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精神到物質層面保障司法領域公平正義

  澳門特區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司法年度開幕典禮上週五假文化中心綜合劇院舉行,典禮由行政長官賀一誠主持。賀一誠和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檢察長葉迅生、澳門律師公會主席黃顯輝分別於典禮上致辭。賀一誠在致辭中鏗鏘有力地強調,司法工作應當堅持公正廉潔,廉潔司法是公正司法的基石,必須以零容忍態度嚴懲司法腐敗,清除害群之馬。必須廣泛弘揚公正廉潔的司法文化,始終堅守職業良知,始終堅定法治信仰,發揮司法機關在弘揚法治精神中的重要作用,讓公正司法成為切實保障居民合法權利的堅強後盾,更好地保障和實現社會公平正義。這既是對中級法院正在審理中的前助理檢察長江志受賄案的警醒,更是澳門特區司法領域新一個司法年度以至未來久遠的勉勵。
  今次的新司法年度開幕典禮上,有一個「新亮點」,就是在今年一月當選為新一屆律師公會主席的黃顯輝,首次登上新司法年度開幕典禮的主席團,並代表澳門律師公會致辭。自此,整台新司法年度開幕典禮的致辭嘉賓,都體現了「把維護中央對特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實際上,按照《澳門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終審法院院長和檢察長必須是中國公民,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是屬於「中管幹部」,亦即體現了中央對特區的全面管治權;而澳門律師公會新任會長黃顯輝,他既是澳門特區立法會議員,更是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因而同樣也是具有「中央全面管治權與特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的特徵。
  在澳門回歸後就一直擔任澳門律師公會主席,因而在每一個新司法年度開幕典禮代表律師公會致辭的華年達大律師,雖然名列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歷屆澳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名單,按照全國人大通過的《澳門特區選舉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於〈國籍法〉在澳門特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他已經是中國公民;而且他的兒子華子鋒也獲邀請出任安徽省政協委員,因而無論是在法律上還是情感上,華年達都是中國公民。不過,他卻是血統「純正」葡裔居民,而且在澳門回歸前還是葡國社會黨澳門支部及澳門政治團體「民主聯盟」(兩個牌子,一套人馬)的負責人,因而與曾任葡國社會黨總書記、社會黨國際主席,及葡國總理的現任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既是老友,更是「戰友」。因而在政治層面的體現「中央全面管治權與特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方面,顯然是遠不夠黃顯輝。
  但華年達為了阻止澳門律師公會落入到某些不符合「愛國者治澳」原則人士的手中,卻不顧自己年事已高,堅持「站好最後一班崗」。實際上,在二零二零年底的澳門律師公會換屆改選前夕,華年達曾經表示,自己因年齡關係不再爭取連任。而一位經常為「反對派」被告擔任辯護律師,及經常發表與「一國兩制」相扞格言論的葡裔律師,決定組成一份名單參選。在沒有其他名單競爭下,必然自動當選。華年達不顧自己年事已高,毅然站出來再次參選,德高望重的華年達當選連任。在去年底的澳門律師公會換屆改選中,華年達再次決定不再連任,已經有了準備的黃顯輝、歐安利、李煥江等具有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全國政協委員身份的大律師,連同其他認同「愛國者治澳」原則的大律師,組成一份參選名單報名參選,在沒有競爭對手下自動當選,保證了澳門律師公會這個澳門特區司法領域重要組成部分的機構,牢牢地掌握在愛國愛澳者的手中。
  正因為黃顯輝是全國人大代表,也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因而他在致辭中,就顯得與過去「零舍不同」。他在致辭中開宗明義地強調指出,一直以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所確立的憲制秩序及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澳門特區各界發揮愛國愛澳優良傳統,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帶領廣大市民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澳門特區持續繁榮穩定。
  這就與其他幾位致辭者的致辭「同步一致」了。實際上,行政長官賀一誠在致辭中,就強調在推進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實踐中,本澳司法機關依法嚴格履行職責,發揮了化解社會糾紛、維護法治權威、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保障社會大局穩定的重要作用,並重申將一如既往堅持依法施政,尊重和維護司法獨立,捍衛司法公正,推動法治進步。他還引述習近平主席的名句「公生明,廉生威。執法司法是否具有公信力,主要看兩點,一是公正不公正,二是廉潔不廉潔。」而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檢察院院長葉迅生在致辭中,也從不同角度闡述了這個理念。還提及到與內地的司法協助,尤其是與粵港澳大灣區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之間的司法協助;與國家法官學院合辦有關法官國情培訓課程,增強法官對國家的認識和了解;並提到今年七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啟動內地《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的審議工作,該次修法重點在於針對刑法就行賄罪處罰規定的修改,對澳門特區有關對行賄罪的法律修改極具參考意義等。這就顯示,在強調「愛國者愛澳」原則下,澳門特區的司法機關,更為自覺地遵循「把維護中央對特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的原則。
  當然,「精神變物質,物質變精神」,在司法領域堅持「愛國者治澳」原則,維護司法公平正義,需要有一定的物質基礎作保障。黃顯輝在致辭中就提到,當局對訴訟文書提供的電子化服務項目仍屬有限,並未涵蓋查閱卷宗、視聽資料等,因而期待在確保資訊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的情況下,逐漸擴大訴訟電子化的使用範圍;澳門律師公會因應會務發展,增聘了必要人員、更新設備及完善空間間隔,因而在開支費用方面有所增加,但在預算收入方面未有太大變化,這種情況亦需予以關注;該公會註冊的律師及實習律師一直以來均接受司法機關委任,為未聘請律師之嫌犯擔任辯護人,亦不時獲司法援助委員會指派擔任司法援助案件當事人的代理人,而當中部份嫌犯或利害關係人身處路環監獄,律師同仁經常需要前往監獄與獄中人士會面,但目前路環監獄的接待設施(如停車位及會面房間)不足,導致律師同仁在部份時段輪候的時間過長,而又欠缺專屬的房間讓律師利用輪候時間處理其他工作,希望即將落成的新監獄對上述情況有所改善;澳門律師公會仲裁中心、調解及調停中心已投入運作,而賀一誠已透過行政長官批示指定該仲裁中心為負責《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規定的必要仲裁程序的仲裁機構,但公會沒有足夠地方專門設置仲裁庭及調解室,而且公會不時需要舉辦實習律師培訓課程及其他相關課程,使得公會正面臨使用空間不足的問題。這些,都是需要有關方面予以關注,協助公會予以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