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酒法》將生效 衛生局續辦講解會

  【本報訊】衛生局表示,第62023號法律《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下稱《控酒法》)11月5日起正式生效,為加強各界對《控酒法》的認識,已舉辦多場講解會。日前亦續辦了2場專場講解會,分別向旅遊局協助組織的涉及販售酒精飲料的旅遊業界代表和澳門百貨辦館業商會的代表講解和宣傳法律。衛生局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林松主任、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柯慶建顧問醫生等代表,在講解會上跟與會者進行了深入的交流和互動討論,並詳細回答了各種提問。
  衛生局代表在講解會中就《控酒法》中的名詞定義、銷售、提供及飲用酒精飲料的限制、預防未成年人取得或飲用酒精飲料的措施、場所須張貼法定標誌、酒精飲料的標籤規範、以遠距離方式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應注意的事項、處罰制度等方面作詳細解釋。
  在兩場講解會中,與會的業界代表分別關注銷售及提供酒精飲料的相關問題,包括:餐飲場所內酒精飲料及非酒精飲料分區擺放、酒精飲料廣告警語、獨立包裝酒精飲料須標示酒精含量、場所內張貼法定標誌的規定、酒店房間內的迷你水吧銷售酒精飲料、酒精飲料廣告須注意的事項,並關心控酒宣傳、執法力度、處罰歸責等問題。
  為使公眾和業界及早認識新法規定及做好相關準備,衛生局未來將按實際情況及需求舉辦新法例講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