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23日電】最高人民法院23日發佈消息稱,近日印發司法意見,其中提出探索完善涉港澳訴訟程序機制,明確「支持南沙法院簡化涉港澳案件訴訟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為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共21條,就推動高水平對外開放、促進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打造高質量城市發展標桿等外界關注領域作出回應。
這份意見稱,探索完善涉港澳訴訟程序機制。支持南沙法院簡化涉港澳案件訴訟程序,完善港澳訴訟主體資格確認、授權委託見證、送達程序及訴訟證據審查認定程序。適時建立根據當事人申請作出簡易裁判文書機制,加快推進簡化域外證據公證認證,提高涉港澳民商事案件辦理質量效率。
意見還稱,加強與港澳訴訟服務協同對接,為境內外當事人提供便捷、高效、優質的糾紛解決服務。加強中國特色區際司法協助體系建設,創新涉港澳民事訴訟程序特別機制,完善粵港澳司法協助執行機制。
此外,這份意見將「服務保障科技創新產業合作基地建設」單列為一個部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迴法庭負責人在答問時就此表示,這份意見提出打造國際知識產權爭端解決優選地,指導和支持地方法院加強涉外、涉港澳案例發佈和規則研究,回應南沙涉外知識產權糾紛解決需求。
意見還明確,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台人士擔任人民陪審員參與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審理,支持地方法院完善內地、港澳調解員「雙調解」模式,形成更符合涉外涉港澳糾紛特點的解紛機制。
前述負責人表示,這份意見既注重實用性和可行性,又為鼓勵細化和創新制度預留了政策空間。最高法將推動政策落地見效,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供系統、實用、精準的司法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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