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講場探討控酒法 衛局:戒煙門診理想

  【本報訊】《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將於11月5日起生效,澳門電臺節目《澳門講場》昨日邀請衛生局代表共同探討防控煙酒工作。衛生局局長羅奕龍表示,戒煙門診成效理想,每年有2,500-3,500人接受戒煙服務,成功率高,至於酒精成癮則由精神科跟進,未來當局會在衛生中心成人保健為市民評估是否酒精成癮,如出現「戒斷」症狀,當局有充足藥物供戒酒人士使用。
  控酒法將於11月5日起生效,出席的衛生局局長羅奕龍表示,本澳未成年人曾飲酒比例逐年上升,根據2018年的調查,18歲以下人士中有8成曾接觸酒精飲品,相當比例在13歲時已飲酒,較鄰近地區嚴重,受訪者接觸酒精途徑有3分1自行購買,3分1有在食店內及2成在家中取得。飲酒對於處於身心發展重要階段的未成年人危害性更大,包括對腦部發育和行為控制產生不良影響,容易出現藥物濫用和危險性行為;且未成年人越早開始飲酒,在成年後越容易面臨酒精濫用的問題。當局在控酒法執行上,已制定內部工作指引規章制度,與治安警、旅遊局及市政署共同探討協同機制,及開始執法人員持續培訓。
  羅奕龍表示,已成立包含33個部門和機構的「澳門控酒聯盟」,共同推動控酒的宣傳教育工作;設立「控酒資訊網」,將酒精危害資訊、業界指引、圖文包等全部內容放在網上公開的平臺,近日亦將派員落區向零售業商戶講解法律要求,派發法定標誌和宣傳單張,協助商戶遵守法律規定。局方會續以線上線下等多途徑、多平臺全方位宣傳推廣,不斷加深社會各界對控酒法的認識。亦希望社會各界同心協力,共同向社會大眾傳遞預防未成年人接觸及飲用酒精飲料的訊息,共同守護下一代健康。
  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顧問醫生柯慶建稱,法律規定所有有提供酒精飲料銷售的地方,都不應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商戶如懷疑購買者為未成年,有權要求對方出示身份證,商戶應謹慎處理。
  在控煙方面,柯慶建稱,今年(2023年)1-9月控煙辦巡查約22.5萬間場所,同比去年(2022年)增加18.6%,檢控2,317宗,同比增加92.4%,2,291宗為違法吸煙,18宗為違法銷售不附標籤規定煙草產品,4宗為攜帶電子煙入境。
  柯慶建表示,希望透過對吸煙者造成不便,從而減少吸煙者在公共街道吸煙,以及減少居民吸食二手煙,政府曾考慮不同方案,包括探討適合位置設吸煙亭,但本澳人多路窄,設吸煙點要社會共識。他又稱,私人實體有權自行劃定禁煙區,企業或屋邨都曾嘗試,效果不錯,至於大三巴、官也街可否試行劃定禁煙區域,柯慶建稱,由於涉及政府不同部門,要持續協商,將來可以更深入探討。
  柯慶建稱,法律規定所有有提供酒精飲料銷售的地方,都不應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商戶如懷疑購買者為未成年,有權要求對方出示身份證,商戶應謹慎處理。
  有聽眾冀本澳加強規管邊走邊吸煙(俗稱「吸煙火車頭」)行為。柯慶建表示,衛生局曾考慮過不同方案,如在公共場合設置吸煙亭,但考慮到本澳室外公共地方相對狹窄、行人較多,認為設置固定吸煙點需審慎評估及取得社會共識。局方將持續加強宣傳吸煙的害處,鼓勵吸煙者戒煙,逐步減低澳門的吸煙率。
  被問及會否在大三巴、官也街等旅遊區的公共建築物,設置固定禁煙區域,以減少二手煙害。柯慶建重申,曾考慮好多方案,希望透過對吸煙者造成不便,從而減少吸煙者在公共街道吸煙,以及減少居民吸食二手煙。但問題在於如何找到合適地點設置禁煙區。至於在公共建築設置禁煙區,由於涉及政府不同部門,要持續協商,將來不排除可更深入探討。「控煙法」修法後,允許私人實體在管轄區域自行劃定禁煙區,企業或屋邨都曾嘗試設置,成效不錯。
  衛生局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主任林松解釋,有關情況為顧客的法律責任,餐廳沒有法律責任,但商戶若發現未成年人在店內飲用酒精用品,應先勸籲未成年人,勸籲不果則應通報主管當局或警方,衛生局如發現事件屬實,將會通知有關未成年人的家長及學校,加強教育,並處罰提供酒精的人士。
  多名聽眾關注控煙的執法情況及成效,有聽眾反映,曾致電控煙辦投訴大廈公共地方有人吸煙,但至今吸煙情況仍未遏止。林松表示,經常收到投訴電話,但巡查人員到舉報地點時,吸煙人士已走。建議致電投訴時講清楚具體地點及吸煙時段,中心會持續跟進。同一地點不同地段收到超過五次投訴將列為投訴黑點,會聯同其他實體巡查或突擊檢查。另外,可向管理處投訴,私人屋苑公共地方應該禁煙,管理處應張貼禁煙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