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應要在激烈人才競爭中求存共贏

劉紹滿
  備受關注的《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於本月起正式生效,澳門行政長官、人才發展委員會主席賀一誠日前指出,近年世界各地掀起「搶人才」風潮,擁有國際視野、具備自主創新能力的國際化、專業產業的人才,成為區域競爭重點對象。澳門作為灣區成員,以及國內外雙循環交匯點,也首當其衝,要在激烈人才競爭中求存共贏。的確,全世界都在搶人才,尤其粵港澳大灣區已按下發展「加速鍵」,面對周邊地區「搶人才」風潮,要實現「人才建澳」,必須要人才為先,《人才引進法律制度》的推出,將有利配合新時期澳門特區四大重點產業進展,目前最為關鍵就是吸引更多優秀的人才來澳門定居,突破新產業的人才資源瓶頸,助力澳門經濟適度多元進展,推動澳門經濟進展和社會進步。
  眾所周知,一直以來澳門特區產業發展較單一,人才結構不夠多元化,單憑澳門目前的企業與人才存量應未能完全滿足合作區四大產業日後的發展需求。從國際人才發展的案例看,有一部分有針對性、策略性地吸引在該產業的國際尖端人才落戶,從而帶動當地人力資本長期成長。無疑,本澳則需要針對未來的發展路向,比如在高新科技、大健康產業、現代金融等,制訂與實施有效的引資與引才政策,以吸引具國際市場競爭力的資本、企業與人力資本集聚。行政長官賀一誠日前也指出,國家對澳門特區重要要求是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加強「一中心、一平臺、一基地」建設,並提出要推動灣區高水準人才高地建設重大戰略目標。為配合重要任務,政府正在加快推進「一加四」適度多元化發展策略,配合人才引進、人才培養、人才回流並行政策,以支持社會和經濟長遠發展。《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方向和對象明確,是希望人才來澳搭建產業平臺、帶動重點產業發展,以自身技術及經驗發揮引領帶動作用,完善澳門人才體系建設。特區政府會加強培養本地人才,積極配合產業發展趨勢,重點培養產業發展所需人才。他還指出,希望委員會能通過新的協調和執行機制,助力澳門引進經濟發展所需的緊缺人才,建立強大的人才梯隊,支持重點產業發展。
  據悉,澳門《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法案本月1日起正式生效,特區政府將於8月起陸續公佈各類人才引進計畫的詳情。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長周昶行日前稱,八月份會陸續推出各類人才引進計劃詳情,擬設指引性名額,每年名額一千人,涵蓋各類人才計劃,具體配置要待計劃推出才公佈。重申一千人是指引性,具彈性,若申請人數少或質量不符標準,不會刻意通過。此外,會定期公佈人才引進數量、學歷、所屬產業、類別、年齡層等相關資訊,讓居民監督。其實,正如有學者所言的,此前澳門特區政府有關人才引進工作的整體立法宗旨以保障本地人優先就業為前提,同時兼顧本地雇主基於成本考慮對外勞的強烈需求與吸引外地資本入澳,人才引進相關法律呈現窗口小、程式繁、門檻高等特點,對人才引進的限制遠勝於吸納。例如,根據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數據,2018年至2022年,澳門首次申請臨時居住許可並獲批的投資者、管理人員及具特別資格技術人員個案共49個,包含獲批申請人家庭數量則共176人。在這些年來,很多在澳門高校任教的教授或教研部門領導,仍然是持「藍卡」的外勞,與其他保潔、保安、地盤工人等在澳的身份一樣,部分人士因未能獲得澳門身份證而離澳。目前人才法已正式生效,具有重要意義,能夠為引進人才設定清晰的評審準則,並提升人才引進審批的透明度。
  目前,澳門特區政府提出以大健康、現代金融、高新科技和文化體育(以下簡稱四大產業)作為優先發展的新產業,而已經具備一定產業規模的博彩、會展及旅遊業是應該持續支持發展的原有產業。澳門社會上對於此類人才的需求量巨大,只有通過吸納更多地區性或國際性高端和優秀的人才來澳,才能有力地填補澳門社會發展的人才缺口。根據《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法案,澳門將制定三類人才引進計畫,引進具有卓越才能或技術能力、並取得國際公認傑出成就或在特定領域作出重大貢獻的高端人才;有利於澳門特區經濟適度多元、尤其是能推動重點產業發展並在其專業或行業中表現卓著的優秀人才;能支持重點產業發展、或補足澳門發展需要且屬於緊缺人力資源的具有專業經驗及技術能力的高級專業人才。但以香港「優秀人才入境計畫」為例,其要求的獲批准的申請人可以無須在來港定居前先獲得本地雇主聘任,但澳門在「高級專業人才」方面的人才引進上仍然須先獲本地雇主聘用或承諾聘用,並且要求其薪酬須達到指定水準。澳門人才引進在人才資格認定、申請材料要求等方面,目前的人才引進門檻仍然是比較高的。正如學者所指的,與周邊城市相比,人才法對高端人才、優秀人才具有一定吸引力,因為他們及其家屬都不用遵守在澳門通常居住的規定。但高端人才、優秀人才在外來人才總量中只會占很小的比例,澳門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還是靠大量的高級專業人才及《法案》沒有納入的一般專業人才。一般而言,人才引進制度主要由政策支持、資金扶持、稅費減免和住屋補助四部分組成。從政策制定的層面來看,可以通過提高人才待遇、提供更多資源、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以及解決高端人才家庭後顧之憂等方面,來強化人才的整體吸引力。建議推出特別政策,以鼓勵和支持澳門特區的人才創新創業,並形成有力吸納高層次及各類專業人才制度體系及配套服務,以吸引更多的人才來澳。
  人才增加對澳門競爭力來說,有百利而無一害。人才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基礎性資源。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實現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必須做好人才的「引育留用」,最大限度發揮人才效益。在人才引進成為區域競爭新一輪焦點的當下,澳門正式加入這場「人才爭奪戰」,向全世界開啟吸納頂尖人才的澳門模式。特別是,近年來,各個城市為吸引優秀人才,紛紛加入「搶人大戰」,出臺各項政策落戶、補助、住房等人才引進優待政策吸引人才,取得許多積極效果。在這種進展形勢下,澳門適時地推出符合本地進展需要的人才引進制度,透過吸引和留住人才,配合特區政府推動多元產業進展,並長遠為澳門陪育本地人才,提高城市競爭力,將澳門人才進展的工作推向新的階段。澳門作為一個開放、多元的城市,需要吸引更多不同背景、不同專業領域的人才,才能促進經濟社會進展,同時也需要為他們提供優良的生活環境和保證。而《人才引進法律制度》的實施就是為了滿足這些需求,為人才提供更好的服務和保證。與其相比,人才來澳仍舊是具備著一定吸引力的。澳門是一個低稅制地區,居民可享有免費醫療、養老金、敬老金、殘疾金、社會救濟金、失業津貼等。另外從2007年起,澳門已全面落實推行15年免費教育;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享有超過140個國家和地區的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對於獲引進的人才及其家團成員,為他們將享有與澳門居民相同權利及社會福利。
  一般來說,人才引進制度主要是由政策支持、資金扶持、稅費減免和住屋補助四部分組成,從而形成有力吸納高層次及各類專業人才制度體系及配套服務。例如東莞市對於特色人才及其家屬均可享受出入境綠色通道以及最高250萬人民幣的購房補貼;深圳市對於高層次人才給予最高150萬人民幣的獎勵補貼,同時給予創新創業團隊最高8000萬人民幣的專項資助,而珠海市在這一項上對於符合條件的團隊的資助最高更高逹一億元人民幣。例如,香港自2022年底優化各項人才入境計畫後,申請數目均顯著增長。今年以來,截至5月底,相關入境計畫共收到約8.4萬宗申請,入境事務處已批出約4.9萬宗,其中高才通截止5月底總共接獲超過32040份申請,其中有超過21494份獲得批准,申請通過率高達67%。截止2023年6月底,半年時間香港已收到逾10萬宗申請,約為香港每年引進3.5萬人才這一目標數字的3倍,足可見香港對於世界人才的吸引力。澳門雖然實施低稅制,對引進的人才同樣給予他們免稅或低稅優待,但面對灣區聯動而帶來新一輪的人才競爭的情況下,澳門的這一人才引進制度的內容需要連續優化,配套力度也需要進一步加強。例如高端人才可能會帶著家眷一起來澳生活,就會衍生了對住屋、教育、就業等各項需求,但現時澳門的人才引進制度尚未對這一方面的內容有作出明確的介紹,因而無法體現出更大的吸引力,並難免會錯失吸引部分高端人才的機會。反觀大灣區內的其他城市,無一不是因地制宜各自推出了各種資金補助和創新創業補助以及落戶、家庭、住房補助、醫療等補助,從而大力吸引高端人才落戶生活。澳門應多參考鄰近地區有關人才引進的經驗,結合自身優勢,推出更多吸引專才的政策,為高端人才來澳門定居能解決後顧之憂。
  值得一提就是,人才引進法的實施可考慮加入橫琴合作區要素,或琴澳雙方共同探究協同立法,一方面將澳門人才引進制度落實的適用範疇由33平方公里拓展到140平方公里,另一方面將人才引進後承諾實施的補助可以在合作區執行,藉以降低澳門資源壓力和減少部分本地居民的扺觸。琴澳聯動無疑能更有效優化人才資源分配,有助於共同擴大雙邊人才池,有利於提升琴澳一體化進展,使合作區和澳門能夠共用更多人才引進的紅利成果。也正如有學者所指的,「人才政策」不是一個單純的經濟議題,而是屬於政治經濟議題,我們不單要考慮到人才供應的量與質如何支撐未來產業發展,同時,亦要考慮到經濟發展成果如何分配的議題,當中包括如何在不同階層與界別澳門居民之間的分配,以及外來人才與本地居民之間的分配,若考慮不周或是本地居民不理解,則會容易引發社會矛盾。未來在前述促進澳門特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1+4」產業與深合區四大新產業的產業鏈不斷成熟所釋放出的龐大商機,配合澳門特區正不斷優化的人才制度,相信能具備一定的誘因吸引到所需類別的國際人才流入。同時,更需要向社會說明和讓各界充分瞭解到「外來人才」與「本地人才」兩者不是替代性,而是互補性,不是零和博奕,而是藉此促進特區產業多元發展、經濟增長,從而全面提升本澳居民的生活水準。澳門除需建立健全的吸引人才制度,政府也要審時度勢,因應不同階段市場或產業所需的人才主動出擊、挖掘,從而汲納產業所需的專才。正所謂,「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教育、科技及人才環環相扣,政府在人才引進宣傳方面除要不斷加大力度,汲納人才時須結合產業實際需求,訂定與時俱進、動態調整的策略,更應審視現行汲納人才計畫在全球競爭的吸引力度是否足夠。
  因此,面對日新月異的變化,澳門要發展新產業,一定要有區域、國際市場競爭力,才能形成產業規模,要打造區域、國際市場競爭力的企業,就需要具有區域、國際市場競爭力的人才引領,從而帶領產業參與更大市場的競爭。落實推行《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法案,「人才吸引產業,產業帶來人才」,定位引進人才促進重點產業發展,例如仿效香港和新加坡地區引進高端人才的做法,從世界各國或地區招募來的優秀人才,吸引國際名企名校,發揮高端人才集聚效應,應發揮海外招商辦作用,拓寬國際人才引進管道,透過人才促進澳門特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及「1+4」產業與深合區四大新產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