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獨白下的傳統》使「臺北紙貴」的熱潮中,一位美人,當年在大學時代,曾把《文星》出版的《傳統下的獨白》插在牛仔褲後,招搖而過輔大校園的,這回也趕去買了一冊,這位美人,就是電影明星胡茵夢。
《獨白下的傳統》出版後,各界震驚,「佳評如潮」。其中以同月17日《工商日報》上胡茵夢寫《特立獨行的李敖》一文最引人注目。
胡茵夢的文章發表後,我並不知道。後來《中國時報》的陳曉林告訴我,我才看到。並且得知:胡茵夢為了這篇文章,遭到國民黨「中央文化工作會」的警告。「文工會」行文給國民黨黨營機構「中央電影公司」,警告該公司所屬演員胡茵夢不得寫文章捧異己分子李敖云云,我聽了這件事,不禁對她另眼相看。
胡茵夢被警告,她不但不予理會,反倒傳出她想結識李敖的消息,可是那時我不輕易見人,她一直沒有機會。直到9月15日,蕭孟能約我到花園新城他家作客,我到了不久,門外車聲忽至,原來胡茵夢和她星媽高速光臨。後來得知:是蕭孟能暗中通知胡茵夢「李敖來了」,於是機不可失,遂有此一相會。後來臺灣與海外報章風傳李敖、胡茵夢由相識而相戀、由相戀而同居、由同居而結婚,花邊新聞此起彼落,熱鬧經年,虛虛實實,極盡好事之能事,我也自「社會版」人物一變而成「影劇版」要角,想來十分而趣。尤以1979年11月11日《時報週刊》以胡茵夢為封面,手執老K紅心橋牌一張,牌上小照片是胡茵夢從背後摟著李敖,最為傳神,是陳文彬照的。該期有林清玄專訪:
終於見到李敖和胡茵夢了,到底是戀愛中的男人和女人,一個是峨眉淡掃,一個是書生本色,各自顯得神采奕奕。胡美人一如在銀幕上的形象,嬌柔無限,依偎在李大少爺的懷中。……
胡茵夢有很多追求者,她為什麼獨獨看中李敖呢?李敖用了一句北京土話:「帽子歪著戴,老婆討得快。」他不諱言自己是個「壞蛋」,但是壞得很出色。
胡茵夢並不這樣想,她說:「我和李敖相處久了,知道他有很多面,一般人看到的是頑童的李敖、壞蛋的李敖,而沒有看到李敖深沉的一面、體貼的一面。」
李敖自負的老毛病經過十幾年了還沒有改掉,他說:「胡茵夢已經夠美了,她不像一般的女人要去美容,她要用文化美容,而李敖是文化最好的代表,胡茵夢便只好愛李敖了。」他又說:「我和胡茵夢談戀愛為寫文章的人爭一口氣,以前,明星們都和老闆、小開們談戀愛,李敖至少證明了寫文章的也可以和女明星談戀愛。」
……李敖說到一個讀者寫信給他說:「那個讀者寫信來說,他們很喜歡讀我的文章和佩服我的才氣;他們也喜歡胡茵夢和她演的電影;可是他不喜歡我們在一起,使他有失落感和挫折感,這大概可以代表一般讀者的看法。」
還有一個在高中任教的老師寫信給李敖,說他在班上宣佈李敖和胡茵夢談戀愛,全班學生都不禁「怒吼」,說李敖「搶走了我的愛人」。
這也代表了一部分人的看法。
有些朋友說李敖和胡茵夢談戀愛是「墮落」,李敖不以為然,他說他不喜歡擺起臉孔生活,太沒意思了。……
做頭髮做了半天,胡茵夢回來,李敖說他要去打電話,溜走了,到門口時回頭說:「我剛剛說了你不少壞話,換你說了。」
胡茵夢笑得很開心,她的朋友們的看法很簡單:「他們並不覺得意外,一致認為我們兩人是絕配,早就應該在一起了。」
她說,她和李敖都是生命的賭徒,李敖是她手中的一張王牌,她要拿來賭終生的幸福,「這是我拿過最好的一張牌,非賭不可。」……
《時報週刊》的發行人簡志信(簡瑞甫)是我老友,他堅邀我寫一篇白描胡茵夢的短文,我花了二十分鐘,寫下了《畫夢——我畫胡茵夢》:
如果有一個新女性,又漂亮又漂泊、又迷人又迷茫、又優遊又優秀、又傷感又性感、又不可理解又不可理喻的,一定不是別人,是胡——茵——夢。
通常明星只有一種造型、一種扮相,但胡茵夢從銀幕畫皮下來,以多種面目,教我們欣賞她的深度和廣角。她是才女、是貴婦、是不搭帳篷的吉卜賽、是山水畫家、是時代歌手、是藝術的鑒賞人、是人生意義的勇敢追求者。她的舞步足絕一時,跳起迪斯可來,渾然忘我,旁若無人,一派巴加尼尼式的「女巫之舞」,她神秘。
胡茵夢出身輔仁大學德文系,又浪跡紐約格林尼治區,配上滿洲皇族的血統和漢玉,使她融合了傳統與新潮、古典與現代、東方與西方,她是新藝綜合體,她風華絕代。
你不能用看明星的標準看胡茵夢,胡茵夢不純粹是明星。明星都在演戲,但胡茵夢不會演戲——她本身就是戲。
你不必瞭解她,一如你不必瞭解一顆遠在天邊的明星;你只要欣賞她,欣賞她,她就從天邊滑落,近在你眼前。
寫這篇短文後五個多月,1980年5月6日,我和胡茵夢結婚了。
我和胡茵夢結婚之日,私下告訴高信疆,我說這場婚姻不會超過一年。信疆奇怪既然如此,何必多此一舉?我說大概我和胡茵夢都好勝,總要把沒做完的事做完吧?胡茵夢沒我聰明,她以為婚姻可久,乃問道於妖僧林雲。林雲說你們的婚姻可維持五年。五年後,你老了,而李敖一向喜歡年輕女人,那時候你們的婚姻就出問題了。唯一化解之法是現在你們就要在臥床四角各放銅錢一枚,如此婚姻可以長久。
胡茵夢聽了這妖僧的妖主意,回來要我如法炮製,我拒絕了,我說我是信科學的人,一概不信怪力亂神,你怎麼可以這樣無知、迷信,聽這種妖僧的話!我的拒絕使胡茵夢面露失望,她沒有堅持放銅錢,但她認為我不愛她,所以不肯放銅錢。她為文化水準所限,無法提升到從博大高明的著眼點來欣賞李敖這種男子漢的堅定、這種不肯犧牲原則的堅定,是很可惜的。一句西方諺語說:「我們因不了解而結婚,因瞭解而分開。」胡茵夢同我的結婚,正好相反——「我們因瞭解而結婚,倒因不了解而分開。」胡茵夢在我出獄後複出後寫文章支持我,寫《特立獨行的李敖》,她欣賞我的特立獨行,我認為她瞭解我,但是,最後因不了解分開了。有趣的是,妖僧林雲說這場婚姻會有五年,我卻三個月就給它吹了,我比林雲靈得多呢!
結婚後三個月零二十二天(8月28日),我就招待記者,宣佈與胡茵夢離婚了。離婚之前,胡茵夢已回娘家一住多日,我8月28日看報,看到她竟參加國民黨幕後策動的鬥臭李敖集會,並口出偽證,不知自己是什麼身份,我感於全世界無此婚姻行規或婚姻倫理、也無此做人或做人太太的離譜行為,我放下報紙,通知葉聖康等朋友們,告訴他們我決定招待記者,宣佈離婚。當天下午我在大陸大樓舉行記者招待會,並散發書面聲明一紙:
一、羅馬凱撒大帝在被朋友和敵人行刺的時候,他武功過人,拔劍抵抗。但他發現在攻擊他的人群裏,有他心愛人布魯塔斯的時候,他對布魯塔斯說:「怎麼還有你,布魯塔斯?」於是他寧願被殺,不再抵抗。
二、胡茵夢是我心愛的人,對她,我不抵抗。
三、我現在宣佈我同胡茵夢離婚。對這一婚姻的失敗,錯全在我,胡茵夢沒錯。
四、我現在簽好離婚檔,請原來的證婚人孟祥柯先生送請胡茵夢簽字。
五、由於我的離去,我祝福胡茵夢永遠美麗,不再哀愁。李敖1980年8月28日
隨後我請孟絕子帶著我簽好的離婚檔,請他直送胡茵夢家,記者們也就蜂擁胡家,不久胡茵夢打電話來,說她很難過,無論如何要我親自去一趟,我答應了。在路上,我停下我的凱迪拉克轎車,在花店裏買了一大把紅玫瑰,就去敲門。胡茵夢素服而出,與我相擁,並一再淚下,我說:「因因啊,你說你將是『唐寶雲第二』,因為丈夫不同意離婚。今天我保證你不是『唐寶雲第二』——你是『胡茵夢第一』!胡茵夢認為離婚檔要重寫兩張,用一般離婚套語,我雖嫌俗氣,也同意了。於是由她親筆寫「離婚協議書」,第一張寫畢,我看用的是「中華民國」年號,我說:「我是不奉中華民國正朔的,這張你留著,另寫一張寫西元的吧,我要那一張。」擠滿客廳的記者們聞之哄堂。胡茵夢事後公然讚美我的書面聲明寫得文筆優美雄渾,她大概沒發現我的整個過程都是「大男人主義」的氣魄。
古人說太上忘情,最下不及於情,情之所鐘,正在我輩。但是我輩中人,鍾情之事,卻每入魔障、誤入歧途。1974年,我在牢中有一首詩——「只愛一點點」,最能表達出高手的基本態度:
不要那麼多,
只愛一點點。
別人的愛情像海深,
我的愛情淺。
不愛那麼多,
只愛一點點。
別人的愛情像天長,
我的愛情短。
不愛那麼多,
只愛一點點。
別人眉來又眼去,
我只偷看你一眼。
在這首詩中,我用類似「登徒子」的玩世態度,灑脫地處理了愛情的亂絲。我相信,愛情本是人生的一部分,它應該只占一個比例而已,它不是全部,也不該日日夜夜時時刻刻扯到它。
(李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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