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兌換活動刑事化立法條件基本成熟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日偕同其部屬舉行公佈一月至九月「澳門博彩業現狀對澳門治安形勢的影響評估報告」新聞發佈會。黃少澤司長在會上透露,司法警察局經深入研究後,已向法務部門提交「關於非法兌換活動刑事化可行性」的建議報告,藉以增加犯罪成本,提升執法效率。警方將持續關注與評估非法兌換活動對社會治安的影響,並與博監局和博企繼續保持密切合作,共同打擊「換錢黨」及其衍生犯罪。黃少澤表示,俗稱「換錢黨」的非法兌換人士長期影響娛樂場及周邊區域的治安狀況,並衍生詐騙、搶劫,乃至殺人等犯罪。該人群的增減與通關政策及博彩業的經營情況存有緊密關係。二零二三年首三季涉及「換錢黨」犯罪仍以非本澳居民居多,「在訪澳旅客急增的情況下,『換錢黨』活躍度亦相對提升。」據官方數據,今年首三季「換錢黨」主要涉及的罪案類型為詐騙犯罪,多透過「練功券」及虛假匯款等方式實施詐騙。據司警局統計數字顯示,涉及「換錢黨」的詐騙案共一百三十七宗,已多於二零二二年全年的一百零八宗。今年三月,司警局與內地警方合作,共同瓦解一個由非法兌換人士組成的「練功券」跨境詐騙集團,抓獲十二人,涉款逾七百三十萬澳門元;九月,司警局再偵破一宗「練功券」詐騙案,抓獲四名「換錢黨」,涉案金額約五十五萬元。他又稱,為了淨化娛樂場及周邊區域的治安環境,司警局在原有措施的基礎上,繼續完善與博彩業的通報機制及相關駐場機制,增加巡邏隊數量,引入智能巡更系統,並設立專門的打擊「換錢黨」聯動小組。同時,司警局與治安局及博彩企業密切合作,於今年一月至九月共截獲「換錢黨」九千六百三十三人,較去年同期增加六千七百三十四人,上升百分之二百三十二點三,並向博彩監察協調局通報一千零十三名「換錢黨」人士資料,以便該局採取禁入娛樂場措施。
  黃少澤司長透露的司法警察局已經向法務部門提交「關於非法兌換活動刑事化可行性」建議報告的信息顯示,特區政府相關部門進行的「換錢黨刑事化」的可行性研究已經完成,並認為「換錢黨刑事化」的立法條件已經基本成熟,並有可能獲得內地公安及司法機關的認同和支持,因而決定正式向特區政府法務部門提交「關於非法兌換活動刑事化可行性」的建議報告,藉以增加犯罪成本,提升執法效率,並積極回應及配合內地有關打擊非法買賣兌換外幣的鬥爭。不過,由於法務部門對此建議還需進行研究,而且即使是予以採納也需要進行法案的擬制工作,因而已經趕不及被列入二零二四年的立法計劃。實際上,行政長官賀一誠《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附錄二《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澳門特區政府的法律提案項目》所列的十一項立法計劃中,就沒有與「換錢黨刑事化」相關的立法計劃項目。當然,這是可以靈活變通的。實際上,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也沒有被列入《二零二三年財政年度澳門特區政府的法律提案項目》,但後來還是「與時俱進」地成為二零二三年的立法項目。如果「換錢黨刑事化」立法是以在《打擊不法賭博犯罪制度》法案的基礎上,增加相關條文的方式進行的話,那就完全可以趕得上在明年內完成立法。畢竟,《打擊不法賭博犯罪制度》法案已經被列入《二零二三年財政年度澳門特區政府的法律提案項目》,現在可能正因為是要「等埋發叔」(「換錢黨刑事化」條款)而尚未能提交立法會。一俟完成,便可將《打擊不法賭博犯罪制度》法案提交立法會。
  保安範疇為了實現「換錢黨刑事化」,採取了既積極主動又謹慎穩重的態度。一方面,黃少澤司長曾經在今年內多次提出該議題,並列舉了大量的事實證實了「換錢黨」對澳門社會治安、博彩業健康有序發展,及國家外匯管理等方面所造成的危害程度;另一方面又小心求證,在實行「一國兩制」方針下的澳門特區,必須維護基本法規定的外匯自由兌換制度,不能照搬內地的相關法律制度,而且也需注意避免傷及兩地居民間的正常交往。不過,由於黃少澤司長透露相關設想,較好地回應了澳門特區的立法會議員及社會各界團體的呼籲,而且也是積極配合內地加強打擊跨境洗錢犯罪行為的鬥爭,再加上「換錢黨」活動的參與者及倘有的受害者基本上是內地居民,因而相關構想獲得本地社會輿論的熱量響應,紛紛表態全力支持。因此,立法所需要的社會氛圍環境,已經基本成熟。
  當然,仍然有博彩業界擔心,此舉可能會影響博彩業的收入。而就在此時,摩根大通的分析師DS Kim、Mufan Shi 和Selina Li在一份報告中指出,儘管存在不同的擔憂,但澳門當局可能對該市賭場周圍的非法貨幣兌換活動進行刑事定罪,對博彩總收入的影響微乎其微。分析師指出,「首先,我們相信任何提供或使用非法外匯服務的人都清楚此類活動是不合法的——因此這一切都歸結為『實際打擊的嚴厲程度』,無論其是犯罪還是違法。」「其次,我們認為賭場大廳內及其周圍的這些非法外匯交易針對的一群非常特定的小眾玩家(通常是迫切需要額外現金來延長博彩時間的低/中端玩家),因此影響應該相對有限——我們預測只有不到百分之十的GGR受此影響」。「第三,除非完全根除非法/灰色管道,否則需求還會轉移到其他漏洞領域(使用刷卡套現的當舖、地下錢莊等)並減輕影響。」這個分析報告,讓博彩業者吃下了「定心丸」,當然更是給予了保安當局極大的支持,為確定將「換錢黨」刑事化「踢」上「臨門一腳」。
  其實,「換錢黨」刑事化還將會對「負責任博彩」氛圍及制度的建立及鞏固,發揮重大的作用。實際上,「換錢黨」在賭場內或其周邊所主要針對的客戶群體,是內地來澳旅遊參賭的人士,尤其是其中的已經輸到「洗清個袋」,急於尋求現金「最後曬冷博一舖」的賭客。「換錢黨」以「高利貸」方式向他們提供資金,就明顯地違背澳門特區政府一直宣傳的「負責任賭博政策」。因此,以刑事化來杜絕「高利貸換錢黨」,在一定角度上也是維護及鞏固「負責任賭博政策」的成果。
  被列入《二零二二年財政年度澳門特區政府的法律提案項目》的《金融體係法律制度》,已經於今年七月三十一日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十一月一日起正式生效。「換錢黨」刑事化條款來不及在《金融體係法律制度》中得到反映。因此,可以考慮收納進《打擊不法賭博犯罪制度》法案之中,禁止無持牌實體或個人在法律許可地方以外,或法律許可地方以內以欺詐性的任何方式經營、推廣或協助博彩,以及無牌實體或個人向玩家提供信貸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