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維護國家安全立法模式制定特區愛國主義教育法

  昨日閉幕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愛國主義教育法》,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昨日,新華社受權播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愛國主義教育法》的全文。這部旨在加強愛國教育、傳承和弘揚愛國精神的法律,共五章四十條,約四千七百多字,包括總則、職責任務、實施措施、支持保障、附則等。
  愛國主義是中華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同心同德、自强不息的精神紐帶。對此,習近平主席深刻地指出,愛國主義精神深深植根于中華民族心中,是中華民族的精神基因,維繫著華夏大地上各個民族的團結統一,激勵著一代又一代中華兒女爲祖國發展繁榮而不懈奮鬥。因此,制定《愛國主義教育法》,以法治方式推動和保障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對于振奮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進强國建設、民族復興,用新的偉大奮鬥創造新的偉業,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實際上,制定《愛國主義教育法》,是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關于開展愛國主義教育、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等規定的重要舉措。《憲法》明確規定,國家在人民中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制定愛國主義教育法,全面落實憲法規定,保障和加强愛國主義教育,是鞏固和壯大主流意識形態,教育引導公民自覺履行憲法義務,保證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舉措。
  《愛國主義教育法》的主要內容包括:訂定愛國主義教育的內涵目標,愛國主義教育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愛國主義教育的領導體制和工作原則,愛國主義教育的內容,愛國主義教育的部門職責,愛國主義教育的對象,愛國主義教育的實施措施,愛國主義教育的支持保障等。其中有個愛國主義教育的內容廣泛豐富,涵蓋思想政治、歷史文化、國家象徵標志、祖國大好河山、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國家安全和國防、英烈和模範人物事迹等各個方面。同時,對開展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構築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作出專門規定,幷强調應當把弘揚愛國主義精神與擴大對外開放結合起來。
  關於愛國主義教育的對象,《愛國主義教育法》在規定面向全體公民開展愛國主義教育的同時,突出學校和家庭對青少年和兒童的教育,幷對公職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村居民、代表性人士、教職人員和信教群衆、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僑胞等不同群體的愛國主義教育,分別作出針對性規定。其中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更是具體規定:國家采取措施開展歷史文化教育和「一國兩制」實踐教育,增强香港特別行政區同胞、澳門特別行政區同胞的愛國精神,自覺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
  按照港區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李慧瓊的說法,《愛國主義教育法》不會被列入香港、澳門基本法的「附件三」,因而它將不是在香港、澳門特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但第二十三條第一項卻又規定:「國家采取措施」增强對香港同胞、澳門同胞的愛國精神,這個「措施」,可能包括敦促香港、澳門特區政府根據《愛國主義教育法》的精神,進行本地立法,制定特區的《愛國主義教育法》。
  在澳門特區來說,其模式,就將有點類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雖然沒有被列入《澳門基本法》的「附件三」,但基於其第四十條第三項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澳門特區根據習近平主席有關「落實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指示,及《國家安全法》所體現的「總體國家安全觀」的精神,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及制定系列針對「非傳統國家安全威脅」因素的法律那樣,也根據《愛國主義教育法》的精神,制定澳門特區的《愛國主義教育法》。
  實際上,早在二零一九年十月,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的決議就已經決定,要「加強對香港、澳門社會特別是公職人員和青少年的憲法和基本法教育、國情教育、中國歷史和中華文化教育,增強香港、澳門同胞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堅決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干預港澳事務和進行分裂、顛覆、滲透、破壞活動,確保香港、澳門長治久安。」而習近平主席在中共二十大上的報告中,也提出要「發展壯大愛國愛港愛澳力量,增強港澳同胞的愛國精神,形成更廣泛的國內外支持『一國兩制』的統一戰線。堅決打擊反中亂港亂澳勢力,堅決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干預港澳事務。」習近平主席先後兩次在新一屆澳門特區政府成立儀式的重要講話中,都要求澳門特區必須抓好愛國主義教育,並在分別給澳門特區的學生和教師的回信中,鼓勵做好愛國主義教育的工作。
  澳門回歸以來,澳門特區政府、社會團體和教育界三個層面形成合力,讓愛國主義教育不斷弘揚光大。在社會各界的支持與配合下,澳門特區政府積極開展愛國愛澳教育和國家認同教育,取得了良好成效,受到普遍肯定,也積纍了獨特的經驗。因此,受到習近平主席的高度讚揚。不過,在《愛國主義教育法》的比照下,似乎是仍有不足,因為澳門特區的愛國主義教育,主要是根據《愛國愛澳教育實施綱要》、《非高等教育範疇德育政策》、《澳門非高等教育發展十年規劃》和《澳門青年政策》等政策性文件進行,而且也較為偏重於青少年學生。與《愛國主義教育法》是以法律形式規範,及面向全體公民相比,還存在著一定程度的差距。因此,澳門特區也應當按照《愛國主義教育法》的精神和內容,根據澳門的實際情況,制定特區的《愛國主義教育法》,將進行愛國愛澳教育提升至法治和法制的層次,並使之規範化、制度化。
  值得注意的是,《愛國主義教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任何公民和組織都應當弘揚愛國主義精神,自覺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不得有下列有五種行為:包括侮辱國旗、國歌、國徽或者其他有損國旗、國歌、國徽尊嚴的行爲;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揚、美化、否認侵略戰爭、侵略行爲和屠殺慘案;侵占、破壞、污損愛國主義教育設施;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爲。這其中有關維護國旗、國歌、國徽的尊嚴,澳門特區已經立法。但其他的各種抵觸愛國主義的行為,澳門特區尚未立法管制,因而在自媒體或互聯網通訊工具上,仍然經常有此類的圖文訊息出現。這是有必要立法規範的。
  行政長官賀一誠即將向立法會進行《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我們熱切期待,在「施政報告」的「附錄二: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法律提案項目」中,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愛國主義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