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ECFA」部分產品關稅減讓有理有利有節

  大陸懲罰賴清德推出「新兩國論」的「工具箱」,有很多措施,正陸續有來。繼「圍台」、「圍島」軍事及海警演習,擱置赴馬祖島旅遊「踩線」等之後,昨日又宣布中止「ECFA」部分產品關稅減讓,將對作為台灣地區經濟支柱之一的石化業造成較大衝擊。這既是北京對賴清德「五二零」講話大肆宣揚「新兩國論」的必然施壓手段,也是預期中的對民進黨當局的制裁行動。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昨日於官網發布關于第二批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部分產品關稅減讓的公告,預計將自今年六月十五日起,對原産于台灣的一百三十四個稅目進口產品,中止適用「ECFA」協定稅率,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辦公室指出,台灣地區單方面對大陸産品出口采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違反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規定。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佈稅委會公告二零二三年第九號,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部分産品關稅减讓,但台灣地區仍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取消對大陸的貿易限制。因此,自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五日起,對原産于台灣地區的附件所列潤滑油基礎油等一百三十四個稅目進口産品,中止適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協定稅率,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隨後,國務院台辦發言人陳斌華表示,長期以來,台當局單方面對二千五百多項大陸產品出口採取歧視性貿易限制,違反了「ECFA」關於「逐步減少或取消雙方之間實質多數貨物貿易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的規定,損害了兩岸企業利益和兩岸同胞福祉。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大陸宣佈中止「ECFA」項下丙烯等十二個稅目產品關稅減讓後,民進黨當局不僅未採取任何措施取消對大陸的貿易限制,還不斷變本加厲,阻撓破壞兩岸經濟正常交流合作。鑒此,我們支持相關主管部門採取進一步中止「ECFA」部分產品關稅減讓的措施。
  陳斌華指出,「ECFA」是兩岸雙方在「九二共識」的共同政治基礎上簽署的,實施中如產生問題可通過兩岸協商予以妥善解決。但賴清德當局頑固堅持「台獨」立場,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大肆宣揚「台獨」分裂謬論,煽動兩岸對立對抗和經濟「脫鉤斷鏈」,嚴重破壞兩岸協商和「ECFA」實施的基礎,是大陸有關部門不得不進一步中止「ECFA」部分產品關稅減讓的根本原因。事實再度證明,搞「台獨」就沒有和平,就沒有發展,只會「禍台」「害台」,只會讓台灣企業、民眾利益受損。而商務部也發表了類似的聲明。
  陳斌華把這次對賴清德當局實施懲戒措施的因果關係闡述得很透徹,並展示了大陸推出此懲戒措施是按照「有理有利有節」的策略實施的。既能達到懲罰「台獨」之政治目的,又能符合「WTO」的通用規則,堵死了台灣當局意圖到「WTO」「告狀」的路途。
  實際上,在「有理」方面,自從二零一零年六月兩岸在「九二共識」基礎上簽署了「ECFA」之後,大陸始終切實履行承諾,推動和保障「ECFA」的生效和實施,給兩岸特別是台灣地區相關企業和民衆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反觀民進黨,上台前攻擊「ECFA」,上台後不僅不采取切實舉措解除對大陸歧視性貿易限制,還不斷變本加厲修改規則、設置障礙,惡意阻撓破壞兩岸經濟正常交流合作,嚴重阻礙「ECFA」實施,嚴重損害大陸相關企業和島內消費者利益。民進黨當局既要享受「ECFA」紅利,又違反「ECFA」和世界貿易組織(WTO)相關規定,對進口大陸商品設置「不准許進口」、「有條件准許進口」及「准許進口」等分類管制措施。這就使得兩岸貿易在部分領域處於間接、單向狀態。實際上,「ECFA」是建立在大陸「讓利」的基礎上,台灣許多産品能出口到大陸,但大陸許多相同産品却無法進口到台灣,這確實不符合公平、對等的貿易精神。對此,「WTO」分別於二零零六年、二零一零年、二零一四年、二零一八年、二零二三年對台灣地區進行五次貿易政策審議,歷次審議報告均指出,台灣地區對大陸部分產品實施進口禁令,違背市場經濟規律,違反「WTO」相關規則。何況,即使是在「WTO」協議的本身,大陸對台灣降稅產品五百三十九項、台灣對大陸降稅產品二百六十七項,也不符合台灣當局自己喋喋不休的「對等」原則,而且更是與「WTO」的對等原則有悖。因此,大陸再次中止「ECFA」部分產品關稅減,是「剛好而已」。而且劣跡斑斑的台灣當局,也不敢就此「惡人先告狀」地向「WTO」要求仲裁。
  在「有利」方面,任何人都知道,這是大陸對賴清德「五二零」講話宣揚「新兩國論」的懲罰措施,這是屬於政治的範疇。但大陸採取的懲罰措施,卻完全是單純的技術手段,從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的公告看,並沒有任何一字提及到賴清德的「五二零」講話,而是突出了台灣地區單方面對大陸産品出口采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違反了「ECFA」的規定,佔領了道德高地,而且無懈可擊,台灣當局無法在技術層面予以「反制」,更難以向「WTO」「告狀」。然而,國台辦則從政治層面闡述了該措施的主要及根本目的,讓台灣業界及民眾明白是「賴清德惹的禍」,將因此懲罰措施帶來不便及損失的怨恨情緒,發洩在賴清德的身上。但國台辦並非是「WTO」的對口單位,因而雖然國台辦將懲罰措施從技術層面上升到政治層面,「WTO」卻無從介入及干涉。
  在「有節」方面,從爭取台灣民心的考量,大陸並沒有宣布終止「ECFA」,只是中止「ECFA」的部分產品關稅減讓。這是因為,倘若是真的要廢止「ECFA」,可能不符合習近平主席强調的兩岸融合發展、以通促融及發展兩岸共同市場等政策,不利于爭取台灣的民心與認同。正因此如此,在二零一三年「ECFA」的十年效期屆滿時,無論是蔡英文當局還是台灣地區業界以至廣大民眾,都在擔心大陸宣布「ECFA」不再延續有效時,大陸方面並沒有這樣做,這就有利於爭取台灣民心。而且,由於「ECFA」協議第十六條規定,若一方中止該協議,應以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在終止通知發出之日起三十天內開始協商。然而,由於蔡英文當局不承認「九二共識」,導致兩岸協商機制停擺多年。若陸方真要廢止「ECFA」,反而可讓民進黨當局藉機要求恢復兩岸協商。因此,採取無需進行雙方協商就可單方實施的中止「ECFA」的部分產品關稅減讓,就是最適當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