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23/2002號行政法規〈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規章〉》行政法規草案。法規將與第11/2023法律同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現時的智能身份證由二零一三年起推出至今已十年,需適時更換智能身份證系統所需的軟硬件設備,更新加密技術及防偽特徵,並推出新一代的智能身份證。為此,特區政府早前頒佈第11/2023號法律《修改第8/2002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制度〉》。
為配合第11/2023號法律的實施,以及方便市民透過電子方式申請證件,特區政府制定本行政法規。
法規主要內容包括:
一、因應增強防偽技術而變更證件式樣
新身份證整體上沿用現時的設計,但修改了身份證防偽特徵圖案,以及採用先進的激光燒蝕及彩色印刷窗口、觸感防偽特徵及彩色紫外光印刷等技術,以加強防偽性。加入了「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證件名稱,對證件式樣作修改。
二、調整卡面資料和晶片資料
為使證件外觀更加簡潔清晰,新身份證刪除身高、首次發出日期及出生地代號等次要資料,將和持證人的其他資料一併存放於晶片內,獲許可的公共或私人實體將可透過讀卡方式或依法取得資料。
三、優化服務流程
為配合政府電子政務發展,優化身份證的申請程序,調整原來須親身提交申請的規定,明確規定當事人可透過電子方式提出申請。
有傳媒關注何謂電子方式?身份證明局局長周偉迎表示,法規建議為統一電子平台,或由身份證明局提供或核准的電子方式或技術方式,換言之,可通過「一戶通」申請證件,但亦不妨礙未來隨著技術發展有其他的電子方式。
周偉迎表示,自十二月十五日申請的證件,會開始發出新式樣的證件。至於若證件於2025年到期,可否提前換證?周偉迎指出,身份證採取自然換證的方式,即在證件有效期屆滿前六個月內可更換,若證件於2025年到期,毋須急於換證,可到時再換證。他又稱,第二代智能身份證自2013年發出,近十年只發現兩宗偽造證件記錄,因為新一代智能身份證的防偽特徵高,容易辨別。
本澳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