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恢復省分行制度有何意義?

  金融監管機構改革邁出重要一步。
  8月18日,人民銀行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5個計畫單列市分行和317個地(市)分行舉行掛牌儀式,恢復省級分行制度,省內原有的城市中心支行更名為市分行。
  至此,運行20餘年的人民銀行大區分行成為歷史,省分行制度再度回歸。
  當日上午9時許,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正式掛牌。南都灣財社記者在現場看到,原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牌匾已被換成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此外,原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營業管理部牌匾被更換成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營業管理部。
  記者還注意到,18日上午,央行官網「分支機構」一欄已更新。
  央行大區分行制度成為歷史
  今年3月,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出爐,統籌推進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改革。其中,撤銷中國人民銀行大區分行及分行營業管理部、總行直屬營業管理部和省會城市中心支行,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省級分行,在深圳、大連、寧波、青島、廈門設立計畫單列市分行。不再保留中國人民銀行縣(市)支行,相關職能上收至中國人民銀行地(市)分行。對邊境或外貿結售匯業務量大的地區,採取中國人民銀行地(市)分行派出機構方式履行相關管理服務職能。
  此前,人民銀行原有9個跨區分行、兩家總行直屬營業管理部,分別是上海分行、天津分行、瀋陽分行、南京分行、濟南分行、武漢分行、廣州分行、成都分行、西安分行;北京、重慶營業管理部。
  其中,上海分行管轄上海、浙江、福建;天津分行管轄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瀋陽分行管轄遼寧、吉林、黑龍江;南京分行管轄江蘇、安徽;濟南分行管轄山東、河南;武漢分行管轄湖北、湖南、江西;廣州分行管轄廣東、廣西、海南;成都分行管轄四川、貴州、雲南、西藏;西安分行管轄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同時,9大跨區分行之下還設立了25個中心支行,作為次一級派出機構,在轄區內依法履行貫徹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的職能。
  這一組織架構形成於20餘年前。早在1997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召開了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深化金融改革,整頓金融秩序,防範金融風險的通知》,其中提到,要儘快改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按行政區劃設置的狀況,有計畫、有步驟地撤銷中國人民銀行省級分行,在全國設置若干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一級分行,重點加強對轄區內金融業監督管理。與此同時,成立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對金融系統黨的工作實行垂直領導。
  1998年,人民銀行按照會議要求,撤銷了31個省級分行,成立天津、瀋陽、上海、南京、濟南、武漢、廣州、成都、西安9大跨區分行和北京、重慶兩家營業管理部。
  據瞭解,在主要職責上,大區分行的主要職責是依據總行的授權,負責執行全國統一的貨幣政策,對轄區內除保險和證券外的金融業務活動進行全面的監督管理。
  然而,由於實踐過程中大區分行制出現的部分問題,使得近年來央行九大區行職能定位和去留問題一直受到各方關注。
  央行原副行長吳曉靈在今年表示,前述改革的目的是強化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領導,希望減少地方行政對金融工作的干預,適應經濟區域發展的需要。「這一改革措施實踐中的確強化了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也促進了區域經濟的聯繫,但與政府承擔經濟發展職能的現狀不協調。」
  有專家同樣指出,大區分行制的實際運行之下,一些新的問題出現。比如,大區分行的統管作用有時並不突出,各分行之間也存在差異。又如,開展地方金融監管時,大區分行制與地方性金融監管機構體制協調不暢,難以兼顧不同區域的經濟金融差異。
  隨著政策層面對恢復省級分行最終定音,央行形成總行—省級分行—地市分行三級管理體制,沿用逾20年的央行大區分行制度成為歷史。
  「中央決定央行的地方管理體制重回省分行制,有利於加強人民銀行分行機構與地方政府、中央監管部門地方派出機構之間的協調配合,對處置地方金融風險、強化地方宏觀調控有望發揮積極作用。」前述專家表示。
  加快構建現代中央銀行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隨著年內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的揭牌成立,我國正式進入了「一行一局一會」的金融監管新格局。
  根據此次改革方案內容,將人民銀行對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的日常監管職責、有關金融消費者保護職責,劃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從具體職能來看,國君宏觀研報指出,此輪金融機構改革完成後,人民銀行剝離監管職能,專注於貨幣政策與宏觀審慎監管(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跨境資本流動宏觀審慎監管等)。
  針對這一改革內容,有業內人士認為,人民銀行剝離金融控股公司監管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職責,同時改革完善分支機構體系,有助於加快構建現代中央銀行制度。
  據瞭解,「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首度提出於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黨的二十大報告重申,「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強化金融穩定保障體系,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
  根據監管人士表述,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需做好四個方面工作:完善貨幣政策體系,維護幣值穩定和經濟增長;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落實金融機構及股東的主體責任,提升金融機構的穩健性;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強化金融穩定保障體系,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
  8月17日,央行發佈2023年第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其中提到,下階段,央行將加大宏觀政策調控力度,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充分發揮貨幣信貸效能,不斷推動經濟運行持續好轉、內生動力持續增強、社會預期持續改善、風險隱患持續化解,推動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
  (王文妍 王蕾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