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澳門賽馬會之「消亡」談到其「誕生」

  筆者昨日談到,澳門馬會的發展史經過許多曲折,可說是「多災多難」。當初是「鬼王」葉漢與何鴻燊「拗手瓜」失利後,為「爭一啖氣」,希望引進新元素和何鴻燊競爭,投下巨資興建賽馬車會。但賽馬車這玩意兒不適合港澳馬迷的習慣,因而只能是慘淡經營。後來由台灣商人收購,改為賽馬,並曾考慮以衛星電視直播,在台灣收受投注及派彩。後來再由以何鴻燊為首的港澳商人收購澳門馬會,並投下巨資進行改革,雖然也曾有過一段輝煌時期,但終於不敵賽馬事業在全球式微及三年疫情的疊加影響,而「不得不」宣告停業,解除與特區政府的專營合約。
  何鴻燊收購及經營澳門馬會這一段歷史,相信澳門居民是耳熟能詳;而由台灣商人收購澳門賽馬車會並將之改建為賽馬會的這段歷史,則可能是由相當部分人「不甚了了」。筆者因而也就不怕累贅,「講古」一番。
  一九八八年,以建築業起家的台灣商人曾曉村與人合夥成立的台灣「朕偉集團」(據傳以經營地下錢莊為主的企業),投資三十億元收購澳門賽馬車場,並將之改造為平地賽馬場,是當時台資在澳門的最大投資。曾曉村等人所組成的「朕偉集團」在東南亞進行商業投資活動獲得成功之後,又想趁台灣當局開放港澳和大陸政策之機,來澳門大展拳腳。鑒於台灣居民在「錢淹腳目」、生活豐裕之下,熱衷於各類賭博,該集團便打算在號稱「賭城」的澳門,創辦另一種與澳門旅遊娛樂公司博彩專營權無抵觸的賭博事業,以吸引台灣民眾到澳門下注。經過實地調查,認為賽馬大有可為,並可利用澳門賽馬車場的專營權和部分現有設施,開展賽馬經營。正陷於經營困難而有意脫身的葉漢,當然求之不得,雙方暗中默契,先由葉漢以「賽馬車難以繼續經營下去」為由,向政府申請修改專營權為「賽馬」,並將資本額由一億五千萬元增至七億五千萬元,侍獲准後由「朕偉集團」收購這項專營權。
  在股權交易的過程中,遇到了許多困難。其中一個難題是,台灣報章突然「爆大鑊」,謂「朕偉」投資澳門賽馬會,並非是使用實金,而是以「澳門賽馬」的幌子來吸引台灣的遊資(非法集資)。正在這時,台北「地檢處」亦以涉嫌違反《刑法》及《公司法》等罪名,將「朕偉集團」負責人劉方彪提起公訴。澳督府辦公室連忙發出一份聲明,謂澳門賽馬會的股權轉讓必須先向澳府申請,但澳府至今尚未接到此類申請,倘有違反合約規定則保留採取法律行動權利。
  由於「朕偉」成員與澳門政府並不熟絡,加上澳府對其確是存有戒心,當時確曾令「朕偉」陷於進退兩難的境地。幸而,天無絕人之路,活動力頗強的澳門著名商人吳福出面為他們解了圍。由於吳福與葡國政要、澳葡政府和中國領導人都有著特別的私人友誼,葡國和中國在澳門的一些大型建設和填海工程,都是由他來穿針引線,或是親自參加。在經過他出面與澳督甚至是葡國政府斡旋,終說服澳府批准了「朕偉」收購澳門賽馬會的申請,而吳福及其葡文助手李維士,也以其難以以金錢代替的「無形資本」作股,成為澳門賽馬會的董事,吳福還升任副董事長。
  「朕偉」先是以港幣七億元,向葉漢等人購入澳門賽馬會的全部股份(包括用於補償馮九家族的六千萬元),繼以十三億港元進行填海,興建馬會大樓、跑道等工程。一九八九年六月,再增資十億港元,興建宿舍、酒店及碼頭等,總投資額達三十億港元。為了方便各地馬迷能直接來澳門下注,馬會又向澳府提出申請,在馬場附近興建碼頭,開闢通往香港和台灣的航線,作為馬會的配套設施。另外,除了馬會自行籌建的酒店之外,澳門和中國內地、香港、台灣的投資者,亦在馬場附近投資興建酒店,商業中心和高級住宅,並計劃開設台式夜生活場所,以方便和吸引台灣馬迷。澳門馬會還以吳福的名義,向澳督申請創辦一份賽馬月刊,並已獲得批准,及時報導澳門的賽馬情況。
  澳門賽馬會由於有原來賽馬車會的基礎,在一年内便建成了世界第一流的賽馬場,打破了世界紀錄。澳門賽馬場共有兩條跑道,其中全天候沙地跑道長一千四百米,闊二十一米,而草地跑道則長一千五百七十六米,闊二十八米。在開賽初期,共擁有六百八十六匹馬,計劃將來增至一千二百匹。擁有練馬師十八名,其中一名爲女性,騎師三十八名,其中三名是女性,是東南亞最先聘用女性練馬師的馬會。
  按照澳葡政府的專營合約規定,澳門賽馬會每年所舉辦的赛事不能少於六百六十場,這比香港還多了一百多場,每場出賽馬匹最多爲十四匹,每場獎金最低八萬元,最高盃賽獎金一百五十萬元。至於這六百六十場賽事分佈在全年哪個季節舉行,會否集中在哪一季,又或者在哪一季停賽,均由澳葡政府批准。不過,澳葡政府已向香港政府作出口頭保證,不會在香港馬會歇暑時賽馬。按照專營合約的規定,在獨贏、位置的總投注額中,百分之十八撥作政府税項及馬會開支、合理報酬等,餘數百分之八十二爲派彩金。同樣,三重彩、孖寳總投注額將抽取百分之二十二爲上述税項和收益,餘數百分之七十八爲派彩金。上述各項的政府税金均爲百百分之九點六。
  曾曉村擔任澳門賽馬會第一屆主席,經過一年多的籌備,於一九八九年九月十日舉行首日賽事,首日投注額一千八百萬澳門幣,並不理想。「朕偉集團」的本意,是透過衛星天線,將澳門賽馬會的賽事直接在台灣的有線電視播出,並在台灣接受投注及派彩。但在台灣地區,《刑法》的第二篇「分則」的第二十一章是「賭博罪」,共有五個條文,規定賭博是刑事犯罪,因而台灣當局不批准其在有線電視直播澳門賽馬,並禁止其在台灣地區售賣彩票及派彩。
  澳門賽馬會單靠澳門少得可憐的馬迷及部分香港馬迷投注,連日常行政費用也難以維持,從而導致有「社團」背景者,在收不回「投資」後,澳門賽馬會連續發生多起爆炸事件,馬迷不敢入場參賭,導致賽馬會開業一年就欠債累累。由於澳門賽馬會拖欠工程承建商的工程費,承建商入稟法院請求查封澳門賽馬會資產,一九九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澳門法院會同澳門警察直衝澳門賽馬會電腦大樓,強行關閉澳門賽馬會賽事投注電腦,並更換電腦房大門的鐵鎖,澳門賽馬會工作人員全部撤離,業務完全停擺。再加上當時傳出台灣當局對「朕偉集團」的調查,澳門賽馬會出現經營困難。
  最終,由何鴻燊爲首的港、澳財團,集資十億元收購澳門賽馬會繼續經營,新股東以四點五億元購入澳門賽馬會百分之五十一股權(不含債務),另五點五億元則作爲備用發展。賽事在一九九一年二月恢復。也就是說,「朕偉集團」虧蝕達到二十多億元,相當於現時的數百億元,真是慘痛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