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深合區「一線免稅二線不超過八千」說開去

  為貫徹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支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開發開放,經國務院同意,財政部會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印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個人行李和寄遞物品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並於前日公佈。政策明確,橫琴與澳門特區之間設為「一線」,橫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其他地區之間設為「二線」。一是為推動人員進出高度便利,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且符合有關管理規定,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予免稅的外,物品經「一線」免稅進入合作區。二是物品經「二線」進入內地,應按規定進行監管、徵稅,旅客(不含非居民旅客)攜帶物品的免稅額度不超過八千元(含八千元)人民幣。三是加強監管。免稅物品不得再次銷售,加強對走私等行為的處理。與合作區現行物品稅收政策相比,此次政策作出如下調整:一是從「一線」徵稅調整為「一線」放開,進一步便利琴澳之間人員進出,吸引澳門居民就業創業,促進合作區人才集聚。二是增加旅客攜帶物品的免稅額度。在居民旅客進境物品五千元免稅限額基礎上,增加一定數量免稅額度,明確旅客(不含非居民旅客)經「二線」進入內地時,攜帶物品的免稅額度不超過八千元(含八千元)人民幣,進一步支持合作區發展。
  另外,內地也公佈《深合區貨物進出口稅收政策通知》,經澳門與橫琴之間的「一線」進入深合區的貨物,政策明確除規定物品外,免徵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而深合區內主體進口的貨物,除特定情形外予以保稅。享免稅的進口主體名單將由深合區執委會與拱北海關等確定。
  上述兩項政策,將在深合區相關監管設施驗收合格、正式封關運行日起執行。而政策實施後,深合區執委會適時評估政策實施效果,定期向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報送實施情況。
  橫琴深合區實施「一線放開,二線管住」的海關監管制度,其實早在二零一一年簽署的《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就已提出;二零一九年九月五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重申了此構思。習近平主席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建設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重大決策,中共中央、國務院二零一九年九月五日聯合印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正式在國家政策的層面確定「橫琴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之間設為『一線』;橫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的其他地區(內地)之間設為『二線』」和「貨物『一線』放開、『二線』管住」等內容。隨後幾個關於橫琴深合區的國家級文件,包括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經國務院批復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都強調了這項重大決策。
  為落實該項決策,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二線」海關監督作業場所正式動工。橫琴「二線」海關監管作業場所總佔地面積二十四萬五千四百二十七平方米,總建築面積二萬八千七百九十六平方米,總投資約五點九七億元人民幣。「二線」通道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參照口岸建設及相關標准進行規劃設計,按照「有效監管、先有後好、智能高效、高度便利」的原則,分期開展建設。項目建設內容包括海關監管設施設備及配套信息化系統,目前,正結合相關財稅政策及監管制度落實情況,有序推進信息化工程建設。
  橫琴「二線」海關監管區包含五個「二線」通道,共七個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分別位於橫琴大橋、橫琴隧道、深井通道、橫琴碼頭,以及廣珠城軌延長線橫琴北站、橫琴站、珠海長隆站。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深合區與珠海的「二線」通道海關監管作業場所主體工程落成儀式於橫琴大橋二線關舉行。同年十一月十五日,行政長官賀一誠發表澳門特區政府二零二三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時透露,有關深合區落實「一線放開、二線管住」的具體時間表,根據中央總體方案分為三個階段,二零二四年是第一階段,經一年磨合,同年年底有機會可封關,待中央進一步政策落實,之後可公布。
  現在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經國務院同意,印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個人行李和寄遞物品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及《深合區貨物進出口稅收政策通知》,宣布相關稅務政策,顯然就是賀一誠所指的「待中央進一步政策落實」的其中重要一環。
  實際上,實施「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其實在一定意義上就等於是橫琴深合區與澳門特區同屬一個海關關區,相當於某種形式的自由貿易區。自由貿易區的最大特色是特殊海關監管制度,即「一線放開,二線管住」。「一線放開」是指境外及區內的貨物可以不受海關監管自由出入境,簡單來說就是指貨物在區內自由流通、儲存、加工、使用、以及直接出境;「二線管住」是指自由貿易區與境內其它區域之間進出貨物,實行智慧化卡口、電子資訊聯網管理模式,完善清單比對、帳冊管理、卡口實貨核注的海關監管制度,並實行與其他對外口岸相應的稅率。而在內地,海南自由貿易港在封關運作後,也將是實行「一線放開,二線管住」政策。習近平主席在視察海南時,在「管住」前面增加了「高效」二字。因而相信在橫琴深合區正式實行「一線放開,二線管住」措施時,中央也將會要求後一句完整地呈現「二線高效管住」。
  具體在橫琴深合區而言,在「一線」,貨物進出繼續實施備案管理,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不予免(保)稅的貨物及物品外,其他貨物及物品免(保)稅進入深合區。在「二線」,貨物進出須按照進口貨物規定辦理海關手續,海關會對從合作區進入內地的貨物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稅(即增值稅和消費稅)。在人員流動方面,深合區與澳門之間人員出入境將繼續採取「合作查驗,一次放行」模式,相較拱北口岸更為便捷,便利旅客快速過關。但人員從橫琴進入內地其他地方將不設任何限制。
  而澳門不對從橫琴進口的商品徵收關稅,這意味著橫琴如果通過澳門進出口貨物,實際上將成為免關稅地區。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個人行李和寄遞物品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及《深合區貨物進出口稅收政策通知》,是經國務院同意後,由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印發的。這就凸顯了有關橫琴深合區涉及到澳門的政策措施的決定權,由中央掌握。實際上,關稅政策是中央的「話事權」,地方無權置喙。何況,有關深合區的合作事項,關乎到兩個不同的省級行政區域、兩種不同制度、兩個不同法域的融合,應當上升到國家的層面。內地的地方行政區劃,即使是省一級建制,也無權單獨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