶一路」建設,及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並助力於國家進一步全面對外開放的大局,讓習近平主席對港澳同胞在新時代國家改革開放進程中應當發揮作用,更加積極主動助力國家全面開放的指示,在澳門航空業的領域得到落實貫徹,也是使得澳門國際機場能夠發揮最大的經濟效益。
作為中國三大央企航司之一的「南航」,根植于廣州,輻射粵港澳大灣區。主要提供中國大陸境內、兩岸四地和國際航空客運、貨運及郵運服務。旗下設有新疆、四川、北方、北京、深圳、海南、西安、黑龍江、吉林、大連、湖北、湖南、廣西、上海以及珠海直升機等分公司和「厦門航空」、「汕頭航空」、「貴州航空」、「珠海航空」、「重慶航空」等五家附屬公司。「南航」是目前中國最大的航空公司,「南航」的運輸飛機規模、航綫網絡數量、年客運量都長期處于中國首位。根據英國獨立品牌評估與諮詢公司「Brand Finance」發佈的「二零一八年全球最有價值航空公司品牌五十強」排行榜中,「南航」位列第六名,獲得AAA-品牌評級,居中國航空公司首位(隨後「中國東方航空」位列第七名,「中國國際航空」位列第九名)。另據「南航」二零二二年年報顯示,二零二二年「南航」持續深耕大灣區,目前「南航」在廣州市場份額近百分之四十八點五,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世界級城市群與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支撑「一帶一路」建設作出積極貢獻。此外,「南航」在年報中還提及,未來將提升大灣區市場控制力,圍繞「網絡、市場、產品、服務」四個一體化,豐富始發航綫網絡。
籍著澳門特區《民航活動法》的制定,及開放澳門國際機場的航權,「南航」如能成為以澳門國際機場為基地的航空公司,應是可以逐步利用澳門特區與多個國家和地區簽署的雙邊航約,運用「第五航權」的原理,使用當年「澳航」所創造的「原飛機,換班號」的方式,妥善解決目前澳門「浪費」國際航約,內地因為必須遵守「國際航線對等」原則而導致許多航空公司無法開通國際航班這對矛盾。也就是說,具有執飛國際航線資質的「南航」的航機,使用「代碼共用」的方式,分兩個航段開通內地各航點(尤其是南部、西南、西北地區各航點),經澳門前往世界各國航點的國際航線。
其中,澳門至世界各地的航班,執行澳門與各國所簽署的航約。即使對方要求「對飛」,也不能飛進大陸(內地),只能是飛到澳門,因而並不對國家的航權利益和國家安全構成任何影響。這樣做,就不但可解決澳門未能執行使用全部航約、實際上是「浪費」航約的問題,並可吸引更多外國旅客到澳門旅遊、參加會展,以使澳門特區能較好地貫徹執行中央賦予的「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和「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定位的問題,而且也可解決內地有越來越多的城市加大對外開放力度,希望能吸引更多的外國遊客和商人到該處,及當地也有很多旅客希望能到外國旅遊,但基於內地的航空公司沒有國際航線,而國家在「對飛」的國際航空公約制約下,為了維護航權利益及國家安全,不願開放更多的國際航線,導致無法實現這些願景的問題。正是一舉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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