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正式組建完成

  中共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新版的官方網站昨日下午上綫,網站公布了中央港澳辦的主要職責和內設機構。這標志著中央對港澳工作機構改革工作正式完成。在新的職能和架構下,中央港澳辦對港澳工作的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和對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職能得到强化。這將進一步密切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的聯繫、加强中央對特區發展的支持力度、推動內地和港澳的交流合作,有利於中央全面管治權和特區高度自治權有機銜接和順暢對接,爲全面準確、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確保港澳長期繁榮穩定奠定堅實基礎。
  在中央港澳辦新版的官方網站中,「辦領導」一欄出現相應的調整。其中主任是夏寶龍,副主任級首長的排序是;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正部長級)周霁,副主任鄭雁雄、鄭新聰,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紀檢監察組組長施克輝,副主任王靈桂,及室務會成員向斌。
  對比於七月間港澳辦官方的「辦領導」名單,原任副主任的楊萬明已不在名單內。而據有關報導說,他已於今年八月間出任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會長,這正好是契合其外交官的本職專業身份。
  根據官網展示的資料,「辦領導」的履歷如下:
  夏寶龍,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漢族,研究生。曾任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長,浙江省委副書記、省長、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十三屆全國政協副主席、秘書長。
  周霁,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正部長級)。漢族,研究生。曾任湖北省委常委,河南省委常委、省政府黨組副書記、副省長、省委副書記等。
  鄭雁雄,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副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别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漢族,研究生。曾任廣東省委常委、秘書長,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别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署長等。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
  鄭新聰,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副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别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漢族,大學。曾任福建省副省長,福建省委常委、秘書長、副省長、省政府黨組副書記,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别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等。二十屆中央委員,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
  施克輝,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紀檢監察組組長。漢族,研究生。曾任浙江省委副秘書長,中央紀委辦公廳正局級紀檢員、監察專員兼副主任,中央紀委副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副部長級),廣東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察委員會主任等。二十屆中央紀委委員。
  王靈桂,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副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漢族,研究生。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等。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第六任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别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第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特别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向斌,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室務會成員。漢族,研究生。曾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政研司司長、交流司司長、綜合司司長、秘書行政司司長等。
  而在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及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方面,有十一項:
  (一)貫徹執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堅持依法治港治澳,執行憲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區基本法、澳門特别行政區基本法,落實「愛國者治港」、「愛國者治澳」原則,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促進港澳長期繁榮穩定。
  (二)加強港澳工作的統籌協調、督促落實,組織開展對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
  (三)組織研究起草涉港澳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并提出立法建議,就基本法等涉港澳重要法律實施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研究提出意見。
  (四)支持特别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特别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推動建立完善特别行政區同憲法、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
  (五)研究提出健全特别行政區行政長官對中央政府負責的制度、完善中央對特别行政區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任免制度和機制的措施建議。
  (六)協調有關部門研究拟訂支持港澳發展經濟、保障民生福祉等方面的政策建議并推動落實。
  (七)組織落實特别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工作。
  (八)協調涉港澳宣傳工作,依法管理港澳新聞機構駐内地記者站和記者。
  (九)協助特别行政區加強憲法和基本法以及國家安全法教育、國情教育、中國曆史和中華文化教育,增強港澳社會的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
  (十)負責内地與特别行政區政府和特别行政區行政長官的官方交往和工作聯系,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和地方加強與港澳交流合作,指導和管理内地與港澳因公往來有關事務。對中央駐港澳機構提出的有關事宜提供意見、建議和工作協助。
  (十一)完成黨中央交辦的其他任務。
  在「組織機構」欄內,顯示新組建的港澳辦共設八個局,加上秘書局、機關黨委(幹部局),由原國務院港澳辦的九個司變成十個局。另有兩個直屬單位。其内設機構如下:
  秘書局:負責機關文電、會議、機要、檔案、信息化、安全保密、信訪、财務等機關行政事務和日常運轉工作。
  一局:承擔落實中央港澳政策有關工作。
  二局:承擔政治領域内地與特别行政區官方交往、因公往來、交流合作工作。
  三局:承擔經濟領域内地與特别行政區官方交往、因公往來、交流合作工作。
  四局:承擔文化、教育、青年等領域内地與特别行政區官方交往、因公往來、交流合作工作。
  五局:承擔醫療衛生、民族、宗教、勞工、社會服務等領域内地與特别行政區官方交往、因公往來、交流合作工作。
  六局:承擔協調特别行政區開展維護國家安全有關工作。
  七局:承擔協調涉港澳宣傳工作,承擔港澳新聞機構駐内地記者站和記者管理工作,承辦新聞發布工作。
  八局:承擔涉港澳有關法律法規草案起草和司法領域内地與特别行政區官方交往、因公往來、交流合作工作。
  機關黨委(幹部局):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紀檢、幹部人事、外事工作,領導機關群團組織的工作,承擔内地人員因公赴港澳政策拟訂、人員審核和港澳通行證簽發管理工作。
  直屬單位:港澳研究所、機關服務中心。
  對比今年七月間的官方資料,當時的國務院港澳辦原設有秘書行政司、綜合司、政研司、聯絡司、交流司、法律司、宣傳司、安全事務司和機關黨委(人事司)共九個司,屬正司局級單位。現在似乎是將原先聯絡司、交流司承擔的工作,具體細化為經濟領域、文教青等領域、社會衛生等領域的三個局分管。而原先的安全事務司,則在排序上「向上提升」,折射了中央對兩個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