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打擊非法賭博法草案再看打擊跨境賭博

陳觀生
  澳門《打擊非法賭博犯罪法》法律草案已交到立法會待審,草案建議,非法經營幸運博彩包括利用獲批准經營的娛樂場幸運博彩結果而受注的經營者,不論是否屬經常性,處1至8年徒刑;另外,非法借貸方面,凡意圖為自己或他人獲得財產利益,向他人提供賭博的款項或任何其他資源者,亦處1至5年徒刑。
  澳門博彩業合法化下的限制
  去年12月,行政會公佈考慮到第896M號法律《不法賭博》實施至今已有20多年,有需要作全面檢討,故制訂《打擊非法賭博犯罪法》法案。
  澳門特別行政區雖然將博彩業合法化,但是並不意味不加任何限制。關於博彩經營資質、經營場所、博彩方式、博彩借貸、博彩仲介人、進入博彩場所人員等均有相關的法律規定,以及違反禁止性規定後處罰。
  從澳門特別行政區一系列博彩監管法律制度,可以檢索總結有如下主要限制:
  第一,澳門特別行政區合法的博彩形式為互相博彩、幸運博彩、互動博彩、向公眾提供之博彩活動四種。第二,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具有專屬性,只能由經營幸運博彩的承批公司使用,除在澳門註冊之船舶或航空器、澳門國際機場離境已清關區域內外,幸運博彩、以及電動或機動博彩機之博彩只能在娛樂場內經營。第三,幸運博彩方式需由法律規定。第四,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權、經營場所需經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批准。第五,娛樂場內不得進行互相博彩、向公眾提供的博彩活動和互動博彩。第六,博彩仲介人需要領取證照並接受政府監督。第七,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內僅限承批公司、獲轉批給人、博彩仲介人以承批公司或獲轉批給人名義可以從事信貸業務,信貸標的物僅限於不以支付現金為對價的籌碼,信貸需要簽訂局面合同並報博彩監察協調局備案。
  此外,還有禁止性規定。如禁止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特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非在值班時間的娛樂場幸運博彩承批公司的僱員,吸毒、醉酒的人進入博彩廳或區域;行政長官、司長及行政會委員、審計長、員警總局局長、海關關長、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承批公司的機構成員及其邀請的人、管理公司的機構成員及其邀請的人、娛樂場所在地的市政議會及市政執行委員會主席不得在博彩廳或區域參與賭博。
  總的來說,對於打擊非法賭博,從賭博形式和賭博信貸方面都有限制性規定及相應處罰。
  其一,在澳門,按照法律規定,經營任何類型的博彩,均須得到澳門特區政府特別許可,而且須在獲許可的地方或場所經營法定業務。根據第8/96/M 號法律《不法賭博》第1條的規定,凡在法律許可地方以外以任何方式經營博彩或負責主持博彩(例如經營「週邊波」),即使屬於非經常性,行為人也觸犯「不法經營賭博」罪,最高可被判三年徒刑或科以罰金。如果其他人從事與該經營有關的活動(例如負責聯絡下注的仲介人),同樣觸犯「不法經營賭博」罪,最高可被判一年徒刑或科以罰金。此外,根據上述法律第2條的規定,凡被發現在法律許可地方以外進行博彩的人(例如投注「週邊波」的人),即觸犯「賭博的不法作出」罪,行為人最高可被科處一百八十日罰金。
  其二,只有獲賦予從事涉及博彩或投注的信貸業務資格者,包括承批公司、獲轉批給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娛樂場幸運博彩仲介人,方可以從事有關信貸業務。如果行為人不具有上述資格,為使自己獲取財產利益而在賭場內借款給被害人賭博,即屬於刑事違法行為。根據第8/96/M號法律《不法賭博》第13條的規定,「意圖為自己或他人獲得財產利益,向他人提供用於賭博的款項或任何其他資源」,行為人將觸犯「為賭博的高利貸」罪,可被判處相當於《刑法典》第219條所規定的「暴利」罪的刑罰,最高可被判處三年徒刑。如果行為人作出行為觸犯其他法定情形,例如以犯該罪為生活方式,可被判處一至五年的徒刑。除徒刑(屬主刑),法院也可同時判處行為人為期二至十年的「禁止進入賭博場地」的附加刑。
  打擊跨境賭博適用法律難度大
  近年來,跨境賭博在我國境內呈現迅速蔓延、向互聯網遷移、賭資巨大、頻繁引發其他犯罪的現象,跨境地區和國家涉及澳門、緬甸、老撾、馬來西亞,嚴重威脅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司法機關加大了對跨境賭博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
  2023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就跨境賭博治理問題開展專題調研,形成關於跨境賭博治理問題調研報告。報告對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來跨境賭博違法犯罪情況及問題進行了系統分析,並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意見。
  報告稱,跨境賭博犯罪形式呈現多樣化趨勢。網路賭博具有運作成本低、伺服器在境外、資金結算方便,且較易逃避打擊等特點,賭博集團已開始將賭博業務由線下實體賭場轉向線上進行隱蔽運作,並不斷發展推廣代理,利用區塊鏈、加密通訊、虛擬貨幣等新興技術逃避打擊。賭場賭博和網路賭博深度結合,形式逐漸多樣化。
  報告指,下游黑灰產業呈現「多業態」趨勢。跨境賭博違法犯罪鏈條長,其技術支撐、支付結算、推廣引流等環節,催生大量幫助資訊網路犯罪、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地下錢莊、跑分洗錢等上下游黑灰產業。線上下,此類犯罪涉及旅遊勞務、出入境管理等領域部門。線上上,又同時涉及金融管理、跨境資料、網路管理等領域部門。
  報告說,跨境賭博犯罪案件總體呈上升趨勢。2021年以來跨境賭博犯罪案件數增長幅度大,2022年雖有所回落,但預計2023年還將保持高位態勢。其中,利用網路跨境開設賭場的犯罪高發,大要案多發,涉案金額高,社會影響大。
  報告還稱,跨境因素已成為打擊治理涉賭犯罪的重要制約因素。一些賭博犯罪集團、團夥轉移至境外搭窩設點,利用不同國家和地區法律體系以及社會治理能力落差逃避打擊,造成立案難、取證難、涉案資金凍結扣押難等。同時,一些將銀行、協力廠商支付等多種支付服務方式融為一體的支付服務應運而生,也增大了打擊治理的難度。
  報告提出,跨境賭博犯罪社會滲透深,犯罪鏈條長、隱匿性強,取證難度大,涉及程式多,需要完善聯動銜接機制。一是調查取證、證據審查需統一標準。二是指定管轄、財產查凍處置等程式需強化聯動。三是大量涉及認罪認罰、緩刑適用、不訴處理、行刑對接等問題需統一認識。
  報告特別指出,打擊跨境賭博適用法律難度加大。目前比較突出的法律適用問題主要有:一是組織參與國(境)外賭博罪與開設賭場罪界定標準不明確。兩罪客觀行為相互交織,區分適用存在困難。二是組織參與國(境)外賭博罪「數額巨大」和「情節嚴重」的適用標準不明確。組織參與國(境)外賭博罪作為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三款,刑法條文並未直接規定法定刑,而是表述為「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屬於援引規範。與開設賭場罪的處罰規定相比,該罪中援引規範的明確性程度較低。三是開設賭場罪「情節嚴重」標準適法存在不平衡。刑法修正案(十一)將開設賭場罪的第一檔的最高刑和第二檔的最低刑「三年有期徒刑」修改為「五年有期徒刑」。由於新型賭博方式及參賭人員範圍不斷擴大,該罪賭資數額很容易累計到《關於辦理網路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的獲利3萬元以上等「情節嚴重」標準,致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數大大增多。
  對博彩業的影響及發展方向
  立法會將審議的澳門《打擊非法賭博犯罪法》法律草案指,在娛樂場作出的消費借貸,將推定為賭博提供;而用於經營幸運博彩的附屬設施及其他從事藝術、文化、康樂、商業或與酒店業相關活動的鄰接設施,均視為娛樂場。如向消費借貸人索取或接受身份證明檔作為保證,以作出上述非法借貸,則處2至8年徒刑。法案亦新增非法經營線上博彩的條文,建議未依法獲批准而在澳門特區經營、促進及組織線上幸福博彩或互相博彩者,不論所涉及的電腦系統、裝置及設備,尤其伺服器是否設於澳門特區,處1至8年徒刑。法律亦增設附加刑,被判刑者可被禁止到某些場所或地方、或中止從事某職務、或中止執行公共職務,為期2至10年,而非本地居民則可驅逐出境或禁止進入澳門特區。此外,法案亦建議引入「放蛇」規定,指刑事調查人員或受刑事員警當局監控行動的第三人,為預防或遏止該法律所定犯罪的目的,隱藏其身份作出違法的預備行為或實行違法行為,不予處罰。
  上述規定,部分可回應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法律銜接問題。並且對澳門博彩行業未來的發展,也具有一定的影響。
  首先,澳門博彩業未來方向:仲介管道淡出,VIP業務轉型。
  VIP業務的政策敏感度高。VIP收入貢獻減弱,自2011年的73%逐漸下滑至2021年的33%。VIP業務發展屢受政策衝擊,2015年,國家進一步推進反腐工作,官員相關的賭客減少;2018年中,國家加大反洗錢、融資合規的監管力度,出臺一系列資本管制政策;2015/2019年,VIP業務收入分別同比下滑39.9%/18.6%。2021年,跨境賭博首次被納入刑法,反洗錢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國家對跨境資本流動的監管力度再加強。
  監管收緊下仲介管道淡出,VIP業務轉型刻不容緩。仲介為VIP業務的重要管道,約90%的VIP業務通過仲介完成,但VIP仲介數量正在減少,自2013年的235個逐年減少至2021年的84個;2021年VIP仲介政策風險暴露,11月澳門最大的VIP仲介太陽城CEO被捕。2022年6月,澳門新《博彩法》正式出臺,每家博彩仲介僅可於一間承批公司內從事博彩仲介業務,並僅得以收取傭金的方式為承批公司推介娛樂場幸運博彩活動,不得以任何方式與承批公司分享娛樂場的收入。隨著仲介合作減少以及仲介盈利更加受限,以往VIP業務最重要的仲介管道逐步萎縮,業務轉型迫在眉睫。
  貴賓業務勢微,中場業務貢獻加大,板塊估值中樞有望穩步抬升。受政策影響,之前佔據較大份額的貴賓廳業務預計將逐步萎縮或面臨業務轉型,而依託常規客流的中場業務占比逐漸加大,成為行業主要貢獻來源。中場業務盈利能力高、政策影響小、整體波動性更低,行業切換至中場業務主導有望提升行業整體估值中樞。
  其次,非博彩業務必須多元化轉型。澳門未來發展定位於世界旅遊休閒中心,非博彩業的多元化轉型方向明確。在政策號召下,博彩公司紛紛加大對非博彩業務的投入,加上未來澳門交通基建設施完善,增強遊客吸引力,進一步拓寬非博彩業務的發展空間。粵港澳即將形成「一小時生活圈」,訪澳遊客的時間成本大幅縮減。澳門旅遊對內地遊客吸引力進一步增強,拓寬了以旅遊娛樂為主的非博彩業務的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