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合辦長者公寓座談會

  【本報訊】政府於日前公佈長者公寓申請及評分標準等資訊,為令市民更好了解申請的相關資訊。澳門服務業總工會、澳門商業僱員總會、澳門文職人員總會以及澳門水電工會,就近日關注熱議合辦「長者公寓座談會」,並邀請立法議員李靜儀為參加者介紹,座談會吸引逾50名市民及會員參與。
  李靜儀先分享本屆政府推出的五個房屋階段的劃分,以及設立長者公寓的本意。特區政府推出政府長者公寓,目的是為優先照顧居住在唐樓單位及在經濟上有承擔能力的長者,因上述長者未必具條件申請經濟房屋和社會房屋,所以設立政府長者公寓能幫助他們改善生活質素和提高生活便利。
  李靜儀再就政府於10月16日公佈長者公寓的申請要件、評分準則、使用費及保證金金額和申請流程等資訊,為參加者作更詳細的講解。
  在提問過程中,最受市民關注的重點:申請人評分標準的計算;租金的價格;周邊的配套;以及提出假設,若日後生活不能自理需退還公寓,該如何處理,政府是否有考量這類型的情況作出銜接的友善措施。
  李靜儀表示認同政策可以有更好的完善機制、更好針對用家作出及時修改,也會持續關注市民對政策推出後的反應和收集意見,使政府的房屋政策有更完善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