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太久,只爭朝夕,特區政府不能做「當代孟智豪」

  澳門特區政府民航局前日發出新聞稿指出,經評估訂立新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民航活動法律制度——《民航活動法》草案仍處立法程序,在新法頒佈前,現有的基地航空營運制度需繼續維持,讓澳門航空有限公司可持續為本澳居民和訪澳旅客提供不間斷的航班服務,特區政府決定延長其專營合約,為期三年或直至《民航活動法》生效時終止。特區政府強調,澳航專營合約不妨礙外地航企經營來澳航線。
  這宗新聞稿中提到「澳航」專營期再次獲得延期的期限——「為期三年或直至《民航活動法》生效時終止」,各界及各家媒體有不同的解讀。有的認為是三年,有的指出是到《民航法》生效之時。
  認為是「三年」者,除了是新聞稿中確實是有「為期三年」這個詞組之外,還因為是「依照慣例」——「澳航」原為期二十五年的專營合約原定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八日屆滿,但為因應全球爆發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預期本澳航空運輸業需要較長時間才能逐漸復甦,在此期間,須維持本澳航空運輸業的整體穩定,為確保「澳航」繼續為本澳居民及訪澳旅客提供不間斷、穩定持續的航班服務,特區政府決定延長其專營合約,為期三年。
  而解讀為《民航法》生效時的,則認為《民航法》法案已經建議規定,而且立法會議員們也同意特區政府的建議,《民航法》生效後,取消澳門的民航專營制度,改為「開放天空」,歡迎各家具有資質的民航公司進駐澳門國際機場。以打破「澳航」獨家壟斷權,促進澳門航空事業更好更快發展。因此,他們認為,應是以新聞稿中的「直至《民航活動法》生效時」這個詞組為準。
  那麼,怎樣準確理解新聞稿中「特區政府決定延長其(澳航)專營合約,為期三年或直至《民航活動法》生效時終止」這個表述?按照我們的理解,應當是以「直至《民航活動法》生效時」為主題詞。至於「為期三年」,是對立法會制定《民航法》需要一定的時間,及《民航法》頒布後到正式生效,接受各家航空公司入駐澳門國際機場的申請,並確定獲選者,而獲選者為正式進駐澳門國際機場營業也需要一定的時間,而預留的「寬限期」,但最長為不得超過三年。當然,是越快越好。
  實際上,要引進也是屬於央企的「南航」、「東航」,以及既有實力的外國航空公司進駐澳門機場,充分利用澳門特區政府已經與近五十個國家和地區簽署的雙邊或多邊國際航約,以「第五航權」或「經停」等方式,為澳門國際機場開闢更多更延遠的國際航線,為國家的「一帶一路」倡議、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建設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為澳門特區的「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及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發揮應有的作用,作出應有的貢獻。這是《民航法》立法的宗旨之一。
  既然如此,就不能讓受到詬病的由「澳航」壟斷澳門國際機場專營權,但卻又無意充分利用澳門特區政府所簽署的雙邊或多邊國際航約,而有意進駐澳門國際機場開闢國際航線的央企和外國航空公司,卻又受制於「澳航」專營期的不合理不公平更不利於良性競爭的情況,就應當早日「拜拜」。能早一天就是一天,而沒有必要拖到三年。當然,澳門特區立法會的愛國愛澳議員們,也應當懷抱讓澳門國際機場更好為「一帶一路」倡議、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及粵港澳大灣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及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發揮應有作用的意願,加快《民航法》立法的進度,裨澳門特區政府有法可依,進行「開放天空」的工作。
  「澳航」的專營權已經延期了三年,這是因為受到疫情的影響,並非是任何人的「責任」,可以理解及接受。但如果在疫情基本結束,全世界的國際旅遊也已經復常之後,只是因為《民航法》的立法進度,及特區政府執行《民航法》的效率跟不上,又讓「澳航」再次享受多三年的專營權,那就是不可原諒的了。因此,必須避免發生「當代孟智豪」的事態。
  「澳航」擁有澳門航權的專營權,是當時澳葡時代的產物。實際上,當時從博彩、電訊,到自來水、供電、有線電視,以至巴士服務,都是專營權。而「澳航」的專營權,除了上述的「習慣性」因素之外,可能也有中葡談判後澳門進入過渡期的背景。但二十五年的專營權,與一九六一年「澳娛」所獲得二十五年賭約一樣,則顯得「長」了一些。但後來基於各種原因,又多次續約,每次五年,直到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共達四十年。這個模式,與現在「澳航」在獲得延約三年後,被坊間理解為極有可能再次獲得續約三年,頗為相似。
  而當年「澳娛」的最後一期續約,是由經濟事務政務司孟智豪主持的。在此期間進行的中葡談判,葡方提出要將交還澳門的年期延至下一世紀,甚至是二零零七年澳門開埠四百五十周年,還有所謂葡方在澳門四百多年都沒有留下甚麽建設,需要時間進行大型建設工程等的「理由」,希望能將交還澳門的日期,延到二零零三年或二零零七年。但中方則按照鄧小平「在本世紀內實現國家統一」的論述,主張在一九九九年底前收回澳門。因此,雙方發生激烈的爭拗,而中葡談判也停頓了下來。就在孟智豪與何鴻燊談判賭約再次續期之時,中方代表團團長周南到葡國訪問,但談得很不愉快,在離開機場時發表聲明,强調「在本世紀內實現國家統一,是包括澳門同胞在內的十三億中國人民的願望」。
  周南的高調聲明,引發葡國政壇震動。葡國總統蘇亞雷斯主持國務會議,找到一九七九年二月八日中葡建交時的秘密協議,認爲應當接受中國政府的要求。但孟智豪却在續約談判中故意無視這個政治背景,雖然當時明確中國政府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的《中葡聯合聲明》尚未簽署,但中國政府堅持要在二十世紀內收回澳門,已是重大政治訴求。然而,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孟智豪再次與「澳娛」簽署了專營權續期合約,按上次「慣例」再延五年,到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亦即跨越二十世紀。
  這就引發軒然大波。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夜,「澳娛」舉行盛大宴會,慶祝該公司成立二十五周年暨再獲續約。一向凡「賭王」邀請必到的南光公司(即現中聯辦)的負責人及馬萬祺等社團領袖,當晚竟然全部拒絕出席,連身爲「澳娛」董事長的霍英東也沒有露面。這使主人只好臨時對貴賓席進行重新排位。這一舉動,被葡文《澳門晚報》以《缺席》爲題,猜測是由于中方對澳葡政府將博彩合約延期至二零零一年,跨越了《中葡聯合聲明》規定的政權移交日期,而表達强烈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