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與郭台銘合作必須思考連署站行賄法律責任

  柯文哲之所以要在「藍白合」議題上反反复复,除了是私心作祟之外,還有一種重要原因,就是要在「藍白合」同「柯郭合」之間進行「性價比」,從中找出最有利於自己的組合方式。因此,他至今還是「讓子彈再飛一會」,在兩者之間猶豫不決,未能最後拿定主意。一方面即使是在「藍白合」看似已經破局,而且他本人也痛斥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提出的新方案是把自己當「瘋子、乞丐」的同時,卻又放軟口氣,聲稱「藍白合」還未到最後關頭,「台灣是充滿驚奇的島嶼」,隨時會有「藍白合」的奇蹟出現;另一方面卻又對郭台銘競選辦發言人黃士修有關「柯郭合」的討論已經進入「深水區」的說法,並未予以否認,並聲稱很多事情水到渠成,台灣要慢慢養成溝通協商的文化,而不是大家坐下來就開始分贓。
  其實,柯文哲對於「柯郭合」還未能最後拿定主意,其原因如同對「藍白合」反复無常一樣,就是自己不能當「副手」。實際上,郭台銘早就對柯文哲說,「讓大哥先做四年」,並提出要「併購」民眾黨。但柯文哲與其願意當郭台銘的「副手」,倒不如當侯友宜的「副手」收益更大,一方面「侯柯配」的勝選機率將比「郭柯配」更高,另一方面倘是實行「藍白合」,民眾黨還可在「立委」選舉中有更大的收穫,但倘是與郭台銘合作,就完全沒有這方面的功能。
  柯文哲要「讓子彈再飛一會」,在每個階段有不同的觀察內容。最先是要看看郭台銘是否能夠收集到足可令自己信服的連署書件數量,後來是要思考富士康工廠被查稅、調查改變土地用途及查勞動安全,對郭台銘參選帶來的負面後果,隨後是警檢機構對郭台銘部分連署站查賄,會否對郭台銘的參選造成障礙,甚至是郭台銘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除了是郭台銘競選辦向各縣市選委會送交一百零三萬六千七百七十八份連署書,僅次於二零零零年宋楚瑜連署的一百零六萬份,讓柯文哲的「合作天平」向郭台銘傾斜之外,富士康工廠被查稅、調查改變土地用途,及警檢機構對郭台銘部分連署站查賄,收押了十八人,卻讓柯文哲有所顧忌,擔心如與郭台銘合作,就連自己也將會受到拖累。
  正當柯文哲還在猶豫不決之際,柯文哲當年的「死對頭」邱毅,卻向柯文哲「送暖」,鼓吹「柯郭配」將在一兩天內會有結果。雖然柯文哲「扮豬食老虎」地聲稱連自己也不知道這回事,其實卻是增強了與郭台銘合作的信心,因為連當年的「政敵」都支持「郭柯配」了,這就證明這個組合是正確而且勝選機率較高的了。
  實際上,在二零一四年柯文哲首次參選台北市長時,邱毅曾頻頻炮打柯文哲,甚至曾稱「柯文哲的網軍是我見過最卑劣垃圾的一群,就像一窩聚居在下水道的老鼠一般」。而二零一九年國民黨在醞釀「不分區立委」推薦名單時,將邱毅列入「安全名單」內的第八順位,引起軒然大波,國民黨被迫放棄,新黨「接盤」將其擺放在「不分區立委」推薦名單第一順位,柯文哲就痛罵邱毅「像共產黨提名」,邱毅憤而按鈴提告罵柯文哲是「政治版周星馳」。
  不過,可能是連邱毅也感覺到,郭台銘根本不可能會願意擔任「副手」,而且郭台銘倘是正式登記參選,無論是獨立參選還是與柯文哲配對參選,富士康企業將會被查個「底翻天」,單是一項「平時隻眼開隻眼閉,有事就是大件事」的將工業用地以「員工宿舍」的名義偷渡為商住用地,就將會吃不了兜著走,鴻海集團及其千千萬萬小股東絕對不會原諒郭台銘。
  因此,對大陸法治及法制環境頗為熟悉的邱毅,昨日就轉了口,聲稱郭台銘現在放弃對他不公平,所以要讓郭台銘「副手」搭檔賴佩霞代表郭台銘登記。很多人認爲郭台銘不能屈居柯文哲的「副手」,因爲郭台銘事業成功,國際聲望也高,要「柯郭配」好像有些尷尬。因此乾脆讓賴佩霞去跟柯文哲配,變成「柯霞配」。大家當然會知道賴佩霞代表郭台銘,而且她與郭台銘連署,一同創造了一百萬多萬連署書,算是空前的紀錄,也是一個很好的籌碼。
  當時,邱毅仍然未能紓解柯文哲心中更大的隱憂,那就是警檢機構對郭台銘連署站查賄的行動,會否「向上發展」,「火燒郭營」?倘答案是肯定的話,那就不但是此後郭台銘必須頻頻跑法院,甚至要負上法律責任,而且倘自己是與郭台銘合作,不管是「柯郭配」還是「柯賴配」,即使是當選了,也可能會被參選對手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就算是落選了,可能也會有參選組合索性趁機「擺爛」,提起「選舉無效之訴」,讓僥倖當選的賴清德「火燒屁股」。
  當然,這還是屬於民事責任,刑事責任更為棘手。因為依連署方式申請登記為台灣地區正副領導人的候選人,提供金錢給連署人是存在著賄選的問題的,而且無論是賄賂「有投標權人之人」或「連署人」,都會有很嚴重的刑事責任。實際上,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另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八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對連署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使其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或不為連署,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雖然郭辦極力擺脫其與涉嫌行賄的連署站的關係,但檢察署約談郭台銘的兒子郭守正,可能是檢方在對案件抽絲剝繭中,發現這些連署站的金錢來源,直接或間接與郭守正有關。倘有證據作實,郭台銘參選的正當性及合法性就完全崩潰。這也正是郭台銘在送交連署書件後,並沒有「意氣風發」,而是連續多天「隱身」,甚至放出「棄選」風聲的主要原因。對此,柯文哲不得不考慮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