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打落水狗應追訴戴耀庭破壞澳門民主選舉刑責

  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在對四十七名「民主派」人士涉嫌在二零二零年策劃「民主派」「35+」初選,被指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經過逾百日聆訊後,於前昨兩日作出裁決。在四十七名被告中,四十五人罪名成立。其中三十一人在審訊前已認罪,而十六名不承認控罪的被告中,十四人被裁定罪成,兩人因證據不足,法庭未能肯定他們參與串謀罪行。律政司即時向法庭表明就未定罪被告提出上訴的意向。
  法庭頒下的裁決理由指,二零二零年三、四月時,所謂「35+」計劃的終極目的和用意已經清楚向公眾展示,即要破壞、摧毀或推翻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確立的現行香港特區政治制度和架構。涉案人串謀通過所謂「初選」達到取得過半數立法會議席後,為迫使特區政府回應所謂「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無差別地否決特區政府的財政預算案和公共開支議案,迫使行政長官解散立法會及最終請辭,使政府無法為市民福祉制定新政策或執行現有政策,大大破壞行政長官和政府的權力、權威,必然構成嚴重干擾、阻撓或破壞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責和職能,顛覆國家政權。此外,庭上的證據揭示首被告戴耀庭提出的「攬炒十步曲」計劃,同時通過大規模街頭暴動和其他手段使香港社會陷入停頓,加上國際政治及經濟制裁,以達到「攬炒」效果,令市民受苦。
  被裁判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的戴耀庭,在案發前上跳下竄,煽風點火,陸續約見各黨派及有意參選人士,協調民主派初選、選舉論壇、出選機制等。期間戴耀廷在《蘋果日報》發表《真攬炒十步,這是香港宿命》一文,提出了顛覆香港特區國家政權的「攬炒十步曲」:第一步,特區政府會取消攬炒派議員資格(DQ),由「Plan B」候選人頂上。第二步,激發更多港人支持「攬炒派」,可取得「35+」議席。第三步,「DQ」程序需時,攬炒派仍暫時掌控立法會。第四步,「攬炒派」否決所有政府撥款申請。第五步,立法會否決預算案,特首解散立法會。第六步,立法會重選,「Plan C」候選人參選。第七步,「攬炒派」再次否決預算案,特首辭職。第八步,全國人大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解散立法會,成立臨立會協商出下屆特首,扣押「攬炒派」。第九步,香港街頭抗爭惡化,面對血腥鎮壓,發動三罷令社會停頓。第十步,西方對中共作政治和經濟制裁。
  香港特區高等法院法官裁判戴耀庭策劃的「35+初選」及「攬炒十步曲」是顛覆國家政權,引用《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之一的,即屬犯罪」。法庭注意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二日作出的「說明」中所解釋,鼓吹「港獨」和「自決」、侮辱國旗國徽、煽動公眾仇恨,以及癱瘓政府管治和立法會運作等非暴力行為,均可令國家安全在香港受到破壞,而香港國安法正是在此背景下制定的。法官還探究中文詞典《辭海》中「政權」定義,以及《釋義及通則條例》中「國家」和「權力」定義,應用在《香港國安法》,解釋「國家政權」意指香港特區政府的各種權力,以及政府不同組織所履行的職能,認為行為若「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足可構成「顛覆國家政權」。
  其實,被稱為「民主派軍師」的戴耀庭,在策劃「35+初選」及鼓吹「攬炒十步曲」之前,還曾先後策動過非法「佔中」修例風波、「雷動2.0」等,其目標是奪取香港的管治權,妄想上演港版「顏色革命」。因而戴耀廷是「港獨」主張和「真攬炒」的賣力鼓吹者,也是外國和境外勢力在香港的政治代理人。
  戴耀庭也曾意圖把「顏色革命」的「黑手」插進澳門特區。除了是經常竄到澳門,向澳門「反對派」傳授其在香港的「經驗」及「理論」之外,還指導澳門「反對派」透過選舉奪取作為澳門特區政權機關亦即特區國家政權之一的立法會的「多數議席」,進而阻滯澳門特區政府的治理和施政。
  戴耀庭所進行的各種帶有「顏色革命」性質的活動,對澳門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其有關「全民公投」等的理論,在澳門的反對派中得到響應,並有樣學樣地予以落實,舉行了各種政治活動,並在媒體上持續不斷地宣揚「自決論」。而前昨兩日香港特區高等法院法官在對「四十七人案」裁判的判詞中,就明確地指出宣揚「自決」是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行為。
  戴耀庭在香港立法會選舉中推出「雷動計劃」之後,也曾意圖「照版煮碗」地將之推廣到澳門,干擾澳門立法會議員的選舉。在二零一七年的澳門特區第六屆立法會選舉進入競選宣傳期之時,戴耀廷先後發表《「雷動」澳門立法會》、《天鴿亂澳門,雷動震濠江》等文章,向澳門的反對派提出了幾條「妙計」,「教路」他們充分利用「反高官離保法案」的效應,在第六屆立法會選舉中「取得一半直選議席」,及「把支持雙普選的選民比例提升至五成以上」,以達成「把這次選舉變成澳門市民有關雙普選的『變相公投』之目標」。他聲稱,第六屆澳門立法會選舉,就是澳門公民向特區政府來一次「全民公決」的時候。只要在眾多組候選人名單中,把「實現真普選」寫進政綱的組別協調起來,奪得共九萬票以上,形成澳門選民的「公決」結果,表明有超過一半選民要求盡快落實「真普選」。為此,他振臂高呼:就讓「雷動」在澳門帶來另一場政治颱風!
  戴耀廷是在兼任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組長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視察訪問澳門特區,告誡澳門特區「亂不得也亂不起」,要求澳門特區建制派團結一致,爭取在即將到來的第六屆立法會選舉中,保持愛國愛澳力量佔有絕對優勢的情況下,向澳門推銷其「雷動」概念的,這就更是凸顯了其與中央對著幹,並企圖將實踐「一國兩制」方針卓有成效的澳門特區,也要搞亂的真實意圖。
  拿了美國金主的金錢的戴耀廷,也曾秘密捐款給鍾庭耀的港大民意研究計劃,進行旨在推動「顏色革命」的假民調活動。鍾庭耀曾經多次竄來澳門,或是受澳門民主派「旗艦」團體的委托,或是自己親自出面,做了許多詆毀「一國兩制」方針,抹黑澳門特區政府,侮辱前任行政長官崔世安的「民調」,配合反對派進行意圖影響及干預澳門政制發展及政治穩定的政治活動,或是為反對派參加立法會選舉提供「砲彈」。
  戴耀庭的行為,已經干犯了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和《澳門特區立法會選舉法》的相關規定,因而澳門特區相關機構,必須「痛打落水狗」,追訴其涉嫌顛覆澳門特區政權機關及破壞澳門民主選舉的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