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讓我在抖音搞點動靜,5月8日上午9點半,開展退還彩禮集中執行直播。」五一假期結束後的第二個工作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湖南高院」)的抖音官方帳號發佈了一則語氣輕鬆的直播預告。
負責此次退還彩禮案件集中執行的,是寧鄉市人民法院(下稱「寧鄉法院」)執行局。
然而,5月8日的直播,影響力卻遠超策劃者的預料。274萬人次的圍觀,使「湖南高院直播退彩禮」成為當日在抖音排名第一的熱搜事件。其中的典型案例廣為傳播,有網友說,這是最好的普法課。
直播涉彩禮案件的集中執行,本意是為了亮明法院的態度。這順應了當下的民意,希望高價彩禮能被遏制。但另一方面,案情的討論並不受控,司法機關的審判執行也被放大推敲。
「沒想到這麼火」
直播涉彩禮案件集中執行的任務,是湖南高院在五一假期前派下來的。
在此之前,寧鄉法院嘗試過直播珠寶司法拍賣,還在春節前嘗試直播涉民生案件的集中執行。在後一次直播中,有被執行人看到司法幹警扭頭就往山裏跑,而執行法官跨上路過村民的摩托車就往山裏追,這場直播吸引了數萬人次的觀看。
作為寧鄉法院的院長,唐珍枝已經習慣了與湖南高院的合作。全院績效考核成績連續三年全省第一,他相信,寧鄉法院審理和執行的案件經得起直播鏡頭的檢驗。
假期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直播思路才真正明確。案例篩選由寧鄉法院指揮中心的王瑋負責,因為寧鄉法院立案的案件,通常由指揮中心分流給各個法官。相比具體案件的承辦法官,對於全院特定類型案件的情況,王瑋掌握得更全面。
案件篩選標準由直播目標決定。今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涉彩禮規定》)正式施行,湖南高院希望借助真實判決和執行案例,向公眾普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下稱《婚姻家庭編解釋》)和《涉彩禮規定》明確的彩禮退還情形,展示彩禮退還的執行過程。
《婚姻家庭編解釋》明確了三種彩禮退還情形:未辦理結婚登記、已辦理結婚登記但確未共同生活、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王瑋告訴《中國新聞週刊》,經過初步篩選,寧鄉法院針對三種情形各自選出了兩三個案例。
最終篩選出的五個案例,其共同考量是確保法院上門執行時,被執行人在家或能被找到。「找不到被執行人,是執行工作的常態。」王瑋說,上門執行卻撲空,不僅讓執行措施無法開展,還會導致直播效果不佳。要達成這一效果,需要申請執行人願意配合法院,提供被執行人的資訊,「涉彩禮案件的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以前是夫妻或者男女朋友,會比我們更瞭解對方的生活習慣、住址及行蹤」。
「見了一次面就結婚」「對婚姻視同兒戲」「20萬元的禮金、5萬多元的首飾、2萬多元的名牌包」……在案件篩選環節,寧鄉法院就擔憂過車某一案可能引起的爭議。「但我們並不是因為案情獵奇或者它會成為熱點事件而選擇這個案例,而是它的案情符合《涉彩禮規定》中雙方雖已登記結婚,但共同生活時間較短、彩禮數額又高的情形,符合我們對這一類型案件普法的需要。」王瑋說。
5月8日上午9點半,集中執行隊伍到達車某一案的被執行人王某家中。寧鄉法院政治部工作人員鄒晴告訴《中國新聞週刊》,之所以將對王某的執行安排在第一場,是因為五個案例中,只有王某居住在長沙市,而其他被執行人則集中在寧鄉的鄉鎮地區。
按照執行規範,到達現場後,該案的執行法官鄧璐陽先詢問了王某的經濟和家庭情況,彩禮所涉財物的去向,瞭解她的履行態度。按照常規做法,執行法官會在瞭解完上述情形後,嘗試組織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和解。
執行程式最重要的目的,是保證申請人拿回錢財。多位受訪執行法官說,如果被執行人不自願、不配合,法院強制執行,會面臨財產線索難追索的困局。「在實踐中,現金因性質特殊往往難以控制,法院系統對於銀行帳戶的查詢、查控也可能出現延遲、遺漏的情況,因此並不能認為案件進入了法院的強制執行階段,就能查到被執行人全部的財產了。」執行法官戴文濤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儘管許多案件並沒有查控到足額的財產,被執行人主動履行債務的情況也不多,但只要雙方能夠自願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願意盡自己的能力去償還債務,法院往往願意促成雙方達成和解,這樣的執行效果通常較好。
「但車某一案中,被執行人王某本身年齡小,學歷也低,沒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還有家庭負擔,平時消費習慣也不好,喜歡購買與收入水準不符的貴重物品和奢侈品。」鄧璐陽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到現場後,王某的態度並不積極,被詢問到彩禮去向時,王某表示「丟了」。
此外,執行幹警還在現場發現了一條金項鏈和一個路易威登品牌包,這意味著王某沒有向法院如實報告財產。依據《民事訴訟法》對妨礙民事訴訟行為採取措施的規定,執行法官有權對王某採取拘留傳喚的懲戒措施。
通常情況下,執行隊伍不在執行現場過多停留,「我們有經驗教訓,待久了會引發很多意外,比如被執行人親屬的圍觀、阻礙。所以我們得迅速撤離執行現場,到法院坐下來談」。鄧璐陽決定將王某帶上警車進一步瞭解彩禮去向,並為接下來可能採取的拘傳措施做準備。
這一措施,以及與執法局同行的申請人車某對直播媒體的發言,使得執行現場具有較強的對抗性和話題性,進而引爆了傳播。直播間不斷有新人湧入,圍觀人次達到274萬。包括唐珍枝在內的所有受訪者都表示,「沒想到直播會這麼火」。
如何認定退還彩禮金額?
「我感覺我跟胖貓沒什麼區別,他兩年花了51萬,我兩個月花了五十幾萬。」執行現場,在執行法官組織王某與車某調節的過程中,車某在直播鏡頭前說出了這個數字。
而根據判決書,法院判令王某向車某退還彩禮,其中包括252832.9元的價款和一只價值25600元的路易威登品牌包。
「結幾天婚,50萬元彩禮只判退一半,騙彩禮結婚是致富捷徑。」中午下播後,執行法官們看到網路上的議論,才意識到「節奏被人帶偏了」。
「50多萬元的數字,是申請人在網上的單方說法。這個金額有兩個問題:第一,申請人在離婚糾紛案中,起訴的標的金額和價值是35萬元左右;第二,50多萬元可能包括法院判決離婚後,雙方協商重婚階段,申請人又給付的十幾萬元,而這十幾萬元的彩禮返還,申請人在寧鄉法院另案起訴,目前未判決,不能合併到前一個案件中計算。」鄧璐陽說。
車某與王某的離婚糾紛案,由寧鄉法院法官張樹審理。據張樹介紹,車某與王某結婚後始終分居上海與長沙兩地,男方一直要求王某前往上海共同生活,而王某拒絕,因此可以認定雙方雖然結婚,但沒有共同生活。根據《婚姻家庭編解釋》,王某應當向車某全額返還彩禮。
問題的關鍵和難點在於彩禮的範圍怎樣認定。
「按照中國的習俗,一般要男女雙方家長見面,坐下來商量一個吉利的數字,這就是彩禮。此外,雙方見面後,男方給女方父母、兄弟姐妹比較大額的紅包,也可能認定為彩禮。」張樹告訴《中國新聞週刊》。
「從法律的角度,彩禮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贈予,是附條件的贈予,所以我們首先把領證前一天購買的價值52187.9元的首飾以及價值25600元的名牌包都認定為彩禮。」張樹說。
但隨著技術發展,給付彩禮的儀式被微信轉賬等方式取代,在頻繁發生且缺少備註的轉賬中,怎樣辨別出彩禮?這一難題在車某案中頗為典型。
張樹向《中國新聞週刊》介紹了最終確認彩禮金額的過程:
首先被剔除的,是日常發生的小額消費支出,比如雙方婚後見面產生的支出。在這個環節,婚後車某向王某轉賬的41501元被剔除。
其次,雙方在戀愛、感情培養期間,為表達愛意而發生的包含特殊數字的轉賬,比如5200、1314、520,也會被剔除。這一環節最終剔除了8348元。
再次,男方對女方的母親、弟弟、奶奶的小額轉賬,被認定為人情往來而剔除,這一環節剔除了19744元。
「給付彩禮是為了結婚,而包含特殊數字的轉賬是為了表達愛意、增進感情;給對方親屬的轉賬可能是幫對方交水費、電費等日常性消費支出,這些轉賬不與被告直接發生關係,可以視為人情往來。」張樹說。
最終,判決書中寫明:原、被告婚前共同生活時間短,登記結婚後仍生活、居住在兩地,僅見面兩次,對於後續生活未形成一致規劃,沒有形成完整的家庭共同體和穩定的生活狀態,不宜認定為已經有穩定的共同生活,且從原、被告的微信聊天記錄可以看出,被告並無與原告共同生活的規劃,對婚姻視同兒戲,故對原告要求被告退還彩禮200645元的訴訟請求,本院予以支持,超過部分不予支持。因案涉黃金項鏈、鑽戒、手鐲已被被告典當,故應當由被告折價返還原告52187.9元,並將案涉路易威登品牌包原物退還給原告。
值得注意的是,該案的判決時間為2023年11月22日,而今年2月1日出臺的《涉彩禮規定》進一步明確了一些情形給付的財物不屬於彩禮,包括一方在節日、生日等有特殊紀念意義時點給付的價值不大的禮物、禮金;一方為表達或者增進感情的日常消費性支出;其他價值不大的財物。
「《涉彩禮規定》出臺後,彩禮的界定更加明確,法官認定起來就更加簡單。」張樹說。
案件直播之難
執行法官原本計畫在當天下午的直播中澄清「50萬元彩禮只判退一半」的謬誤。
然而,由於熱度和爭議遠超預期,本該在下午1點半繼續的直播,被迫推遲一小時,上午的案件不能再提,對抗性強的案例不能再播,甚至連「彩禮」兩個字也不能再提。
澄清計畫擱淺,原定下午直播的執行案件,最終只播出了三件,儘管其中有兩個案件都當場得到全部或部分執行,效果上佳,但直播還是在一小時內結束。
事後,執行法官聯繫車某的代理律師,要求車某澄清50萬元的金額構成,以及說明因協商重婚而再次產生的婚約財產糾紛。
但此時,網友的討論已經完全不可控了。直播過程中,執行法官曾介紹王某在婚前隱瞞了生育史。這一細節被輿論放大,許多線民認定王某為「撈女」。
「女方婚前生育過小孩,男方當事人在領結婚證前是知道的,而且明確表示願意撫養,說會做一個好爸爸。」張樹說,由於涉及未成年人,這一細節未被寫入判決書,但直播結束後,網友始終強調這一細節,張樹感到有必要對媒體澄清。
寧鄉法院一名受訪者表示,除了直播過程中很難持續向不斷湧入直播間的網友介紹案情,之所以會發生資訊混淆,可能也與多主體同時發佈資訊有關。
據其介紹,直播當天,還有本地一家政法媒體也跟隨執法隊伍記錄現場情況。「高院事先對我們有過提醒,要求不透露當事人的隱私,高院的直播鏡頭也會儘量避開當事人,但是同期直播的另一個平臺則將鏡頭對準車先生,而車先生又有很強的表達欲。」前述受訪者說。
張樹認為,對做直播的法院和法官來說,讓圍觀直播的公眾獲取對案件的全面準確認知,是擺在面前的技術難題。
「就拿這個案件來說,我們直播的時候,就應該多講一講法院最終認定返還的數字是怎麼來的,要在直播過程中就給網友做交代。這的確有難度,因為網友不斷地進出直播間。」張樹想到的辦法是提前發佈包含案情簡介的直播預告,「這次的直播預告就過於簡單。以後案情裏面可能會引發輿論熱議的點,我們都要在預告裏提前介紹,要預防因為不了解而引發的爭議」。
此外,亦有觀點認為,在被執行人面部未做遮擋、姓名未被隱去的情況下直播執行過程,是「拉著被執行人遊街」,忽略了對其的隱私保護。
多位受訪者說,選為上門直播執行的案例,被執行人多多少少存在著不配合履行的失信行為。近年來,通過曝光臺曝光「老賴」的身份資訊已經成為常規操作。實踐中,長沙火車站大屏曾公佈過「老賴」名單資訊,公開「老賴」照片的做法也頗為常見。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各級法院可以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路、法院公告欄等其他方式予以公佈。規定細則還指出,被公佈資訊包括被執行人自然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和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記載和公佈的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其他事項。
「畢竟是直播,萬一對心理承受能力不強的被執行人造成什麼極端後果怎麼辦?」接受採訪時,也有受訪者犯嘀咕,「但我們是執法行為,從打擊效果來講,不打馬賽克效果會更好一些」。
未來怎麼辦?
直播結束後的兩個晚上,唐珍枝持續接電話、接指示,「晚上11點了還有,都沒怎麼休息」。
「廣東法院發來賀電」「××法院要有這種魄力就好了」……在集合了全國各地法官的微信群裏,唐珍枝聽到的多是「叫好」之聲,還有同行告訴他,對涉彩禮案件集中執行的直播可以參評「全國十大法治事件」,因為借此「匡扶了社會風氣」。
唐珍枝很少轉發或回復,最大的擔憂來自司法專業之外。「這個案子火起來是因為我們寧鄉的彩禮高嗎?不是的。這是個人行為,並不代表我們長沙、寧鄉地區的彩禮很高。」唐珍枝害怕這個案例的傳播造成一種地域烙印,「說我們寧鄉的彩禮高、嫁女兒是為了撈錢,搞出一個『寧鄉彩禮50萬』,那怎麼得了呢,我們寧鄉不就臭了嗎?」
張樹也說,近三年來,寧鄉法院審理的涉彩禮案件數量在50件左右,「從整個湖南省來看,寧鄉的涉彩禮糾紛比較少。但是從趨勢來看,無論是整個湖南省還是寧鄉市,涉彩禮案件數量都是逐年遞增的」。
直播的初衷是普法,是通過曝光助力解決「執行難」的問題。鄧璐陽與戴文濤都提到,由於涉及雙方的情感糾紛,相比其他類型的案件,涉彩禮案件的執行往往更難。「有一些當事人對履行判決有較強的抵觸情緒。」鄧璐陽說。
鄧璐陽分析,進入執行程式的案件,被執行人往往來自經濟不那麼發達的地區,自身的經濟實力比較弱,債償能力比較差。而就涉彩禮案件而言,一些已經領證結婚的夫妻,收取的彩禮可能有一部分已經用於共同的家庭生活。法院的執行和解工作很難開展,也很難取得成果。
接受《中國新聞週刊》採訪時,執行法官普遍表示,無論是否直播,法官在執行現場遵守執行規範的準則都不會改變,而直播也很難從根本上解決因被執行人沒有債償能力導致的「執行難」問題。
從車某王某這個案件來看,法院判令王某返還的彩禮中,價值2萬多元的路易威登品牌包實物已發還,法院也已經凍結、劃扣了其名下3萬餘元的存款,還找到了王某一個價值2萬餘元的金器,也就是說,名牌包以外,餘下25萬餘元的應退彩禮,目前執行了5萬餘元。
張樹認為,直播達到了警示民眾、遏制高額彩禮不正之風的初衷。至於以後還要不要直播,歸根結底是權衡利弊,如果直播有助於普法宣傳、解決「執行難」的問題,引導和化解掉可能隨之而來的誤解和輿論壓力,做好隱私保護,就可以把直播普法一直做下去。此外,他覺得用更保險的視頻錄製也不失為一個好方法。
「我們基層法院很敬佩高院借助直播媒介來推動司法公開,法院的工作應該拿出來曬。」唐珍枝認為,司法公開就意味著案件審理和執行經得起直播這種形式的檢驗。「拿出來讓老百姓評判,你錯了也沒關係,還有二審、再審的司法救濟,我們判錯了,又引起爭議,肯定會有風險,但(如果)因此就不做了,這是因噎廢食。」
(王宇/文)
中華大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