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勝利後南海戰略格局是如何形成的?

  抗戰勝利後,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中國海軍奉命接收並進駐南海諸島。這是我國第一次在南海諸島常態化部署軍事力量,向世界公開宣告我國收復了被日本佔領的南海諸島,得到了世界主要大國的尊重和認可,特別是南海周邊國家的承認,同時也奠定了此後我國在南海的基本戰略態勢。
  抗戰勝利後中國海軍奉命接收並進駐南海諸島
  1937年7月,日本發動「七七事變」開始全面侵華戰爭後,就將侵略的魔爪伸向我國南海諸島。1937年9月,日軍侵佔了東沙島,1939年3月,日軍又侵佔了西沙、南沙群島,4月9日,日本駐臺總督府發佈公報稱:東沙、西沙和南沙群島已「劃歸」日本帝國領土,屬臺灣高雄縣管轄,並將南沙群島改名為「新南群島」。
  對於日本侵略南海諸島的行徑,中國政府和人民一直在進行著不屈不撓的鬥爭。1941年12月日本偷襲珍珠港後,國民政府正式對日宣戰,並宣告「一律廢止」中日間所有不平等條約,這就意味著臺灣、南海諸島等從法理上已經恢復為中國領土的一部分。此後,國民政府發起了強力收復被日本侵佔地的運動,並爭取到美、英等同盟國的支持和承認。
  1943年11月下旬,中美英三國首腦在埃及開羅召開國際會議,發佈《開羅宣言》,鄭重宣佈:「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以後在太平洋所得的或所佔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滿洲、臺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南海諸島嶼當然屬於要求日本歸還的中國領土的範疇。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國首腦和外長在柏林西南波茨坦舉行會議,並於當日發表《波茨坦公告》,再次確認了中國收復失地的立場,其中第八條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1945年8月15日,日本無條件投降,中國取得了抗戰勝利,南海諸島的收回已經成為歷史的必然。1946年9月2日,國民政府行政院發出了關於接收南海諸島的訓令。
  隨後,海軍總司令部調護航驅逐艦太平號、驅潛艦永興號、坦克登陸艦中建號和中業號等4艦組成進駐西沙、南沙群島艦隊。派上校林遵為指揮官,姚汝鈺為副指揮官,上尉林煥章和張君然為參謀。為爭取時間,由林遵偕林煥章率太平、中業兩艦進駐南沙群島,姚汝鈺偕張君然率永興、中建兩艦進駐西沙群島,分頭執行任務。
  11月24日淩晨,永興、中建兩艦抵達永興島,29日上午為收復西沙群島紀念碑揭幕,同時舉行升旗典禮。兩艦在考察琛航島、廣金島以及察看珊瑚島後於11月30日下午返抵榆林港。12月10日上午,太平、中業兩艦抵達太平島,組織搬運物資上島,進行接收、修建、考察等工作,舉行接收儀式,17日任務完成後返航,20日到達榆林港。
  1947年1月,國防部主持召開西沙、南沙群島建設會議,決定西沙、南沙群島之行政隸屬問題「目前暫由海軍管理,俟海南島行政特別區奉准成立,即歸該區管轄」。3月,太平艦接收了東沙群島。
  5月16日海軍總司令部命令:「遵照行政院命令,海軍暫行代管各群島的行政工作,相應設置海軍各群島管理處,並派張君然為西沙群島管理處主任;在廣州設置海軍黃埔巡防處,派姚汝鈺為處長。」至此,我國已完成對包括東沙、西沙、南沙群島在內的南海諸島的接收和進駐工作。
  抗戰勝利後中國海軍進駐南海諸島,奠定了二戰以來的南海戰略格局
  軍隊是國家主權的象徵。海軍艦艇和官兵接收並進駐南海諸島,直接體現了國家的主權,是國際上公認的代表國家行使主權的行為。此次接收南海諸島,是歷史上中國政府為維護南海諸島主權所採取的最大的一次行動,極具歷史意義,它不僅收回了被日本侵佔的失地,而且再次向世界表明南海諸島是中國的神聖領土,中國在南海諸島享有不可侵犯的主權,由此奠定了二戰以來的南海戰略格局。
  由於南海具有溝通太平洋與印度洋、亞洲與大洋洲的十字路口的戰略價值,南海諸島早就為西方列強所垂涎。英、法、德、美、日等國曾多次派遣軍艦到我國南海諸島活動,擅自進行非法的勘察、測量和捕撈。
  抗戰勝利後,中國海軍接收南海諸島,結束了西方列強肆意侵入南海諸島的歷史。此後,越南戰爭期間美軍艦機曾在我國西沙、南沙群島部分島嶼及附近海域活動,越南戰爭結束後離開,除此之外再無其他西方列強入侵我國西沙、南沙群島。
  國際社會承認,是國際法有關「國家取得領土主權的條件要求」之一。此次進駐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條例,具有國際法效力。換言之,是得到國際社會認可的,屬於構建戰後國際秩序的重要行動,當然也屬於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重要勝利成果,是國際社會對南海諸島屬我國的公開承認。
  1951年9月8日在美國三藩市簽署的《對日和約》規定,日本放棄對西沙、南沙群島的一切權利。1952年日本與我國臺灣當局簽署的《日臺和約》規定,承認《對日和約》有關「日本國業已放棄對於臺灣澎湖列島以及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權利、權利依據要求」。
  1972年中日關係正常化時,日本政府在中日聯合聲明中宣稱,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關於歸還其侵佔的中國領土的規定,再次確認了南海諸島屬於我國的事實。
  接收前,研究決定接收工作事宜的人員包括來自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及海軍總司令部的代表;具體參加接收工作的人員除海軍官兵外,還有內政部方域司代表鄭資約,空軍總部代表蔣孝棠、仲景元,聯勤總部代表戴蕃填,廣州行轅代表李思遜,海軍海道測量局代表劉天民等,還有廣東省政府派出的西沙群島接收專員蕭次尹、南沙群島接收專員麥蘊瑜。
  由此可見,此次接收西沙、南沙群島,是國家行為,具有充分的代表中國政府接收西沙、南沙群島的性質。特別是此次接收過程中,對各島礁進行了測量勘察,並以此為依據,劃定了西沙、南沙群島的範圍,繪製了南海諸島圖,重新命名了南海諸島名稱,體現了主權,行使了管轄權。
  1947年4月14日,國民政府內政部主持召開了有國防部、外交部、海軍總司令部參加的關於西沙、南沙群島範圍及主權之確定與公佈的會議,確定「南海領土範圍最南應至曾母灘」。
  12月1日,內政部重新審定了東沙、西沙、中沙、南沙群島及其所屬各島、礁、沙、灘名稱,正式公佈了《南海諸島新舊名稱對照表》,共167個島嶼名稱,其中東沙群島3個,西沙群島33個,中沙群島29個,南沙群島102個,將原南沙群島改稱中沙群島,團沙群島改稱南沙群島,使南海諸島名稱更加規範。同時再次宣佈將東沙、西沙、中沙、南沙群島劃歸廣東省政府管轄。
  1948年2月,國民政府公佈《中華民國行政區域圖》,其附圖《南海諸島位置圖》中以11條斷續國界線符號,將西起北侖河口,南至曾母暗沙,東至臺灣東北的海域劃入我國版圖,並在這片海域標注「中華民國」,至此我國南海斷續國界線正式形成,成為標誌我國享有南海諸島主權以及相關海洋權益的範圍界限。南海斷續國界線公佈後的許多年,沒有國家對它的存在及法律地位提出異議。
  留下了一些遺憾,為此後南海局勢的惡化留下了隱患
  抗戰勝利後中國海軍進駐南海諸島,奠定了二戰以來的南海戰略格局。不過,此次接收也有遺憾之處,就是限於國力的制約,海軍未能進駐全部島礁,外交鬥爭未能有效配合海軍進駐,為此後南海局勢的惡化留下了隱患。
  抗戰勝利後,國內百廢待興,國力軍力有限,國民黨當局忙於打內戰,也無暇對南海諸島進行更多的建設和設防。因此,1946年接收西沙、南沙群島時,雖然艦艇編隊曾到達西沙、南沙群島多個島嶼,並進行了實地接收和勘察、測量,但只留駐海軍陸戰隊擔負西沙、南沙群島兩個主島的防守,即西沙群島的永興島,南沙群島的太平島,其他島嶼並沒有留下常駐兵力。而且駐守這兩個島嶼的兵力僅為陸戰隊,沒有進駐艦艇部隊,也沒有派遣戰鬥艦艇在西沙、南沙群島海域執行定期的戰備巡航任務,這樣就無法展開對其他島嶼的巡察,不利於監視、防範其他國家對我國西沙、南沙群島的侵犯活動。
  1946年,國民政府派遣海軍接收西沙、南沙群島,也包含有派遣海軍進駐,實際行使主權,以徹底打消法國、菲律賓侵略野心的目的。法國對南海諸島的侵略野心由來已久。
  1884年中法甲申戰爭後,原為中國藩屬國的越南淪為法國的殖民地,隨後法國又將侵略的眼光投向了我國的西沙、南沙群島。1933年4月7日至12日,法國軍艦「亞斯脫洛拉布」號、「亞列爾特」號及調查船「達勒遜」號先後開赴南沙群島,佔領了太平島、安波沙洲、北子島、南子島、南鑰島、中業島、鴻庥島、西月島,連同先前所占南威島,共計9個小島。
  7月19日,法國外交部公然發表佔領我國南沙群島的公告,隨後法國竟對上述九個小島進行所謂的「定名」並公佈於世。12月21日,法國強行將我國南沙群島劃入越南巴地省管轄。法國的侵略行徑,引起中國政府和人民的強烈抗議。但由於僅限於外交交涉,缺乏必要的軍事措施和軍事行動,致使法國入侵勢力遲遲未撤出所占島嶼。
  1938年7月,法國又派遣所謂的「印度支那衛隊」非法佔領西沙群島的珊瑚島。直至1939年3月,日本再次強佔南海諸島,才把法國人趕走。但二戰結束後,法國重返越南重溫殖民舊夢,複欲入駐西沙、南沙群島。
  1946年10月4日至5日,法艦「希福連號」入侵南沙,登陸太平島,但在國民政府艦隊開抵南沙接收前兩日離去。稍後,法艦「希福維號」又侵入南威島。
  1946年10月起,中、法兩國圍繞西沙、南沙群島主權問題開始接觸、談判,但未形成具體成果。11月,中國海軍在接收西沙群島過程中,發現法國佔據著珊瑚島,除將情況電告海軍總司令部外,未採取進一步的行動。
  1947年1月9日,蓄謀已久的法國政府不顧歷史事實,指使其外交部發言人編造理由,聲明西沙群島系越南領土。隨後法國一架偵察機於16日飛抵我國西沙群島海域偵察;法國軍艦F43號於17日侵入我國西沙群島並企圖登陸永興島,經我方守島官兵據理驅逐,於19日離去,但轉而侵佔了珊瑚島附近的幾個島嶼。
  雖國防部、外交部及各界群眾紛紛發表聲明,重申我國對西沙群島主權並要求法國侵略者撤出,但法國一直佔據著珊瑚島等西沙部分島嶼,並於1956年撤離越南時將所占島嶼轉交給了南越政府。一直到1974年西沙海戰後,我國才收回當年被法國侵佔的島嶼。
  但這一事實,被後來的越南政府歪曲和利用,為後來越南提出對西沙群島的主權要求提供了藉口。與此同時,菲律賓也意欲染指南沙群島。早在1933年8月,菲律賓前參議員陸雷彝即聲稱,根據《巴黎條約》,法國所占九島應為菲律賓所有,要求本國政府予以交涉。
  《巴黎條約》中絲毫沒有「九小島」應歸菲律賓所有的條文依據,陸雷彝的主張也未見諸行動,然而它為日後菲律賓插足南海諸島特別是南沙群島埋下了伏筆。
  1946年7月23日,菲律賓外長季裏諾稱:「中國已因西南群島(即我國南沙群島)之所有權與菲律賓發生爭議,該小群島在巴拉旺島以西200裏,菲律賓擬將其合併於國際範圍以內。」
  對菲律賓外長季裏諾的無理聲明,對所謂以探險活動為名、以實施侵佔為實的菲律賓狂人克洛馬大言不慚的「發現南沙群島」的言行,對菲律賓政府提出的所謂「移民」政策,除了當時駐菲律賓公使陳質平進行外交交涉外,國民政府也沒有採取進一步的行動,未從根本上消除菲律賓在南沙群島的插足,這也為日後南海局勢的惡化留下了隱患。
  (楊志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