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升降設備的技術規範及質量保證準則》行政法規草案。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為配合第14/2022號法律《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的實施,加強對升降設備的監管和規範,確保升降設備的安全性,特區政府制定本行政法規。
法規訂定升降設備的安裝、保養、檢驗及型式試驗須遵守的技術規範,以及升降設備計劃及申請檢驗時應提交的質量保證資料,同時明確發出型式試驗證書的資格實體,並規範特殊類型的升降設備。
法規將與第14/2022號法律同於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土地工務局機電設施廳廳長吳永輝表示,今年4月至今已有近7,000部升降設備完成登記,約佔全澳升降機7成。他指出,法律中已訂明不論是保養、檢驗實體及技術員,都須向局方登記註冊,當局會審查有關實體人員的能力及資歷等,確保他們的技術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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