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裏的女生,戴著白色口罩,右手舉著身份證,說話時眼睛直視鏡頭。她是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在讀博士王某,實名舉報導師——原文學院黨委書記兼副院長、教授王貴元對她進行了強制猥褻,並要求與她發生性關係。
2024年7月21日晚,這條時長58分鐘的視頻在社交媒體上公佈,呈現了王貴元對王某性騷擾時的錄音證據,視頻播放量很快達到上千萬。
7月22日上午,人大發佈聲明,稱已第一時間成立工作組。「舉報情況屬實」,當晚7點,人大發佈通報,開除王貴元黨籍,撤銷教授職稱,取消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撤銷他的人大教師崗位任職資格,解除聘用關係。同時,報請上級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並將問題線索依法反映給有關機關。
在近年來得到社會關注的校園性騷擾事件中,在處理時效上,人大此次被認為最為迅速。
不過,一名人大教師向南方週末記者感慨,這類事情為什麼非要到成了「事件」,才能得到處理?在他看來,這不論對學生,還是學校,都會帶來極大的傷害。
7月25日晚,人大宣傳部門回應南方週末記者,表示王某在網路上舉報前,並未向學校反映情況。
近年來,由學生在網路上發帖,社會關注後,引起學校對此事重視,再進行處理,這已成為高校性騷擾事件發展的常態。
早在2014年,有學者們就曾聯名向教育部寫信,建議建立高校常態化反性騷擾機制。不過,十年過去,這一機制仍未建立。
北京為平婦女支持熱線發起人馮媛長期關注這一領域。在她看來,近年來,在性騷擾問題上,不論是個案處理還是法律規定上,都有所進步,「但這個進步和現實需要相比,是遠遠不夠的」。她期待著高校性騷擾機制可以儘快出臺,「早一天出臺,學生就能早一天更有效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投訴有時也會失靈
受人大女博士舉報導師事件影響,7月22日晚,陝西師範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畢業生小玉(化名)在校友群內曝光了自己與王安中的一段聊天記錄,指其曾經對她進行過性騷擾。王安中是陝師大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是小玉的畢業論文指導老師。
此事在社交媒體上發酵後,陝西師大在兩天內公佈處理結果。7月25日23時許,校方發佈情況通報,稱王安中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撤銷其副教授職稱,取消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撤銷學校教師崗位任職資格,解除聘用關係。
在高校尚未建立反性騷擾機構的情況下,由什麼部門負責處理此類事件?在此次人大與陝西師大公佈的通報中,都提到成立了「工作專班」調查。此前高校關於此類事件的情況通報,大多表述也都是成立「工作專班」。
就小玉的經歷來說,在她曝光王安中性騷擾後,在校時的輔導員呂老師添加了她的微信溝通,希望她將網上的相關資訊撤除。隨後,學院的一位領導及調查組的工作人員也添加了小玉的微信。
其中,學校教師工作部的一名老師以調查組負責人的身份,表示自己將代表學校專項工作組和她溝通。7月24日上午7時多,這名老師在電話中和小玉做了情況核實。他表示,陝西師範大學已經報警,之後小玉可以聯繫員警繼續核實情況。
但是,調查組具體有哪些成員,校內調查流程如何進行,小玉也不清楚。學校在25日晚發佈的通報,她還是先從網上看到的。
人大宣傳部門回應南方週末記者,王貴元事件的工作專班由學校紀檢監察機構工作部門、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等組成。
北京大學曾發生過兩次性騷擾舉報,處理此事的則是該校教師職業道德與紀律委員會。根據北大官網的介紹,該委員會三分之二成員為本校教授,三分之一則是學校行政方面的負責人。
華中師範大學教育學院教授周小李曾在論文中指出,從高校近年來處理校園性騷擾事件的程式和效果來看,目前高校紀委是主要職能部門。
不過,在實踐中,這一投訴路徑也會失靈。
在小玉曝光王安中性騷擾後,一名學妹找到她說,2015年時,自己就帶著列印的聊天記錄,找到陝師大校方舉報王安中的性騷擾行為。當時,學校紀委說會給一個答復,但除了停掉王安中下一學期的課之外,學院再也沒有聯繫過她協商。
北航一名教師吳明(化名)告訴南方週末記者,現行機制下,內部監督也並非完全失效。但當被舉報者身份特殊,如有比較大的頭銜、在學術領域較有成就等,對學校來說處理難度會比較大。
多所高校曾發出倡議
早在10年前,馮媛便參與起草並簽署了一份關於建議制定高校性騷擾防治機制的公開信。
事情的起因是2014年7月前後,兩位線民在網上舉報,廈門大學歷史系教授吳春明利用發表論文、保研等機會,誘姦及性騷擾女學生。
當年教師節前夕,256名來自國內外高校的教師、學者與學生聯名簽署的兩封公開信,分別被寄給廈門大學校長和教育部部長。公開信中呼籲,徹查廈大性騷擾事件,建議教育部以此事為契機,制定出臺《高等教育學校性騷擾防治管理辦法》。信件中,還草擬了制度建議文本。
雖然教育部沒有專門回復這封公開信,但馮媛注意到了教育部對性騷擾問題的關注。公開信發出半個多月後,2014年9月29日,教育部出臺《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其中列舉了7項高校教師違反師德的行為——這被稱為「紅七條」。其中一條是,「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係」,這是教育部對高校的檔中首次提及「性騷擾」。
對違反「紅七條」的,意見中也規定了懲罰措施。按照嚴重程度,可以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解除聘用合同或者開除,對嚴重違法違紀的要及時移交相關部門。
同年10月,全國婦聯和中國婦女研究會在北京召開了一場「高校預防和制止性騷擾機制研討會」,全國22所設立婦女/性別研究與培訓基地的高校代表參加。
就高校如何預防和制止性騷擾,全國婦聯和中國婦女研究會提出了8項建議,與會代表同時呼籲,22所高校率先採取措施,落實這8項建議。
高校性騷擾話題再度引起大規模熱議,是在2018年。北航陳小武事件曝光後,2018年1月4日,北航學子發出聯名信,呼籲學校出臺性騷擾防治與申訴措施。
彼時,澎湃新聞統計,截至2018年1月15日,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山大學、四川大學、武漢大學、廈門大學、復旦大學等逾四十所高校的校友及在校學生,就建立性騷擾防治機制發出呼籲。
2018年4月,時任北大校長林建華主持召開了一場會議,討論校內反性騷擾制度建設。北大官網資訊顯示,當年1月初,學校委託北大中外婦女問題研究中心組織社會學系、法學院、教育學院等專家起草《北京大學反性騷擾有關規定(建議稿)》,並與教師工作部、學生工作部等學校部門負責人員進行了多輪討論。
這場會議上,林建華強調,下一步要抓緊在師生中徵求意見,繼續完善規定的內容,並提交校黨委常委會審議。
南方週末記者從吳明處得知,2018年時,北航也提出過相關規定的草案,並組織了校內學者們討論。
2019、2020連續兩年,教育部官網上均公開回應了當年全國人大代表關於建立高校反性騷擾機制的建議。在回復中,教育部提到,將指導地方、高校試點成立防止性騷擾委員會或者相關工作機構,並根據試點工作成效,完善制度規範。
不過,截至目前,南方週末記者在公開信息中未檢索到有高校或地方就性騷擾專門發佈相關規定。
「一票否決制」
2018年時,湖南師範大學外國語學院教授徐開彬在武漢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擔任教授。當時,他發起了一份《全國高校教師反性騷擾宣言》,有來自浙江大學、復旦大學、中山大學、華中師範大學等多所高校的56名學者簽名。
自2015年回國任教後,徐開彬一直關注校園性騷擾問題。他向南方週末記者回憶,在美國攻讀博士時,剛入學,自己就接受了由學校和研究生院共同組織的為期3天的培訓。由於博士生要給本科生做助教,培訓內容中就包括對教師角色的要求,不能對學生有性騷擾。從那時起,他就記得,「這絕對是個禁忌,不然後果會很嚴重」。
全世界的高校校園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性騷擾問題。2015年,美國高校聯盟、司法部國家司法研究所報告顯示,27所美國高校在校本科生中,約有23.1%的女學生和5.4%的男學生受過性侵。
徐開彬博士畢業後在美國任教。作為教師,每三年必須參加一次學校的培訓,其中同樣包括校園反性騷擾的內容,培訓內容放在學校的網路課上,每個老師必須學習,還需要線上測驗,通過後才能繼續執教。
馮媛也曾在媒體採訪中提及自己在1990年代到哈佛大學訪學時的經歷。學校發給她的歡迎手冊中,包括地圖,周邊吃喝玩樂的地方,怎麼停車,以及遭受性騷擾應該怎麼辦。「我第一反應是,哈佛的性騷擾這麼嚴重嗎?實際上不是哈佛的性騷擾嚴重,而是非常重視這件事情,告訴你萬一發生此類事情,你可以到哪里尋求幫助,可以到哪里投訴。」
華東師範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博士劉文對中國臺灣成功大學的性騷擾防治情況進行過研究。
在這所學校,當學生遭受性騷擾後,可以向校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簡稱「性平會」)提出申請,性平會根據被申訴者的身份或職位成立調查小組。小組成員由具有處理性騷擾經驗的校內外專家人士組成。調查者的身份不公開,對申訴者、被申訴者、證人採取隔離訪談的形式。調查後,由性平會出具一份寫明裁決事項、理由以及處理意見的裁決書,交到相關裁決部門。
對於師生之間到底能不能談戀愛這一問題,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朱光星發現,美國諸多高校出於規避風險等考量,會在學校層面對師生戀進行規制。並且,越來越多的高校趨向於採用更嚴厲的政策來限制或禁止師生戀。
朱光星向南方週末記者解釋,教師與學生都是成年人,互相吸引,基於此,兩個人戀愛的情況是完全有可能的。即便如此,對這種情況也應進行規制。除了雙方有自由戀愛的權利,還要考慮其他人利益。
她指出,捲入師生戀中的老師,很有可能會濫用私權,照顧和自己有戀愛關係的學生,對其他學生帶來負面影響。而即便教師做到了客觀公正,其他學生在主觀上也會認為教師對與其有戀情的學生有特殊照顧,自己遭到了不公平對待。「兩個人可以互相喜歡,但不能在師生關係存續期間談戀愛。」朱光星說。
事實上,對高校師生戀採取相對禁止的做法已經被國內一些高校採納。例如,北航與中國科學院大學就規定,教師「與有利益關係的學生談戀愛」,將會對該教師實行師德「一票否決制」。
「不僅僅是道德問題」
據馮媛瞭解,國內至少有兩所高校制定的反性騷擾規定,已通過校黨委常委會審議通過,但最後未能發佈。
就差臨門一腳的高校反性騷擾制度,為何遲遲不出臺?對此,性別研究專家、中華女子學院退休教授劉明輝曾問過某知名高校領導。這位領導解釋,學校擔心學生畢業後,覺得自己在校期間,老師對其要求嚴格,或有些批評,就以性騷擾為由誣告老師。「也有人覺得,好像哪個學校帶頭,就說明這個學校性騷擾問題嚴重。」劉明輝說。
吳明曾在2018年參與過北航校內關於反性騷擾規定的研討。與會人員都支持制定這樣的制度,但在具體細節上,如是否應該禁止師生戀、何種程度算是性騷擾、校內舉報管道應如何設置等方面仍有爭議。
他覺得,高校層面上,反性騷擾,雖然是重要的事,但又沒那麼重要,「它不能給大學帶來資源和利益,肯定還是邊緣性的(事務)」。
劉明輝認為,根本原因還是法律仍不完善。2020年民法典的出臺,以及2022年婦女權益保障法的修訂,都為性騷擾問題提供了法律層面的規制。
不過,在校園性騷擾防治上,法律規定還不夠細緻。民法典規定,學校應採取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係等實施性騷擾。婦女權益保障法亦明確,學校應建立有效預防和科學處置性侵害、性騷擾的工作制度。
相較而言,對於用人單位預防和制止性騷擾的規定更為具體。在婦女權益保障法中,第25條列舉了用人單位應當採取的8項措施,包括制定規章制度、明確負責機構或人員、設置投訴電話和郵箱、建立和完善調查機制並保護當事人隱私等。
「這一條款是強制性規範,對用人單位來說,是法定義務。」劉明輝強調。修訂後的婦女權益保障法施行不到兩年,她就協助14家企業建立相應的制度,並對員工進行培訓。
劉明輝指出,應進一步明確高校的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加強問責。2014年教育部發佈「紅七條」時就規定,要建立問責機制,對教師嚴重違反師德行為監管不力的,追究高校主要負責人責任。對此,婦女權益保障法也有規定:學校未採取必要措施預防和制止性騷擾,由上級機關或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給予處分。此外,對於這種情況,檢察機關也可以提起公益訴訟。
劉明輝還期待,教育部能繼續出臺檔,讓學校建全防治性騷擾專門機制。她注意到,目前在教育部門的檔中,防範性騷擾的話題往往是在師德規範中被提及,在她看來,這有些隔靴搔癢,「這不僅僅是道德問題,已經上升到了法律層面」。
徐開彬也覺得,鑒於國情,高校反性騷擾機制的建立,需要教育部推動。在他看來,想完全依靠高校內部的機制解決性騷擾問題可行度不高。他建議,由教育部制定詳細的校園反性騷擾規章制度,下發全國各類學校,讓所有學生和教師瞭解細則。同時,教育部和省教育廳也應當設立專門接受性騷擾舉報的辦公室,如學生向學校回饋後沒有回應,或者擔心在校內舉報受到打擊報復,可以直接向教育部或省教育廳反映,「由上級主管單位督促處理,學校就必須重視了」。
(韓謙 顧靚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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