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了鄭文燦這隻「雞」,要儆的「猴」是誰?

  台灣地區桃園地方法院昨日下午再度就鄭文燦收押開羈押庭,法官裁定收押禁見。鄭文燦當即被押上囚車,送到桃園看守所羈押。而民進黨廉政會也隨即宣布,執行該會本月八日臨時會議的決議,鄭文燦從今日起被停權三年。後續視司法調查進度隨時啟動調查及進一步處分。一旦一審判決有罪,將研議進一步開除黨籍。
  就此,鄭文燦日後不管法院是否判決罪名成立,都將斷送了政治生命,不能參加任何公職選舉。在民進黨內,既然是停權三年,就喪失了代表民進黨參加任何公職選舉的資格;在民進黨外,即使是鄭文燦有意以無黨籍人士的身份參選,也因為「立法院」已經在去年六月修訂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加了「排黑條款」,因而就無法參選。
  現在回想起來,賴清德在接任民進黨主席後,推出的系列「排黑」內規和法案,除了是吸收民進黨慘敗「九合一」選舉的教訓,要讓民進黨「吐黑納新」之外,其實也帶有「針對」鄭文燦,堵死其參選任何公職之路,尤其是防堵鄭文燦要在二零二八年大選前,在民進黨黨內的初選中,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效法自己挑戰爭取連任的蔡英文的做法,挑戰也要爭取連任的自己的任何可能性。
  因此,賴清德在民進黨內,主持中執會通過修改《黨職人員選舉辦法》及《公職人員選舉提名條例》,通過取消緩刑滿十年可參選的「十年條款」,增加犯性侵害、兒少法、黑金槍毒等,被起訴就無法提名,曾參與犯罪組織不得入黨,也不得提名為黨候選人及參選黨職的內容。首先受到限制的,就是因在年輕時是天道盟文山會的角頭,而曾被台北市警局列為幫派份子管訓的民進黨中常委黃承國,此後將不得參選黨職、或被提名。而眾所周知,黃承國是「英系」的大將,因而賴清德此舉是「借助鍾馗打鬼」,打在黃承國的身上,痛在蔡英文的心中,亦即是報了蔡英文在民進黨「總統」黨內初選中,操縱網軍大肆抹黑自己,從而將自己「踢出局」的一箭之仇。
  緊接著,賴清德指揮「行政院」向「立法院」提交修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法案,增訂「排黑」條款,明定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及曾犯製造、運輸、販售毒品、槍砲與洗錢等惡行,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終身不得參選,也防止境外勢力介入選舉。雖然陳水扁因兒子陳致中涉犯洗錢罪終身不得參選而到「總統府」門前「死諫」,民進黨黨團內部也對「排黑條款」引發剝奪參政權有雜音,黨團大會上罕見上演「假投票」,但最終仍決議「一致性投票」、支持「行政院版」法案,並恃仗民進黨佔有多數議席,通過了該法案。
  而從近日來有關檢方對鄭文燦涉嫌受賄案辦案過程釋放的訊息,及社會輿論看,鄭文燦的案情其實是七年前就已經受到檢方偵查,但一直被「捂」著,因而有人質疑是有「具最高權力」者包庇。賴清德是知道該內情的,因而在「組閣」時,就沒有讓鄭文燦「入閣」,而是安排到非官方的「冷衙門」海基會。這首先固然是賴清德對鄭文燦懷有「瑜亮情結」,要阻止其在二零二八年挑戰自己的連任之路,但也不排除賴清德擔心鄭文燦「東窗事發」時,將會玷污「賴卓內閣」的聲譽。而在曾經「庇護」鄭文燦的「保護傘」離開政治舞台後。賴清德就將被「捂」了七年之久的鄭文燦涉嫌受賄案捅了出來,抽掉了鄭文燦參選各種公職,尤其是在「二零二八」大選中挑戰自己的政治基礎。
  因此,賴清德的上述修訂黨內規章及法律的動作,其實也是針對鄭文燦的「早有預謀」。誠然,《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本來就有犯貪賄之罪定讞之人,不得參選的規定,倘鄭文燦被指控的罪名成立並終身定讞,就無需上述修訂條款,都不能參選。然而,前提是「終審定讞」。而按照台灣地區的刑事訴訟政策,可以反复重審,類似案件沒有三四年未能完結,尤其是貪賄案件是三審定讞,因而對鄭文燦參選公職的「阻攔度」不高。反而是民進黨《廉政條例》的被羈押就停權三年,一審判決有罪就開除黨籍的規定,對鄭文燦參選前景的傷害更大。
  實際上,在未來三年,將有兩場重要選舉。其一是二零二六年十二月的「九合一」選舉,鄭文燦有意參選新北市長;其二是二零二八年一月的「總統」大選,雖然在投票時已經超溢「三年」,但民進黨黨內初選的時程卻是在「三年」之內。若鄭文燦的律師抗告失敗,法院仍然裁決羈押,鄭文燦就將失去以民進黨身份參加這兩場大選的機會。
  賴清德此舉的「殺雞儆猴」效應是非常強烈的。所有曾經與賴清德「咁高咁大」的具有參選「二零二八」潛質的人員,如林佳龍、陳其邁等,都將不敢輕舉妄動。其實,林佳龍就已經交出了「投名狀」——本來「正國會」與「新潮流系」是「死對頭」,而作為「正國會」會長的林佳龍,現在已經馴服在曾經是「新潮流系」大佬的賴清德的腳下。
  陳其邁本來屬於「正義連線」,但「正義連線」式微後轉入「英系」。在今年初的「立委」選舉中,高雄市八名候選人全上,綠營傳出高雄市長陳其邁輔選有功,是「英系」下一個共主。看來,父親涉貪入獄的陳其邁,要如履薄冰了。
  其實,凡是在二零一九年民進黨黨內初選中,跟隨蔡英文「痛打」賴清德的人,可能現在都戰戰兢兢。因為從政這麽多年,「常在河邊站,哪能不濕鞋」?
  更其實,可能連蔡英文也「逃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實際上,鄭文燦是因「土地案」而被盯上,而蔡英文也有一個「土地案」。二零一五年,中國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蔡正元,前「立委」邱毅、文傳會主委林奕華、臺北市議員王鴻薇召開記者會指控蔡英文「炒地皮」,在三十三歲就買下十五筆內湖重劃地的土地。另外還有一個「宇昌案」,可能也會被「翻炒」出來。而其被「捂住」的倫敦政經學院的博士「假論文案」,在「有需要」時,也可能會被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