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立法院」今年五月二十八日三讀通過「國會改革五法」法案後,「行政院」提出覆議但遭「立法院」否決,「總統府」雖然隨後於六月二十四日公布「國會職權修法條文」,並於六月二十六日日生效,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賴清德、「監察院」卻先後派員到「司法院」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昨日,「司法院憲法法庭」裁准暫時處分,相關法律在「釋憲案」宣判前應暫時停止執行。
也就是說,「憲法法庭」已經「廢」了「國會改革五法」的「武功」,讓其成為一張「廢紙」。一方面,按照「憲法法庭」昨日的裁示,中國國民黨和民眾黨的黨團和「立委」,都不能使用「國會改革五法」條文的職權,包括要求「總統」前往「立法院」作「國情報告」並回答「立委」的問題,也包括追究被質詢官員的藐視「國會」罪,亦包括「立法院」在行使對「審計長」、「大法官」、「監委」、「考試委員」等人事的同意權時,改採記名投票表決,更包括「立法院」得行使對政府機關的調查權,及舉行聽證會。此項「暫時處分」的效力,一直到「憲法法庭」對「釋憲」聲請作出裁決止。
另一方面,未來「憲法法庭」對「釋憲案」作出的裁決,肯定是按照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賴清德、「監察院」的意見辦理,亦即裁決「國會改革五法」「違憲」,必須停止執行。這從「憲法法庭」昨日對「釋憲案」作出暫時處分的態度,就可有所預知。另外,也可從民進黨發言人吳崢昨日早上接受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專訪時脫口說出,「憲法法庭」審理「國會改革相關法案」當天就會有結果,看出軌跡。
吳崢的「早知裁決結果」,既可以說是「料事如神」,實際上後來他就自辯是按照常識慣例推理,也折射了「發言是民進黨開的」的真相。因此,不少人都在質問,除了「大法官」以外,是哪個法界朋友這麼神通廣大,能預先知道「憲法法庭」的處分?
其實,從本來名列美國共和黨全代會觀選團名單的吳崢,卻沒有隨團到美國,也讓人「浮想聯翩」,吳崢寧願放棄這個「美差」,是否要留在台灣「處理憲法法庭」的事務?
也其實,當初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賴清德、「監察院」先後向「司法院」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時,人們就已經「打定輸數」,「憲法法庭」作出的裁決,肯定有利於民進黨當局,而不利於渴望「下架民進黨」的六成民眾。
這是因為,現時「司法院」的十五名「大法官」,都是由蔡英文提名的,基本上都是親民進黨的法學專家,其中有些就曾在民進黨中央黨部或民進黨執政時的公權力機關擔任高職,甚至有的就是「獨派法學者」。不管是「睇賴清德眼眉」行事,還是出於其內心深處的抉擇,都將讓國民黨和民眾黨沒有「好果子」吃。
實際上,現在在位的十五名「大法官」,都是由蔡英文一人提名的情況,頗為特殊。在此前,無論是陳水扁還是馬英九當家時,在同一屆「司法院」內,都有由不同領導人提名的「大法官」混雜其間。這當然是受到「司法院」改制,「大法官」的任期由四年改為八年有關。「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既然「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作為「憲法法庭」審判長的「司法院院長」,又豈敢不「睇」賴清德的「眼色」?否則,說不好賴清德就將以各種理由,將其撤職,換上乖乖聽話的人。從賴清德敢於查辦蔡英文的「一號心腹」,而且還是與自己同屬於「新潮流系」的鄭文燦的「狠勁」來看,「勿謂言之不預也」。
過去在國民黨威權統治,以至是李登輝在民進黨配合下發動「寧靜革命」,並以「奶水」反哺民進黨讓其發展壯大,甚至是在民進黨第一次掌權之後,每當各級法院對涉案的民進黨人作出不利於其道判決時,民進黨就會悲憤地高呼:「法院是國民黨人開的」,並將此作為吸取選票的「犀利武器」,屢試不爽。
實際上,在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不但是因為各級司法官早在求學時期就已集體加入了國民黨,而且也是在國民黨的威權統治下,有意或無意地為這部統治機器提供司法服務,而且當時的國民黨政權既反共也反「獨」,民進黨成立之前,其前身有部份黨外人士進行「台獨」活動,法院按照「憲法」和《國家安全法》以及由此憲政體系下形式的《刑法》等法律的規範,判決「台獨」分子有罪,因而民進黨人就有「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之說。
但現在「風水輪流轉」,民進黨已經兩度執政共十六年,雖然法官在判案時,是依法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但畢竟「不看僧面看佛面」,而且更重要的是,大批在高校就讀時,就受到民進黨影響甚至是參加民進黨發動的各項活動的法學畢業生,在經過司法官考試及培訓後進入了各級司法機關。因而反而輪到國民黨人可以疾呼:「法院是民進黨開的」了。
而「憲法法庭」昨日對「釋憲案」聲請所作出的裁決,就更是坐實了「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兩岸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