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港澳兩地符合條件的居民可透過各自的「港澳通關二維碼」實現自助通關、毋需出示實體身份證的新措施實施的第一日。整體運作暢順,已登記使用香港e-道通關服務的居民在更新「一戶通」後,即可生成「港澳通關二維碼」。截至昨日下午四時,超過三萬人更新「一戶通」,並已有約五百名澳門居民以「港澳通關二維碼」使用香港e-道入出境,而毋須再使用實體身份證。進閘後的操作與過往一樣,要印指紋及面容識別,領取入境憑條。不過,根據香港出入境法例要求,入境香港的澳門居民仍需隨身攜帶實體身份證。若居民遺失身份證或更換新身份證,港澳通關二維碼將失效,需重新申請香港e-道服務。而有抵達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在協助站工作人員協助下成功使用「港澳通關二維碼」入境本澳的香港旅客則表示,辦理「港澳通關二維碼」澳門自助過關的手續只須五至六分鐘,過程方便快捷,未來會更多來澳門。
在此前已經實行港澳居民使用自助通道相互入出境的快捷通關措施的基礎上,港澳兩地特區政府又新推出「港澳通關互用二維碼」服務,將會給使用自助過關服務的港澳居民帶來更好的出行體驗,增加幸福感,並進一步提升兩地出入境服務質素,以配合大灣區發展的國家重大戰略。這項新措施可為兩地人員交流、經貿往來及澳門文旅會展等「1+4」產業發展創造便捷的通關條件,打造大灣區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一小時生活圈,上演新時代的港澳「雙城記」,互通暢順,親如一家,在「一國兩制」事業和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中比翼齊飛。
這與回歸前澳門居民前往香港,人們仿效唐代「詩仙」李白,大嘆「港道之難難於上青天」,形成鮮明對比。實際上,回歸前曾經在長期以來,港澳兩地居民的往來入境待遇是呈現嚴重的「不對等」狀況的。本來,在上世紀六十年代的「反英抗暴」之前,港澳兩地之間的入、出境制度,是完全對等、平等的,亦即澳門居民也是只須持憑澳門身份証,就可入、出境香港。但在澳門部份左翼群眾受「反英抗暴鬥爭」,尤其是受北京「紅衛兵」在被謔稱為「王八七」的「中央文革小組」成員王力煽動「火燒英國代辦處」事件的影響下,衝擊英國駐澳門領事機構,英國政府決定關閉其駐澳領事機構,並為了「報復」,決定對澳門居民赴港實施「旅遊証」制度,而且是必須由香港親友擔保、代辦(持葡國護照者則除外),充滿歧視、侮辱、戒備意味。
在上世紀七十年代末,大批內地居民獲批准移居澳門後,前港英政府又借口「防止澳門新移民合法入境非法居留」,決定不向一九七九年一月十四日之後才取得澳門身份証的原內地居民發放「旅遊証」。當時這部分澳門居民,要到香港啟德國際機場乘搭飛機前往海外,就必須如同「囚犯」一樣,在香港的港澳碼頭,由香港警員押進囚車,送往啟德機場,中途不能落地,讓這部分澳門居民充滿屈辱感。
直到《中葡聯合聲明》簽署後,前港英當局才逐步放寬對原居內地的「澳門新移民」申領「旅遊証」的限制。直到澳門回歸前夕,才進一步放寬為可持憑前澳葡政府身份証明司發出的「非葡籍護照」前往香港。由此可見,澳門居民入境香港須另行辦証,這本身就是當年前港英當局「報復」澳門的「產物」,不但是不公平,而且是帶有歧視性質的。
即使是在港澳都已經回歸祖國的初期,港、澳兩特區政府向對方居民實施的入出境制度,仍然是呈現「不對等」的狀況的。澳門特區政府允許香港居民持憑香港身份証入出境澳門,而且還修改法例,將香港永久居民在澳門的逗留期限由九十天延長至一年。而香港對澳門居民的入、出境政策,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宣布,由二零零零年四月一日起,該部門將停止簽發適用於澳門居民的「旅遊香港許可證」,而已經簽發的旅遊香港許可證在有效期內,可以繼續使用赴港旅遊。
但卻是仍然拒絕持憑澳門身份証入、出境,而是規定必須持由澳門身份証明局發出的《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証》(即「灰薄」),或是由葡國相關機構發出的「葡國護照」入出境香港,而且在香港逗留的時間也作了嚴格限制。這本身就是不公平甚至是含有「歧視」性質的,不但無法體現「祖國大家庭」的親情溫暖,而且也不符合「WTO」中的「非歧視法律原則」及國際出入境管理慣例中的「對等」原則。
而且,當時香港特區政府對澳門居民入境政策,仍然保留亦可持「葡國護照」往港的「尾巴」,並給予無需簽證並可較長時間逗留的「優惠」,就更是與《中葡聯合聲明》中方《備忘錄》,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澳門特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相扞格,「迫使」部分澳門中國公民使用「葡國護照」作為入境也是中央人民政府直轄的香港特區。
按照一般理解,既然中國政府不承認持有葡國旅行証件的澳門中國公民具有「葡國公民」的身份,盡管他們在前往中國領域以外的國家和地區旅行時,可繼續使用葡國旅行証件,在目的地國家和地區作出入境証件之用,但他們在澳門特區出入境,及在同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香港特區以及內地各個口岸出入境時,是不宜持憑葡國旅行証件的。也就是說,《中方備忘錄》中所表述的「繼續使用該証件去其他國家和地區旅行」中的「其他地區」,不應當包括香港特區在內,因它不能與後面一句「上述中國公民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享受葡萄牙的領事保護」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相對應,亦即是前一個「其他地區」的前面,並未冠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故香港特區就應被排除在可以使用葡國旅行証件的「其他國家和地區」之外。這是維護國家主權尊嚴的需要。因此,當時澳門特區的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都紛紛呼籲香港特區政府同意澳門居民持憑身份証往港。
在此強大輿論下,香港特區政府終於宣布,從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八日起,澳門永久性居民可使用澳門身份證來往香港特別行政區;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起,更進一步毋須填寫澳門永久性居民赴港申報表。澳門非永久性居民則不能使用澳門身份證入境香港。
現在,在「由亂及治,由治及興」及「愛國者治港/澳」原則的背景下,港澳兩地對對方居民的入出境政策基本做到「一碗水端平」,而且「精益求精」,持續地研究優化措施,共同努力提升港澳居民的生活便利,增進兩地民生福祉。這正是「愛國者治港/澳」的應有態度。
從港澳兩地是從自助通關的基礎上實行「港澳通關二維碼」實現自助通關的情況看,由於澳門與內地各個口岸也已經實現了自助通關,在政策和技術條件成熟後,澳門與內地之間的各個口岸,可能也將能實行「內地澳門通關二維碼」措施,而且也同樣適用於內地居民,這就更有利於澳門特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了。
華澳人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