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農辦重回中央財辦

  10月14日,《浙江日報》發表了一篇名為《全國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現場推進會在浙江召開》的報導,其中的一句話引發了外界關注:「中央財辦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農辦主任韓文秀主持會議」。
  此外,農業農村部官方網站顯示,農業農村部黨組書記、部長唐仁健不再擔任中央農辦相關職務,而網站「職能配置」的頁面中,已刪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業農村部」的表述。
  「中央農辦確已從設在農業農村部改為設在中央財辦了。」一名接近中央農辦人士近日向《中國新聞週刊》確認。這意味著,農村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有所調整。
  調整早有端倪。今年7月20日,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召開,新華社刊發相關報導時,使用了「中央財辦(中央農辦)」的表述。8月19日,內蒙古《巴彥淖爾日報》披露,曾任中央農辦秘書局局長的祝衛東已任中央財辦(中央農辦)副主任。
  農村工作協調機制再調整
  中央農辦設立在農業農村部,是從五年前開始的。2018年3月,《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發佈,其中的相關表述是,「將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農業部的職責,以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專案、財政部的農業綜合開發專案、國土資源部的農田整治專案、水利部的農田水利建設專案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農業農村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業農村部。」
  這是我國首次將中央農辦設立在國家部委。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趙樹凱對《中國新聞週刊》分析指出,與1980年代初的農口機構相比較,2018年機構改革後的農業農村部既負責宏觀的政策統籌,也有實際的行政職權,其職責定位相當於國家農委和農業部的統合。
  而在今年,中央農辦從農業農村部剝離,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告訴《中國新聞週刊》,「近年來改革很重要的一個趨勢,就是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從具體領域來說,包括全面深化改革、外事、安全、教育,以及最新的金融、科技。」汪玉凱認為,中央農辦從農業農村部剝離,也有相似的意味,新的機構調整顯示,中央對農業農村工作更加重視。
  時隔五年再回中央財辦
  為什麼中央農辦會改為設在中央財辦?「目前中央的議事協調機構和辦事機構數量已經比較多了,我算了一下,現在共有35個議事協調機構。」汪玉凱告訴《中國新聞週刊》。而在2017年4月,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試行)》(下稱《條例》),其中提出:「嚴格控制議事協調機構常設辦事機構的設立。議事協調機構負責的事項,可以交由現有工作機關牽頭協調或者建立協調配合機制解決的,不另設常設辦事機構。」
  在汪玉凱看來,中央農辦設在中央財辦的安排,減少了機構數量,有利於降低管理成本。「此外,農業農村工作和經濟工作結合緊密,中央農辦設在中央財辦,是比較順當的。」
  中央農辦和中央財辦的關係,相較農業農村部更加久遠。1993年3月,中央決定成立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1992年恢復成立的中央財辦下設的「農村組」承擔。直到2003年,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開始單獨設辦公室,即中央農辦。
  據趙樹凱介紹,被設在農業農村部之前,中央農辦成立後一直與中央財辦合署辦公,由中央財辦副主任兼任中央農辦主任。以首任中央農辦主任陳錫文為例,其職務為中央財辦副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兼辦公室主任。此後接棒陳錫文的唐仁健、韓俊,都同時在兩辦任職。
  從公開報導來看,此次中央農辦重回中央財辦,與2018年以前又有所不同。當時,中央農辦與中央財辦的單位名稱採取並列形式,但此次調整,則採用「中央財辦(中央農辦)」的表述。究竟該如何理解這種變化?
  「這通常意味著進一步地融合。在接下來一段時間,如果發現這種安排比較合適,可能會進一步融合。如果出現一些特殊的情況,比如遇到問題,且這些問題更綜合性、全局性,使得中央農辦的職責需要進一步的強化甚至突出,那麼也不排除重新調整。」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張力告訴《中國新聞週刊》。
  (王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