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政治獻金支出情況分析

  2004年4月2日臺「政治獻金法」正式實施後,臺灣地區共有2008、2012、2016、2020年四次領導人選舉適用該「法」規定。每次選後,國民黨、民進黨、親民黨的候選人均按照規定向監察機構申報政治獻金收支結算表,以供公眾檢視。目前看,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政治獻金支出主要集中在「宣傳支出、集會支出、人事支出與雜支支出」。其中「宣傳支出」更是不分年份、不分政黨牢牢佔據政治獻金支出的第一名,成為各路候選人最捨得花錢的地方。此外,「集會支出」與「人事支岀」佔據重要地位,說明選舉「樁腳」動員與舉辦集會、凝聚選戰氣勢在選舉活動中具有重要作用,屬於各路候選人花錢的主要去處。
  一、宣傳支出、集會支出、人事費用支出為主要花費
  「政治獻金查核準則」規定參選人必須申報的政治獻金支出類別共有10類,分別是「人事費用支出、宣傳支出、租用宣傳車輛費用支出、租用競選辦事處支出、集會支出、交通旅運支出、返還捐贈、繳庫支出、雜支支出、公共關係費用支出」。在2008年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政治獻金收支結算表中,國民黨的「馬(英九)蕭(萬長)配」與民進黨的「謝(長廷)蘇(貞昌)配」均只申報了除人事費用支出、返還捐贈、公共關係費用支出以外的7類支出。其餘三次選舉政治獻金收支結算表中,各政黨參選人均申報了全部10類政治獻金支出類型。
  綜合四次選舉的支出情況看,宣傳支出、集會支出、人事費用支出為主要花費。可見,動員大量人力、進行各種各樣宣傳、舉辦各類造勢活動是島內政治獻金的主要開支流向。
  2008年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馬蕭配」與「謝蘇配」的政治獻金支出排名前三的均為宣傳支出、雜支支出、集會支出。「馬蕭配」的宣傳支出排名第一,金額為4.4億餘元(新台幣,下同)、占比69%;雜支支出排名第二,金額為1億多元、占比16%;集會支岀排名第三,金額4100多萬元、占比6%;「謝蘇配」的宣傳支出排名第一,金額為2.7億餘元、占比64%;集會支出排名第二,金額7800多萬元、占比18%;雜支支出排名第三,金額近5600萬元、占比13%。
  2012年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國民黨提名的「馬(英九)吳(敦義)配」政治獻金支出中位列前四的分別是宣傳支出(近2.8億元、占比63%)、人事費用支出(4576萬餘元、占比11%)、雜支支出(4575萬餘元、占比10%)、集會支出(3500多萬元、占比8%);民進黨提名的「蔡(英文)蘇(嘉全)配」政治獻金支出金額排名前五位的依次為宣傳支出(近3.6億元、占比51%)、集會支出(1.5億餘元、占比22%)、人事費用支出(1億餘元、占比14%)、租用競選辦事處支出(3365萬餘元、占比5%)。「馬吳配」與「蔡蘇配」政治獻金支出結構稍有區別,但都包含宣傳支出、集會支出與人事費用支出三種主要類型。親民黨提名的「宋(楚瑜)林(瑞雄)配」政治獻金支出結構稍有不同。因其造勢活動較少,集會支出僅有24萬餘元,占比不足1%。但其政治獻金支出金額排名前列的同樣包括宣傳支出(4300多萬元、占比56%)、人事費用支出(726萬餘元、占比9%)。
  2016年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國民黨提名的「朱(立倫)王(如玄)配」與民進黨提名的「蔡(英文)陳(建仁)配」政治獻金支出排名前三的都是宣傳支岀、集會支出、人事費用支出,而且排名位次都相同。「朱王配」宣傳支出金額為1.26億餘元、占比62%;集會支出金額為5000多萬元、占比25%;人事費用支出為1270多萬元、占比6%。「蔡陳配」宣傳支出金額為2.3億餘元、占比36%;集會支出金額為1.68億餘元、占比27%;人事費用支出為1億餘元、占比16%。「宋林配」政治獻金支出結構稍有區別,其宣傳支出最多,金額為6800多萬元、占比36%;集會支出排名第二,金額為1200多萬元、占比12%;返還捐贈排名第三,金額為690多萬元,占比7%。
  2020年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國民黨提名的「韓(國瑜)張(善政)配」、民進黨提名的「蔡(英文)賴(清德)配」、親民黨提名的「宋(楚瑜)徐(欣瑩)配」的政治獻金支出前列中都有宣傳支岀、集會支出與人事費用支出三中主要類型。「韓張配」政治獻金支出中的宣傳支出金額最多,為3.8億餘元、占比89%;其次為集會支出,金額2350多萬元、占比6%;排名第三的為雜支支出,金額739萬餘元、占比2%。人事費用支出排名第四,金額638萬餘元,占比約2%。「蔡賴配」政治獻金支出中的宣傳支出金額同樣最多,金額3.25億餘元、占比55%;其次為集會支出,金額1億多元、占比17%;排名第三的為人事費用支出,金額6790多萬元、占比12%。「宋徐配」政治獻金支出中的宣傳支出金額最多,為5200多萬元、占比85%;其次為集會支出,金額470多萬元、占比8%;排名第三的為人事費用支出,金額180多萬元,占比2%。
  二、宣傳支出牢牢佔據島內政治獻金開支第一名
  利用各種形式宣傳候選人的政見、形象以爭取選民投票支持是島內選舉中最常見的競選手段。從臺灣地區2008年以來的四次領導人選舉政治獻金開支情況看,具有如下特徵:
  一是不分政黨、不分年份都將政治獻金主要用在宣傳支出。四次選舉、11組候選人,無一例外,宣傳支出都是排在所有政治獻金支出項目中的第一位。
  二是大多數時候比例超過50%。2008年,「馬蕭配」與「謝蘇配」的宣傳支出占比都超過60%,分別為69%與64%。2012年,「馬吳配」、「蔡蘇配」、「宋林配」的宣傳支出占比都超過50%,分別為63%、51%、56%02016年,「朱王配」、「宋徐配」的宣傳支出占比都超過60%,分別為62%與70%。2020年,「韓張配」、「蔡賴配」、「宋餘配」的宣傳支出占比都超過50%,「蔡賴配」為55%,「韓張配」與「宋餘配」更超80%,分別為89%與85%。只有一次例外便是2016年的「蔡陳配」的36%。儘管「蔡陳配」的宣傳支出占比只有36%,但其支出金額超過2.3億元,遠超「朱王配」的1.26億元與6800多萬元。造成比例低的原因並不是「蔡陳配」不舍得將錢花在宣傳上,而是「募集的政治獻金總額太多了」,宣傳上的支出已經「夠用」,只好將錢花在其他專案上,進而造成了宣傳支岀的比例偏低狀況。
  三是國民黨、民進黨兩大主要政黨的宣傳支出都以億元起跳。在島內「藍綠二元」政治體制之下,國民黨、民進黨政治獻金募得多也花得多。國、民兩黨花在宣傳上的費用從未低於過1億元,最多的時候能達4.4億元(2008年「馬蕭配」),少的時候也有1.26億元(2016年「朱王配」)。
  三、集會支出大多數情況下位列支出榜第二
  集會造勢活動自從1980年代出現在臺灣的選舉場域後,一直是臺灣選舉的軸心活動之一。每逢臺灣大型選舉,熱鬧的集會造勢活動便成為觀察臺灣選舉走勢的重要窗口。從臺灣地區2008年以來的四次領導人選舉政治獻金開支情況看,用在選舉造勢的集會支出大多數情況下位居政治獻金支出的前列。
  從政黨的角度看,民進黨四組候選人的集會支出都是排在第二位。2008年「謝蘇配」、2012年「蔡蘇配」、2016年「蔡陳配」、2020年「蔡賴配」的集會支出排是排在第二位。國民黨候選人的集會支出2年排在第二、1年第
  三、1年第四。2016年「朱王配\2020年「韓張配」的集會支出均排在第二位,2008年「馬蕭配」與2012年「馬吳配」的集會支出分別排在第三位、第四位。親民黨的宋楚瑜三次參選,集會支出2次位列第二,為2016年、2020年兩次選舉。
  四、人事費用支出對贏得選舉非常重要
  要贏得勝選必須組建一支強大的競選團隊。因此,每次選舉中,花費在人事費用方面的支出往往數額不菲。尤其是要組建一支數量多、素質高的競選團隊,更是需要候選人在人事費用支出上捨得花錢。
  從2012年以來申報人事費用支出的3次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政治獻金開支情況看,人事費用支出多數情況下位居第三位。2012、2016、2020年3次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共有9組候選人,人事費用支出位列第三位的有6組,分別為2012年的「蔡蘇配」、2012年的「宋林配」、2016年的「朱王配」、2016年的「蔡陳配」、2020年的「蔡賴配」、2020年的「宋餘配」;位列第2的有1組,為2012年的「馬吳配」;第4的有1組,為2020年的「韓張配」;第5的有1組,為2026年的「宋徐配」。
  五、支出越多贏面相對要大
  政治獻金開銷金額與選舉勝負沒有直接關聯,並不是「花得多就一定能夠贏得選舉」。但從2008年以來臺灣地區的四次領導人選舉政治獻金開支情況看,「花得最多的贏了三次」,說明支出越多贏面還是相對要大。
  2008年以來的四次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中,國民黨政治獻金支出領先於民進黨的僅有2008年,2012年、2016年、2020年都大幅度落後於民進黨。在這四次選舉中,國民黨2008年、2012年兩次獲勝,民進黨2016年、2020年兩次獲勝。可見,2008年、2016年、2020年三次選舉都是「花得多的贏得了選舉」。結合島內選舉的實際運作來看,選舉中「缺錢花」「沒有錢花」是很難獲得選舉勝利的。畢竟沒有錢,雇傭競選團隊、刊登選舉廣告、製作選舉看板、委託民調、集會造勢都沒有辦法進行。候選人的政見選民看不見、形象選民不了解,自然而言就難獲選民投票支持。不過,影響選舉勝負的因素很多,如果候選人的政治經費「花的地方不對」「花的方式不對」,或者不利於己的政治環境不易改變,政治資源劣勢難以扭轉,即使花了較多的錢也難以彌補與對手的差距,也就不一定能夠獲得選舉的勝利。若排除國民黨候選人政治獻金申報不實的情況,2012年民進黨的「蔡陳配」就屬於花了較多的錢,但沒有取得選舉的勝利。「蔡陳配」雖支岀大量政治獻金,尤其是花費近3.6億元進行選舉宣傳,但是仍然難敵馬英九的現任優勢,未能獲得多數選民的信任與支持,最終只能吞下敗績。
  (陳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