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越簽署打擊跨境賭博合作諒解備忘錄說起

  中國和越南兩國公安部第八次合作打擊犯罪部長級會議,前日在北京舉行。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公安部部長王小洪與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越南公安部部長蘇林共同主持,雙方共同簽署了中越打擊跨境賭博合作諒解備忘錄。
  而在今年六月二十五日,國家公安部召開了全國公安機關視像會議,公安部部長王小洪於會議上強調,要準確把握當前治安維穩形勢,深入開展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包括嚴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跨境賭博等突出違法犯罪。王小洪要求,要深化反滲透、反顛覆、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鬥爭,堅決捍衞政治安全。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有效排查化解各類矛盾糾紛。要推進掃黑除惡常態化,依法嚴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跨境賭博等突出違法犯罪,快偵快破打架鬥毆、尋釁滋事等夏季多發案件,以零容忍態度打擊侵害弱勢群體犯罪,不斷提升群眾安全感。
  隨後,八月十五日至十六日,中國公安部、泰國警察總署、緬甸警察總部、老撾公安部決定啟動針對本區域賭詐及衍生的人口販運、綁架、非法拘禁等犯罪的專項合作打擊行動。此次四國專項聯合行動,劍指一段時間以來受到社會高度關注的緬北詐騙集團犯罪活動。同時是繼二零一一年「湄公河大案」後,四國聯合進行的又一次大型跨國聯合執法行動。八月二十二日,中國、泰國、老撾三國駐緬甸大使館就打擊賭詐問題進行了協調。根據安排,四國專項合作打擊行動將在泰國清邁共同建立專項行動綜合協調中心,針對賭詐猖獗的區域設立聯合行動點,嚴厲打擊本區域電信網絡詐騙和網絡賭博犯罪,堅決扭轉人口販運及綁架、拘禁等犯罪高發態勢。
  九月六日,緬甸相關地方執法部門展開抓捕行動,集中向中方移交電信網路詐騙嫌犯一千二百零七人,其中網上在逃人員四十一名,以及電腦、手機、手機卡、銀行卡等一大批作案工具。中國公安部發布的照片顯示,中國警方二人押一人,將這一大群詐騙犯從緬甸口岸帶回雲南境內。央視新聞畫面顯示,這群詐騙犯被下令雙手抱脖蹲在戶外,場面壯觀。公安部的通報稱,這是繼前期(九月三日)抓獲二百六十九名緬北涉詐犯罪嫌疑人之後,打擊行動取得的又一重大戰果。「打擊行動戰果不斷擴大,對詐騙分子形成持續震懾」。
  估計,中國公安部還將陸續與柬埔寨、老撾、菲律賓、馬來西亞等國家的警方洽簽兩國打擊跨境賭博的合作協議,從而真正構築起打擊跨境賭博犯罪活動的銅牆鐵壁。與此同時,國家文化和旅遊部也將繼續發布跨境賭博旅遊目的地的「黑名單」,對中國公民前往「黑名單」中的境外城市和景區採取相關旅遊限制措施。
  在一定角度上,中國公安與東南亞國家警方進行打擊跨境賭博犯罪活動的合作,對澳門特區博彩業的健康有序發展客觀有利。因為這項打擊跨境賭博犯罪活動的鬥爭,包括兩大範疇,其一是東南亞國家尤其是緬北地區的網絡賭博及詐騙活動,其二是內地居民出境到東南亞國家和地區的賭場直接參賭。而在執行層面,前者獲得這些國家的合作的機率較高,後者因為在這些國家開賭是屬於當地的合法經營行為,而且還是當地的主要經濟收入來源,因而當事國未必願意積極配合中國的打擊跨境賭博犯罪活動的鬥爭,但對中國國家文旅部發布跨境賭博旅遊目的地的「黑名單」,將當事國納入限制中國公民前往當地旅遊的「黑名單」,因為是屬於中國的內部事務,也就只能是被動地予以接受。
  當內地居民被限制到被納入到「黑名單」的境外城市和景區旅遊實質上是參賭時,可能就將會對澳門的博彩業形成「肥水不流別人田」的效應,反而將會促使部分有意「小注可怡情」的內地遊客,集中到澳門「玩番兩手」。這就像「大禹治水」那樣,將原本反正都有可能會流到周邊的國家和地區的資金,引流到澳門。畢竟,澳門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澳門特區政府是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轄的地方政府,這對「一國兩制」事業有利。當然,不能再像周焯華那樣到內地發展境內人員作為賭博代理,通過高額授信、推廣賭博業務、提供車輛接送服務和技術支持等方式、手段,組織中國公民來澳門賭博,及借貸給內地居民參賭。
  實際上,中央並沒有全盤否定澳門特區的博彩業,只是要求澳門博彩業健康有序發展,增加非博彩元素。一方面,《澳門基本法》第一百一十八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根據本地整體利益自行制定旅游娛樂業的政策。」的規定,為澳門特區博彩業的合法經營,提供了憲制性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在二零零一年開放賭牌時,中央就發話,全中國只有澳門可以開賭,也折射了澳門特區可以開賭是國家特許的合法經營活動。因此,來澳門旅遊的內地遊客,自己進入賭場「小注可怡情」,是不受《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百零三條管轄的。
  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解與適用》一書就指出,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制定過程中,有的常委委員、部門提出,建議慎重考慮草案規定對有關地區博彩業可能帶來的沖擊,根據常委會審議意見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對草案二次審議稿作了以下修改完善:一是删去「境外開設賭場人員、賭場管理人員或者受其指派的人員」的規定,對犯罪主體不作限制,包括國內外人員只要組織出境參與巨額賭博的行爲構成犯罪,從而减少針對性;二是將「境外」修改爲「國(境)外」,進一步明確適用範圍,包括有關國家和地區;三是將「組織、招攬」修改爲「組織」,主要是考慮到招攬的範圍不清楚,與正常出國(境)旅游的組團活動難以區分。很明顯,其中所指的「有關地區博彩業」,就是澳門特區的博彩業。而全國人大常委會也接納了這個建議,增加了「出國」一詞,沖淡了「出境」,那就避免了「專門針對澳門」的錯覺。
  該書又指出,要注意與正常出國(境)旅游的組團活動的區別,如旅行社或者個人組織人員赴境外旅遊,如果只是作為旅遊項目招攬人員去賭場進行娛樂性賭博,不能視爲組織參與國(境)外巨額賭博的犯罪;如果招攬人員去賭場賭博的數額較大、時間較長,或者旅游的主要目的就是去賭場賭博的等,則應當視爲組織參與國(境)外巨額賭博的犯罪。
  因此,從辯證的觀點看,《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百零三條反而有利於澳門。因為在禁止組織內地居民出國參賭後,那些懷有「小注可怡情」樂趣的遊客,就只能是來澳門合法參賭了。這對澳門來說,就將產生「聚客」效應。
  (發自重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