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日細則性討論及表決通過《汽車登記制度》法案,法案將在今年2月1日生效。汽車登記制度引入電子方式處理汽車登記手續,居民可透過「一戶通」提交汽車所有權移轉登記及其他登記事項的申請及支付費用,全程無需親臨辦理。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昨日在立法會大會上引介《汽車登記制度》法案時表示,該法案主要對現行制度作出檢討及完善,尤其包括實現登記全程電子化、完善登記局與其他公共部門之間的數據互聯,賦權登記局工作人員作出登記行為等內容。
是次修法並沒有統一交通事務局與登記局分別負責汽車註冊和所有權登記的情況。議員林宇滔指出,電單車的註冊、登記均在交通局辦理,為何汽車仍留有「尾巴」,何時才能整合部門之間的流程?
行政法務司長張永春在立法會上回應表示,這次修改只「行了一半」,雖然仍涉及兩個部門、兩套制度程式,但法案透過電子方式讓部門之間的數據互聯,居民感覺如同在一個部門辦理手續。未來會朝著整合流程的方向,「再畀啲時間我哋」。
法案建議,日後居民向交通局提出汽車註冊申請,完成汽車註冊後,該局會把居民的有關資料文件以數據互聯通知登記局,居民只需在線上支付登記手續費,即視為提交登記請求。
議員林宇滔表示,雖然汽車登記電子化,但仍需由2個部門分別負責登記和註冊手續,關注政府是否有簡化行政程式的時間表。張永春回應稱,現時新車「落地」需要在商業及動產登記局對汽車所有權登記,以及在交通事務局註冊技術性資料,形容今次僅「行到一半」,以電子方式令部門資料互聯互通,便利市民,他提到周邊地區1份檔已包含所有資料,本澳未來會朝這個方向優化,希望公眾給予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