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政府應當信守「有土地儲備就償還地債」承諾

  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將於今日上午開會,獨一項議程是跟進《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規劃(2024~2028年)》中關於土地保障的措施。政府代表將列席會議。
  《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規劃(2024~2028年)》的第七章是《保障措施》,共羅列了八項保障措施,其中第四項是「土地保障」。其內容是,落實城市總體規劃提出的商業區、工業區及旅遊娛樂區三類主要經濟產業用地佈局,為推動金融、零售、餐飲、會展、休閒、旅遊、工業和不同類型產業發展提供土地空間。增加經濟產業用地。於口岸周邊、部分現有城區、新城區,以及氹仔北側增加商業區和配套設施,提供更多興建商廈的用地;推動現有旅遊娛樂區與周邊土地協同發展;配合青洲珠澳跨境工業區、路環聯生工業邨、北安及九澳的工業區產業升級,發展高附加值產業。加強土地管理,妥善利用土地儲備,配合特區政府的產業發展政策及規劃部署,適時作出批給及利用。
  從上述內容看。今日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的議程,將不會涉及近日來公眾輿論沸沸揚揚的敦促特區政府合理使用依據新《土地法》已經回收的土地儲備的問題。因此,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在完成今日的討論議程之後,還需議定時間,討論如何避免荒廢「閒置土地」的問題,使得澳門特區的土地資源,能夠發揮最大的作用。
  其實,這個議題就是由立法會議員提出,其中有的還是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的成員。實際上,在上週三的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上,就有議員口頭質詢,直指政府收回的國有土地長期閒置,建議考慮改造部分閒置土地作為臨時綠化康體區。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時強調,收回的國有土地並非閒置土地,而是土地儲備,與財政儲備的概念相同,「需要就用」。但羅立文又表示,本澳近年已收回九十三幅國有土地,共七十二萬平方米,當中已使用十九點四萬平方米土地,約佔總體兩成七。他稱,如有部門建議要使用有關土地,便會由特區政府決定使用與否。
  似乎是不少議員對此應詢內容「唔收貨」,紛紛「插嘴」發言要求政府將收回土地作臨時休憩用途,亦有建議部分用作臨時停車空間,並要求政府交代哪些個案是臨時用途後不能收回,又關注有否部門提出臨時用途後不獲批?在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之後,還有議員接受媒體專訪,指出特區政府宜按《土地法》賦予的權力,善用手上國有土地,配合社會發展需要。未來發展用地當然優先,但中短期內沒發展規劃的土地,政府應考慮先作臨時利用,例如優化社區環境、支援業界發展或改善交通配套等,讓這些資源不至荒廢。實際上,現在運輸、環保及建築業均反映缺乏營運用地,政府可考慮利用部分暫時閒置、遠離民居的土地,短期租借予他們營運之用,以支持相關行業發展。即使政府須收取租金,但較現時任由這些土地荒廢而需動用公帑加以管理為佳。
  這些「發聲」的議員,基本上是作為特區政府「管治同盟」的建制派議員。另外,也有若干社會人士,發表了類似的意見和建議。
  如何善用土地配合城市發展,避免土地資源荒廢的問題,已經成為考驗特區政府在土地利用領域上,是否做到貫徹落實習近平主席在在慶祝澳門回歸祖國二十週年大會暨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五屆政府就職典禮上的演講中,有關「要適應現代社會治理發展變化及其新要求,推動公共行政等製度改革,提高政府管治效能,促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把依法辦事作為特別行政區治理的基本準則,不斷健全完善依法治澳的製度體系。要善用科技,加速建設智慧城市,以大數據等資訊化技術推動政府管理與社會治理模式創新,不斷促進政府決策科學化、社會治理精準化、公共服務高效化。」論述的問題。
  實際上,現在在土地利用領域上的矛盾相當突出。一方面,經過收回閒置土地及進行填海工程,澳門特區已經擁有相當可觀的土地資源,此前的「缺地」辭藻可能再難以說得出口,但出於各種主客觀原因,這些土地卻變成了真正的「閒置土地」;另一方面,澳門各類社會設施卻又實實在在地「缺地」,包括大型施工機械車輛缺乏停車場,尤其是在旅遊景點附近也缺乏旅遊巴等的停車場等。如果能像特區政府昨日正式宣布的那樣,將路氹一片面積達九萬四千平方米的「閒置土地」改建為可以容納五萬至八萬人的大型戶外表演區,一些在可以預見的時間內都尚未有發展規劃的「土地儲備」,就可以在進行平整土地及加建臨時設備後,作為大型工程車輛及旅遊巴的夜間停車場。另外,在市區各處收回的面積較小的土地,在尚未有建設規劃之前,也可以修建臨時的休憩場所或兒童遊樂場,或者乾脆就栽花種樹,為作為最佳旅遊目的地的澳門,增添綠化和美化色彩。
  其實,在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上。還有一個「還地債」的問題必須儘早解決。這個問題也曾成為立法會討論的重要議題,當時政府也承認「還地債」是天公地道,遺憾手中「無地可還」,並作出了「有土地儲備就償還地債」的承諾。現在,既然政府「手中有地」,似乎就不宜再拖下去了。因而有必要成立專組,研究及落實「還地債」的問題。
  根據相關資料,政府需要償還的「地債」共有六宗,涉及八萬八千八百零六平方米土地。其一是當年為博彩業開放而需要置換的土地,包括永利、美高梅現有用地,共涉四幅土地合共二萬五千九百二十平方米;其二是同因博彩業開放而需要置換的土地,為銀河位於澳門半島的用地,涉及土地面積為二萬八千八百八十一平方米;其三是為配合興建公共房屋計劃而需要置換的青洲坊公屋土地,涉及土地面積為一萬六千四百六十三平方米;其四是為配合興建公共房屋計劃而需要置換的石排灣公屋土地,涉及土地面積為三千八百三十二平方米;其五十因興建公共設施而置換的金蓮花廣場土地,涉及土地面積為八千三百一十平方米;其六是因配合氹仔垃圾焚化爐擴建而置換土地。除了後兩宗土地,政府並未作換地承諾批示,至今政府與土地承批人仍未談妥還地債條件之外,其餘各宗,政府都作了承諾批示,也列明償還條件。
  在已擁有一定數量的「土地儲備」,已經具備償還「地債」的時候,特區政府似是應當做好「誠信政府」的表率,信守當年作出的承諾,與「債權人」進行「換地」協商。這樣,特區政府的公信力和管治權威才能進一步增強。
  實際上,政府誠信是社會誠信的基石和靈魂,在構建和諧社會進程中應發揮其示範和表率作用,成爲社會誠信的典範。所謂政府誠信(誠信政府)是以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爲主體的誠信,指政府必須履行其對公衆承諾的責任。政府部門要依法行政按約(章)辦事、信守承諾。政府守約行爲是政府誠信的脊梁,以確立行政許可信用,取信于民。這既是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設誠信社會的重要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