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用電不忘開拓人,保障供電需走合作路


  南方電網廣東電網公司昨日宣布,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十二時四十三分,內地向澳門供電負荷首次突破百萬千瓦,爲一百零三點七萬千瓦,創下歷史新高。
套句「吃水不忘挖井人」的諺語,澳門工商各業和廣大澳人今日能夠享受到如此充足穩定的用電,應當牢記當年作出「粵電供澳」決策的各方人士。
  實際上,當年澳門的用電,全靠黑沙灣和路環兩家電廠供應,無法應付人口的增長及因為澳門享有配額及稅務特惠而急速發展的出口工業的用電需要。一九八零年三月十日,澳督伊芝迪將軍應中國外貿部邀請,正式訪問中華人民共和國7日,商談有關澳門事務以及中葡關係。訪問期間,獲鄧小平接見,伊芝迪向鄧小平提出,由內地向澳門供電的要求,並透露了澳門擬建國際機場的計劃。伊芝迪在返回澳門途中訪問廣州時,廣東省省長習仲勳會見及宴請了他,談到了廣東省向澳門供電的事宜。六月四日,習仲勳應伊芝迪的邀請訪問澳門,兩人就雙方共同關心的問題進行了友好的交談,其中包括廣東省向澳門供應電力、架設廣州到澳門的公路橋樑、兩地貿易以及如何加強兩地今後的聯繫等問題。習仲勳還專門到九澳的山頭,考察規劃興建澳門國際機場的海域(填海)。當然,習仲勳此次訪澳,還擔負粉碎某些右翼葡人議員透過修改《澳門組織章程》而大搞「變相澳獨」圖謀的重大任務。
  隨後,全國政協常委、澳門中華總商會理事長、澳門電力公司董事長何賢,與澳葡政府經濟協調司謝兆時等開始與廣東省電力工業局陳崗副局長接觸,商談廣東電網向澳門供電事宜。雙方先後進行了四次洽談,對供電澳門的一些原則初步取得了一致意見,幷分別起草交換了《補償貿易供電協議(草案)》。協議草案主要包括澳方同意廣東購中華電力公司電力轉售給澳門,澳門方面提供二億港元補償貿易資金用于廣東電力建設,在廣東供電澳門後逐月抵扣電費等內容。
  廣東省對外經濟工作委員會非常重視此事,七月上旬根據省領導指示,委派葉修青等赴北京向國家外資管委會及有關部門作情况彙報。得到國家的指示後,省對外經濟工作委員會與省計委、經委、財廳、中行、外貿局等單位有關領導在七月二十二日召開會議。「廣東毗鄰港澳,搞好睦鄰關係是很重要的。」大家一致認爲,向澳門供電無論在政治上或經濟上都有重大意義。十月二十七日,陳崗等四人第五次赴澳門,洽談協議草案修改意見。與陳崗等人進行談判的謝兆時等人,把這次談判看成是對協議的一些細節稍作修改後,就可以確定簽字日期了。在陳崗等人提出要對供電日期、供電負荷上進行重新調整研究時,謝兆時顯得憂慮而悲觀。他說:「我們已經放弃了其他選擇,只能依靠你們供電來解决澳門一直以來的電力大問題了,現在澳門是處于進退兩難的地步啊。」雖然如此,雙方還是基于解决問題的態度持續對話。在爲期三天的談判中,陳崗等人對澳門希望與廣東合作謀求解决其電力供應問題持積極態度,同時闡述了目前廣東電力無法平衡、困難較大等具體難處。澳門方面表示諒解對方存在的困難,同意在供電日期、供電方案等方面重新進行了研究,共同商討以儘快確定雙方都能够接受的新方案。陳崗等人返回廣州後,馬上向省政府作了詳細彙報和請示。副省長王全國于十一月五日作出批示,同意轉供香港電力給澳門,從一九八四年開始由廣東供電等。
  十一月七日,陳崗等四人第六次赴澳門洽談。所幸,經與澳門南光貿易公司總經理柯正平等人溝通,幷與謝兆時等人談判,雙方對于草案的修改基本上取得一致,幷未出現過多的分歧。陳崗等從澳門返回後,十一月十九日,省電力局再次向省人民政府報送請示,報告了這次談判達成的新方案。十一月二十八日,省委書記、副省長劉田夫批示,「同意十一月七日省電力局代表團與澳門當局談判取得的一致意見,不要再改變幷爭取于最近簽訂協議。」此後,雙方又進行了多次談判,敲定了許多細節問題。與此同時,省外經委、省外辦也積極向國家相關部委請示幷獲批同意。
  一九八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廣東省電力公司與澳門電力不具名有限公司補償貿易供電合約正式簽署。局長師兆祥和副局長陳崗、張强、童幹等四人作爲廣東方簽署人,而澳門方面簽署人是何賢等四人。這份紅底燙金,印有繁體中文和葡文、英文三種文字封面的合約中,明確合約總期限爲二十二年,自一九八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二零零三年七月三十一日。對供電功率、供電價目、供電工程建設及運行維護、供電計量等方面作出了約定,供方廣東省電力公司自一九八二年七月一日開始向用方澳門電力公司供電,供電價目以港元計算,用方按月向供方支付電費。
  在合約的第八條「補償貿易方式的預付款項」中,有一筆高達二億港元的「巨款」格外引人注目——澳方向廣東方面提供二億港元的無息預付款,作爲廣東電力系統向澳門供電的電力工程建設費用。在合約正式簽訂後,按約定的時間,分五次支付。而廣東方面則從一九八四年一月份開始,分十年,每年二千萬港元,分十二個月,在每月之電費結算中支付補償。這筆資金用于擴建和建造了韶關(烏石)發電廠發電機組及送出工程,江門至珠海二百二十千伏綫路、珠海二百二十千伏變電站及珠海至澳門澳北站一百一十千伏雙回聯絡綫等。不但是解決了澳門的用電問題,也「順道」解決了剛成立經濟特區的珠海的用電問題。
  一九八四年六月三十日,在澳門舉行廣東省向澳門供電的聯網啟用儀式。廣東省副市長匡吉率領陳崗,省外事辦公室副主任傅奮、珠海市副市長孫仁(後來調任澳門新華社副社長)、省對外經委副處長羅介權、省政府辦公廳秘書梁極泉等共計七人組成的廣東省電力代表團,出席在澳門的聯網啓用儀式。代表團一行人經珠海拱北進入澳門,在澳門關閘即受到澳門政府政務司代表馬文佳、澳門政府秘書長施世樂及澳門南光公司副總經理鄭華等的熱烈歡迎。
  經過整整四十年來的發展,廣東省向澳門供電,從最初的佔澳門用電量的百分之十幾,到現在的百分之九十,而且其中有四成是清潔能源。不過,似乎是有必要時刻合作方式的調整,從單純的電力「買方市場」,轉為「電力產銷合作」方式。比如,由澳門注資內地能源集團;又如,由澳門出資,與內地合資興建新電廠,或是收購內地現成電廠的部分股份。使到澳門方面不但是購電者,而且還是「供電者」,從單純的電力「買方市場」轉為既是「買方市場」又是「賣方市場」,亦即在電力供銷分配上也掌握部份主導權。並在合作協議上注明在任何情況下,電力產品的某一比例都必須供應澳門,不受任何因素影響。這就可減低在內地鬧「電荒」時,向澳門供電「受阻」的風險。而且,這也可說是澳門電力系統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一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