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環球博訊評論報道,11月7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一批打擊跨境賭博犯罪典型案例,主要包括依法嚴懲為境外賭博提供資金擔保服務、結夥開設賭博網站、代理推廣網路賭博平臺或遊戲、架設賭博網站中轉平臺、組織週邊賭球等類型犯罪,體現了廣東法院切實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深入開展打擊治理跨境賭博犯罪工作。
11月7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一批打擊跨境賭博犯罪典型案例,主要包括依法嚴懲為境外賭博提供資金擔保服務、結夥開設賭博網站、代理推廣網路賭博平臺或遊戲、架設賭博網站中轉平臺、組織週邊賭球等類型犯罪,體現了廣東法院切實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深入開展打擊治理跨境賭博犯罪工作,依法從嚴從快準確懲處犯罪分子,守護國家安全、社會安定和人民安寧。
據瞭解,近三年,廣東全省法院共審結跨境賭博犯罪一審案件1369件2191人,共判處罰金1.13億餘元。
案例一:
招攬158名賭客赴澳門賭博涉賭「抽水」港幣5000萬餘元
2018年3月,被告人李某宏在澳門「太陽城」博彩公司開通信用帳戶,並與丈夫即被告人徐某平糾集包括多名親屬在內的12名同案人,形成人員穩定、分工明確的犯罪組織,招攬、組織境內賭客赴澳門「太陽城」賭廳賭博。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該犯罪組織共向其中158名內地賭客提供籌碼共計港幣1.3億餘元,涉賭「抽水」港幣5000萬餘元,同時與賭廳對賭客人輸贏,非法盈利港幣30萬餘元。
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為,李某宏、徐某平等人以營利為目的,在境外賭場通過開設帳戶、洗碼等方式,為中國公民赴境外賭博提供資金擔保服務,其行為均構成開設賭場罪。上述被告人為共同實施犯罪組成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其中李某宏、徐某平系首要分子。
根據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量刑情節,判處李某宏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徐某平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其餘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至八個月,並處罰金;各被告人違法所得依法沒收。
案例二:
在菲律賓擔任跨境賭博網站管理人員獲刑七年
「澳門葡京娛樂場」跨境賭博網站在菲律賓馬尼拉設立工作室,組成運營團隊,通過代理推廣,發展我國境內會員以「捕魚達人」「棋牌對戰」等多種形式參與線上賭博投注。2014年5月至2020年11月,該賭博網站共在我國發展代理2736人、吸收賭客162689人,接受下注賭資人民幣1.6億餘元。被告人梁某傑、吳某庭、夏某舉、夏某群受雇到菲律賓分別擔任該賭博網站工作室的管理人員、客服人員;被告人周某辰、古某傑為賭博網站提供技術支援;被告人梁某香協助轉移涉賭資金人民幣67萬餘元;被告人陸某華擔任代理並發展會員,涉案賭資達人民幣16萬餘元。
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為,梁某傑、吳某庭、夏某舉、夏某群以營利為目的,結夥參與開設跨境賭博網站,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梁某香、周某辰、古某傑、陸某華明知系賭博網站仍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技術支援服務或擔任代理並發展會員,均應以開設賭場罪的共犯論處。
其中,梁某傑任賭場高級主管,負責人員管理,應認定為主犯;梁某香等7人在開設賭場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均屬從犯。以開設賭場罪判處梁某傑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判處梁某香等7人有期徒刑兩年十個月至十個月,並處罰金,對其中3人適用緩刑;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和賭博平臺帳戶內的賭資及孳息。
案例三:
男子推廣網路賭博平臺非法獲利63萬元被判五年
2020年3月,被告人楊某群下載境外某體育賭博平臺APP進行賭博,後申請成為該賭博平臺代理,並多次在「Youtube」「Twitter」等網站的評論區進行推廣、發展下線。截至當年12月,楊某群發展下線約500人,其中有27人註冊後在該賭博平臺充值進行賭博,楊某群獲得提成及賭博平臺獎勵人民幣63.2萬元。
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為,楊某群為謀取非法利益,擔任賭博網站代理並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楊某群擔任代理時間較長,發展參賭人數多,非法獲利數額大,情節嚴重,以開設賭場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三萬二千元。
案例四
利用網路主播身份招賭收傭金145萬余元獲刑五年
為謀取非法利益,被告人鄭某獲取境外某賭博網站代理資格後,與擔任某知名體育網路直播平臺主播的被告人劉某密謀,將賭博網站招賭連結推送給劉某的粉絲。
2019年4月至2020年12月,二人通過上述方式共發展下線635名,收取賭博網站代理傭金人民幣145萬餘元。
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為,鄭某、劉某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並發展下線會員,從中收取傭金,其行為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二被告人長期擔任賭博網站代理,招攬參賭人數多,違法所得金額大,犯罪情節嚴重。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均以開設賭場罪判處鄭某、劉某有期徒刑五年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追繳違法所得。
本澳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