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造美之城》演出或還含有尊重天主教之意

  原定於一月二十三日起一連三日在市政署大樓演出的「澳門城市穗藝節」節目之一的《造美之城》,在二十三日首日演出後,由於遭到互聯網社交工具發文批評,而被文化局叫停下架。隨即引起不小的爭議。《造美之城》的劇組人員當然是「貓刮咁嘈」,連聲抗議,並表示在提交申請時沒有刻意隱瞞、規避,並質問為何「深圳能上,澳門卻不能」?剛主持文化產業諮詢委員會全體會議的文化局局長梁惠敏,在記者會上被問到此事時說,取消的主要原因是首場綵排的演出內容有別於當局甄選時的理解;就此,在互相尊重下,當局曾與表演團體溝通,但對方沒有作出當局要求的調整、改善。按照章程,文化局具有最終解釋權、決定權,遂決定取消那個演出項目。
  如果說,到此時為止,雖然《造美之城》劇組人員及個別媒體,與梁惠敏及部分網文是「各說各話」,雙方從社會良善風俗尤其是對節目內容涉及粗言穢語、裸露場面及成人情節等,有不同看法,還僅止是價值觀不同的話,而某同性戀團體站出來「插上一腿」,並指責當局的做法顯然是「開倒車」,還表示擔憂這帶頭向社會釋出不接受「男穿女裝」等訊息,不利社會包容和文創演藝多元發展……云云,卻讓人驀然感覺到,文化局取消《造美之城》在市政署大樓的演出,是正確的,而且在一定角度上,是嚴謹遵守《澳門基本法》第四十二條有關「在澳門的葡萄牙後裔居民的利益依法受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保護,他們的習俗和文化傳統應受尊重。」的規定。
  其實,即使是在社會良善風俗方面,文化局制止在受到政府資助的文藝作品中含有與社會良善風俗有悖的演出,這本身就是依法依章行事。實際上,在去年九月間,文化發展基金向申請「二零二四年文化活動/項目資助計劃」的文藝團體,發出了一封「溫馨提示」的電郵,提醒各文藝團體的活動或項目若涉及不雅、暴力、色情、淫褻、賭博、粗言穢語、影射或侵害他人之權利等不當成分,文化產業基金可根據《文化發展基金資助批給規章》的有關規定,取消有關資助批給。而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也解釋指出,自文化基金和文化產業基金合併為文化發展基金以來,基金吸取審計署相關報告的意見,進一步完善了資助批給的規章,並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財政資助制度》和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的要求,對資助項目設定了更嚴格的審批和監察機制。文化發展基金每個資助項目都有相關計劃的章程,列明資助目的等,而對於各項資助項目均有共同要求,例如不能危害國家安全、不能影響公共秩序及不能違反善良風俗等,若資助項目違背相關要求及違反章程,政府可以取消資助批給。
  比照《文化發展基金資助批給規章》的規定,「澳門城市穗藝節」是從回歸前由澳門市政廳到現在文化局負責,活動首屆開始都是官方主辦,雖然後來開放與民間藝團合作,但畢竟是由官方主辦或主導。因此,其對禁止「危害國家安全、影響公共秩序及違反善良風俗」的尺度,就比民間藝術團體向政府文化發展基金申請資助,更為嚴格。
  誠然,在「一國兩制」條件下,可以「舞照跳,馬照跑」,文化工作者的自由表達權利應當得到保障。如果是在沒有接受政府公帑資助的情況下,有一些適度的「不當成分」,是不受干預的。但在接受政府資助尤其是在由政府官方主辦的活動的情況下,特區政府就有必要執行相關的規定,杜截這些項目有任何「不當成分」出現。當然,有一些文化工作者憂慮的出於劇情需要,劇中人物「講粗口」的情況,文化產業基金可以適當放寬,並與藝團事先達成共識。
  這是兩個有別的邏輯概念,不能混淆等同。其實,即使是未接受政府資助的文化產品,也不能有任何危害國家安全、影響公共秩序及違反善良風俗等的內容。
  而某同性戀團體的責難之詞,就更是暴露了《造美之城》比上述的「違反善良風俗」更要嚴格了,就是褻辱作為澳門最重要的宗教之一的天主教。
  其一,直到如今,澳門的法律制度,是基於歷史上天主教的傳統影響,不承認不支持同性戀行為的。實際上,澳門法律僅在極有限的範圍內(例如勞動關係)保障同性戀免受歧視,目前不允許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等同性結合權利。甚至在早年,適用於澳門的《葡萄牙刑法典》,還將合意的同性性行納入刑事罪。一九八二年,葡國制定新《刑法典》,將同性性行為除罪,但澳門仍舊沿用一八八六年的《刑法典》。直到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八日,前澳督韋奇立批准本地制定的《澳門刑法典》,才規定合意的同性性行為非刑事罪。
  但這並不等於同性戀受到法律保護。二零一六年,在《打擊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法過程中,特區政府堅持將「同性同居」從「家庭暴力法案」的保障範圍中剔除出去,含有該內容的法案獲得立法會細則性表決通過。
  而在此之前,立法會議員高天賜曾經提交《同性民事結合法案》,主張把同性結合合法化。但在一般性討論及表決時,該法案以十七票反對、三票棄權、一票贊成而遭到否決。唯一投贊成票的提案人高天賜表示,提出法案是要填補澳門法律中只有異性伴侶才可結合的空白。
  其實,在天主教傳統的影響及制約下,澳門不但是不贊成同性戀,更是反對墮胎。澳門《刑法典》規定:1)如經孕婦同意,以任何方法使其墮胎,處最高三年徒刑;2)如未經孕婦同意,使其墮胎,則處二年至八年徒刑。3)如孕婦同意由第三人作出墮胎,亦處最高三年徒刑。
  澳門天主教教會生命委員會就曾經舉辦過「維護生命系列活動」,當中特別鼓勵天主教徒和其他信仰的人觀看一部反墮胎的美國電影《幸福的意外》。
  其二,市政署大樓具有濃郁的天主教教義氛圍,在此舉行違背天主教教義的鼓吹同性戀季節節目,有褻辱天主教之嫌。實際上,澳門回歸前的澳門市政廳旗,是由兩名天使守護葡萄牙國盾,下方寫有葡萄牙文「Cidade do Nome de Deus de Macau, Não há outra mais Leal(天主之名之城澳門;無比至忠誠)」的白色帶子所組成的藍色旗幟。澳門回歸後,以澳門特區區旗代替澳門市政署旗,但在市政署大樓內,仍然保留著濃郁的天主教及南歐的元素。其中在第一進深的大堂通往第二進深的梯級拱洞之上一幅木製半弧形的條幅,條幅最上一行就以葡萄牙寫著「天主之名之城澳門;無比至忠誠」。而澳門天主教會所屬的機構的出版物,在介紹「澳門歷史城區」組成部分的市政署大樓時,也著重地敘述了「天主之名之城」(《澳門組織章程》劈頭就是這一句)的來歷。
  恰巧的是,這齣在市政署大樓演出的戲劇的戲名是《造美之城》,與市政署大樓凸顯的「天主之名之城」,都含有「之城」的詞素,形成了「火星撞地球」的效果。
  順便說一句,某個同性戀團體的創辦人之一的周庭希,是澳門最重要的「反對派首領」,曾經搞過「公投」等「變相『澳獨』)活動,並經常在國際場合「唱衰」澳門特區。希望這個同性戀團體的現任負責人,能夠與其劃清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