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鮮為人知的一次授銜及軍銜制的演變

  軍銜是黨和國家給予軍人的地位和榮譽。一提及軍銜,人們自然而然想到,1955年9月,中國人民解放軍首次正式大規模授銜,毛澤東主席親自為朱德、彭德懷、劉伯承等10位元帥授銜,周恩來總理為將官授銜。此次授銜共授予元帥10名、大將10名、上將55名、中將175名、少將800名、校級軍官3.2萬名,尉官49.8萬名、準尉11.3萬名。其實,抗戰勝利初期的1945年9月,中國人民解放軍也實施過一次授銜,並不被人熟知。
  一
  此次授銜還得從蘇聯出兵東北說起。根據《雅爾塔協定》,1945年8月8日,蘇聯發表對日作戰宣言,並於次日對盤踞在中國東北的日本關東軍,從東、西、北三個方向展開大規模進攻,粉碎了日本關東軍主力,加速了日本帝國主義的覆滅。日本投降後,東北很快成為國共兩黨爭奪的焦點。
  當時的東北是全國工業基地,具有雄厚的工業基礎,尤其是重工業較為發達,鋼材年產量占全國年產量的90%以上,戰略地位極為重要。如果國民黨佔領該地區,將切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革命力量與蘇聯的聯繫,並將利用東北雄厚的工業基礎,對華東、華北、西北解放區造成南北夾擊之勢。相反,如果中國共產黨控制東北,則可以充分利用東北雄厚的工業基礎,大大夯實自身薄弱的物質基礎,形成不受國民黨包圍的戰略基地,擺脫長期被四面包圍的局面,對打敗國民黨,解放全中國,有著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對於東北對中國革命的重要性,毛澤東洞若觀火。抗戰勝利前夕,1945年6月10日,他在中共七大上說:「從我們黨,從中國革命的最近將來的前途看,東北是特別重要的。如果我們把現有的一切根據地都丟了,只要我們有了東北,那麼中國革命就有了鞏固的基礎。」
  實際上,為爭取東北,我黨早有籌畫,並投入了不小的力量。蘇聯出兵東北前夕,留在蘇聯境內的原東北抗日聯軍部隊抽調人員組成先遣小分隊,被蘇聯紅軍空降到東北各地執行戰前偵察和配合蘇聯紅軍作戰的任務。蘇聯出兵東北後不久,1945年8月11日,朱德總司令發佈命令,指示進入東北最便捷的冀熱遼軍區李運昌部和原東北軍呂正操、張學思、萬毅諸部,分頭向察哈爾、熱河、遼寧、吉林推進,配合蘇聯紅軍作戰。當月中下旬,冀熱遼部隊挺進東北。
  隨著對東北實際情況和蘇聯紅軍的政策、態度進一步瞭解,為儘快爭取東北,1945年9月15日,中共中央決定建立以彭真、陳雲、程子華、林楓、伍修權為委員,彭真為書記的中共中央東北局,立即趕赴東北開展工作,力爭在東北建立根據地,並代表中共中央全權指導東北黨組織和黨的一切活動。
  當時蘇聯紅軍已經實行了軍銜制,而且時間比較早,1935年開始推行。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蘇聯紅軍形成了相對健全的軍銜體系,軍銜分為元帥、將官、校官、尉官、士官、士兵等若干等級,各個兵種的軍銜之間雖存在一些微小差異,但總體上大同小異。不僅是蘇聯,當時很多國家軍隊都實行了軍銜制,國民黨軍方面也實行了軍銜制。在軍隊交往中,軍銜往往發揮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中共中央要爭取東北,在一定程度上要獲得蘇聯紅軍的支持,因此不可避免要與蘇聯紅軍發生聯繫。為便於同已實行軍銜制的蘇聯紅軍打交道,臨行前,以中央軍委主席毛澤東的名義,授予彭真、陳雲、葉季壯中將軍銜,伍修權為少將,段子俊、莫春和為上校。以中俄兩種文字書寫了軍銜授予書,落款時間為1945年9月16日。代理中共中央主席的劉少奇主持授銜儀式。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史上,這次授銜是一次為兩軍交往而舉行的個別授銜活動。
  這次授銜,具有臨時性質,並非正式的,更多是一種工作變通,無論是規模數量,還是軍銜層級,都不能與1955年授銜相比,在軍史上的影響也比較小。實際上,授予中將的彭真、陳雲、葉季壯,授予少將的伍修權和授予上校的段子俊在建國後均沒有授銜。僅授予上校的莫春和在1955年授銜中授予大校軍銜,1964年晉升為少將軍銜。
  在國共軍事衝突調處期間,中國人民解放軍在軍調部機關和駐各地軍調小組代表也臨時授予了軍銜,同國民黨及美國參加軍調的工作人員一樣,都佩戴有軍銜的標誌。當時授予軍銜的手續更簡單,既不頒發授銜命令,也不舉行授銜儀式,按照在軍中擔任的職務和資歷,由軍調部領導口頭決定佩戴相應級別的軍銜。如軍調部中共代表團首席代表葉劍英授予中將軍銜,駐山西太原軍調小組代表陳賡授予少將軍銜。
  從各國軍銜制實施情況來看,實行軍銜制,總體上有利於提高軍人的責任心和榮譽感,加強軍隊的組織紀律性,同時方便軍隊的指揮和管理,促進軍隊正規化建設;對國與國聯合作戰和軍隊交往也具有重要意義。
  二
  在這裏,簡要回顧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度發展變化歷程。在抗戰初期和抗戰勝利後,中國人民解放軍曾兩次準備推行軍銜制,由於受歷史條件所限,均未能正式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我國積極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正規化建設,在政治上和物質上為實行軍銜制奠定了堅實基礎,中國人民解放軍實行軍銜制的問題開始提上議事日程。1950年9月,朱德總司令在中央軍委總幹部管理部會議上明確提出建立軍銜制的問題,他說:「部隊三等九級的等級制必須建立,等級在指揮作戰時是很重要的。」為給實行軍銜制奠定初步基礎,1950年11月全軍第一次幹部會議確定,中國人民解放軍幹部先評定排連營團等軍隊級別。
  經過思想上組織上的認真準備,1955年1月,中央軍委發佈《關於評定軍銜工作的指示》,全軍開始軍銜評定工作。至1955年國慶日前,全軍軍官的評銜工作基本完成。9月27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22次會議,通過了《關於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軍銜的決議》。當日,分別舉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授銜典禮、授予解放軍將官軍銜的典禮儀式。這標誌著中國人民解放軍正式實行軍銜制。軍銜制的實行,大大地激勵了全軍士氣,有力地推動了國防和軍隊正規化、現代化建設。
  這次軍銜等級設置借鑒參考了以蘇聯為代表的「東方型」軍銜體系,共設6等19級。元帥兩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元帥、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將官四級:大將、上將、中將、少將;校官四級: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四級:大尉、上尉、中尉、少尉;軍士三級:上士、中士、下士;兵兩級:上等兵、列兵。
  在實行過程中,實際設置的軍銜等級還是有些變化:一是由於毛澤東本人不接受大元帥銜,大元帥銜事實上設而未授;二是考慮到十幾萬副排職幹部的安排,暫時設置準尉一級軍銜。在19級軍銜中,準尉一級軍銜是沒有設置的。
  然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發展過程並不一帆風順,由於種種原因,從1965年6月1日起,中國人民解放軍一度取消實行了近10年的軍銜制。改革開放後,隨著建設現代化正規化革命軍隊目標和任務的確定,恢復軍銜制的問題才被提了出來。
  1980年3月12日,鄧小平在中央軍委擴大會議上明確提出:軍隊還是要搞軍銜制。1982年初,中央軍委常務會議正式作出「恢復軍銜制」的決定。但由於要優先推進軍隊體制改革和精簡整編,為實行軍銜制進一步創造條件,恢復軍銜制的計畫也因此推遲進行。隨著中國人民解放軍大規模精簡整編工作的完成,實行新的軍銜制的條件已趨成熟。1987年12月30日,中央軍委常務會議決定,1988年國慶日前實行新的軍銜制度。
  1988年7月1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1988年9月23日,國務院、中央軍委頒佈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條例中包括了士兵軍銜制的內容。這標誌著中國人民解放軍新型軍銜制誕生。
  《條例》設置軍官軍銜三等十一級,包括將官四級:一級上將、上將、中將、少將;校官四級: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三級:上尉、中尉、少尉。《條例》還規定了專業技術軍官軍銜等級,分別為: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這表明專業技術軍官授銜最高為中將。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對士兵軍銜作了規定設置,士兵軍銜按等級分為:(一)士官:軍士長、專業軍士;(二)軍士:上士、中士、下士;(三)兵:上等兵、列兵。士兵軍銜按兵役性質分為:(一)志願兵役制士兵:軍士長、專業軍士;(二)義務兵役制士兵: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
  截至1988年底,共授予各級軍官軍銜58.7萬餘人,文職幹部14.7萬餘人。其中,上將17人,中將146人,少將1279人;校官17.8萬餘人;尉官48.8萬人。軍銜制與軍人政治生活待遇和工作業績有機統一起來,對調動軍人的積極性、主動性與創造性發揮了積極作用,為國防和軍隊建設注入新的生機和活力。
  1988年軍銜設置與1955年的相比,作了多處創新,如設最高軍銜為一級上將,不設元帥,此外取消了大將、大尉軍銜,並且對專業技術軍官軍銜作了規定設置,還增設士官軍銜。軍銜設置充分體現了中國特色,既不屬於以蘇聯為代表的「東方型」軍銜體系,也不同於以英、美為代表的「西方型」軍銜體系。
  此後,根據軍銜條例貫徹執行情況,中國人民解放軍陸續對軍銜條例作了適當的修改、調整、完善,以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的需要。1994年對軍官軍銜條例進行了部分修改:一是不再設置一級上將軍銜,軍官軍銜變成「三等十銜」。實際上,一級上將軍銜自1988年設置以來,一直處於設而不授的空缺狀態。取消後,上將成為最高軍銜等級。二是提高了師職以上的編制軍銜,將原來的一職三銜改為一職兩銜,取消了最低一級軍銜。這次修改後,「三等十銜」的軍官軍銜體系一直保持穩定,士兵軍銜制度則進行了多次改革調整。1993年修訂《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對士官軍銜進行重大調整。軍士長、專業軍士各劃分為四個級別,軍士和兵的軍銜不變。士兵軍銜按等級分為:(一)士官: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四級專業軍士、三級專業軍士、二級專業軍士、一級專業軍士;(二)軍士:上士、中士、下士;(三)兵:上等兵、列兵。士兵軍銜按兵役性質分為志願兵役制士兵(士官)和義務兵役制士兵(軍士、兵)。這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兵軍銜等級最多的時期。
  1999年,為適應中國人民解放軍義務兵服役期縮短,士官數量增加的形勢,中國人民解放軍對士兵服役條例進行了修改,取消了軍士軍銜。修改後的士兵軍銜設為:(一)志願兵役制士兵六級:六級士官、五級士官、四級士官、三級士官、二級士官、一級士官;(二)義務兵役制士兵兩級:上等兵、列兵。2009年,再次修改士兵軍銜等級,主要對志願兵役制士兵軍銜進行了修改。修改後,志願兵役制士兵軍銜由原來六個銜級設置為七級銜級:(一)高級士官:一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中級士官:四級軍士長、上士;(三)初級士官:中士、下士。義務兵役制士兵軍銜則保持不變。
  進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為了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加強軍隊的指揮和管理,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2022年2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銜級制度的決定》,對士兵軍銜作了新的規定。士兵軍銜分為軍士軍銜、義務兵軍銜。軍士軍銜設三等七銜:(一)高級軍士:一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中級軍士:一級上士、二級上士;(三)初級軍士:中士、下士。義務兵軍銜沒有變化,由高到低仍為上等兵、列兵。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國防和軍隊現代化的深入推進,軍官隊伍建設面臨的形勢任務發生很大變化,中國人民解放軍對軍官制度進行調整完善,2020年,中央軍委印發了《現役軍官管理暫行條例》,以及《現役軍官考核暫行規定》《現役軍官晉升任用暫行規定》《現役軍官待遇級別管理暫行規定》等11項配套法規,構建起新的軍官制度體系。新的軍官制度對軍官等級設置作出重大改革,由基於職務等級調整為基於軍銜等級。它對加快鍛造德才兼備的高素質專業化軍官隊伍,實現黨在新時代的強軍目標、把人民軍隊全面建成世界一流軍隊,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和長遠的歷史意義,必將全面提高軍官管理專業化、精細化、科學化水準,加快鍛造德才兼備的高素質專業化軍官隊伍,為實現黨在新時代的強軍目標、把人民軍隊全面建成世界一流軍隊提供堅強組織保證和有力人才支撐。
  (鄒時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