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

  【新華社福州11月27日電】福建省有關部門27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福建省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首批15條政策措施。
  當天,福建省委台辦、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公安廳、人社廳和交通運輸廳相關負責人聯合舉辦福建省貫徹落實《意見》系列新聞發佈會的第一場。
  福建省委台辦副主任陳志勇在新聞發佈會上介紹,《意見》出臺後,9月27日中共中央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48個部委和福建省在閩召開貫徹落實《意見》專題會議,推動部省聯動、協同推進示範區建設。前期,國家出入境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中央和國家部委出臺了一系列支持福建的政策措施。
  陳志勇說,近期,福建省有關部門按照中央文件提出的要求,著眼廣大臺胞需求,立足增進臺胞福祉,研究制定了一批政策措施,共有四個方面15條。
  在便利臺胞往來和生活方面,4條措施是:優化臺胞出入境證件辦理,在臺胞臺企較為集中的160個公安派出所新增臺胞證件辦理業務;為臺胞辦理臺灣居民居住證提供便利,將臺灣居民居住證辦理時限由法定20個工作日優化至5個工作日;便利臺胞在閩交通出行,65周歲及以上臺胞可免費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推出「全省台商臺胞金融信用證書線上管理平臺」。
  在深化閩臺經貿合作方面,3條措施是:實行閩臺融合發展重大專案「一清單、三優先」管理;推出「臺農貸」線上辦理升級版;金門、馬祖地區的企業以及在福建登記註冊的台資企業可申報「福建老字型大小」。
  在鼓勵臺胞就業創業方面,5條措施是:福建省各地市為來閩就業創業的臺灣青年提供一定期限的過渡免費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擴大直接采認臺灣地區職業技能資格範圍;將在閩臺灣教師納入福建省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認定;深化閩臺鄉建鄉創合作,每年安排獎補資金支持100個閩臺鄉建鄉創合作專案;平潭綜合實驗區開通台資企業註冊業務「全程網辦」。
  在推進涉臺法治建設方面,3條措施是:在海絲中央法務區廈門片區設立大陸首個涉臺海事糾紛解決中心;提供臺灣地區法律查明服務;拓展臺灣同胞參與福建法治建設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