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日召開大會以緊急程序審議通過《修改第17/2009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法案,將5種國際列管物質納入規管,當中4種為2-甲基-AP-237等類鴉片鎮痛劑,1種為合成大麻素類物質。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日在立法會上引介時表示,根據現行第17/2009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下稱「《禁毒法》」)第2條第3款規定,表一至表六所載的植物、物質及製劑須在遵守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有關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的國際法文書所定的規則下,按照由聯合國本身機關通過的修改作出調整。
黃少澤表示,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在2023年第66屆的會議上,決定將7種物質納入國際列管,該等物質已列入聯合國國際麻醉品管制局公佈的2份清單(黃單、綠單)之中。經核查,新增的7種國際列管物質中有2種已被《禁毒法》列管,其餘5種物質則未被納入《禁毒法》附表之內。因此,是次對《禁毒法》的修改建議,只將相關物質分別納入《禁毒法》附表的「表一A」和「表二B」,並無增減原有法律條文。有關的法案送交立法會之前,已在2024年7月24日行政會會議上進行了充分地討論。
黃少澤表示,本次修法旨在履行國際公約義務,使本澳管制物質與鄰近地區以及國際社會接軌,提高同步預防和打擊毒品犯罪的成效。鑒於毒品犯罪對社會的禍害深遠,本次修法具有迫切性,故此與過往做法相同,需要採用緊急程序立法,以儘快將新的國際管制物質納入《禁毒法》附表,使執法部門在打擊相關毒品犯罪時有法可依。
多位議員表示支持是次更新國際列管物質附表,並關注新增5種列管物質在本澳流行情況。黃少澤表示,5種國際列管物質中只有1種物質在澳有個案,是ADB-BUTINACA,由2021年至2023年9月共有17宗個案,其中2021年7宗,2022年有5宗,2023年有5宗,在國際列管後澳門沒有個案。
對於毒品滲入電子煙方面,黃少澤表示,國際無把電子煙納入《禁毒法》列管,而是通過其他法律規管,本澳亦一樣;將來若毒品滲入電子煙的情況嚴重可考慮列入《禁毒法》,但暫時無需要。提到澳門2022年12月5日起全面禁止電子煙,2023年發現3宗相關個案,2024年有1宗個案,總數16支煙,共重約16克。
被問及近年檢獲多少宗涉及的國際列管物質個案。黃少澤稱,合成大麻素在2021年至2023年,本澳共檢獲17宗個案。社工局則稱,根據濫藥者中央登記系統資料顯示,過去5年青少年佔呈報個案數量較少,今年(2024年)上半年中央登記有96宗個案,21歲或以下青少年個案有5宗;另外,去年至今有200多次網絡外展服務,並跟進潛在濫藥風險32人。
有議員關注青少年濫藥問題及宣傳教育情況。社工局防治賭毒成癮廳廳長鄭耀達表示,根據系統資料顯示,過去五年青少年佔呈報個案相對較低,今年上半年總體填報個案有96人,當中涉及二十一歲以下青少年有5人。針對青少年濫藥情況,社工局過去一段時間採取相關措施,包括與醫療診所合作及早發掘社區潛在個案並轉介跟進;此外,當局去年與民間機構合作推出大數據網絡調查,希望透過網上手段瞭解青少年隱蔽濫藥的情況,去年至今網上外展200次,通過毒品詞彙清單篩選超過30萬筆訊息,目前跟進潛在風險的青少年有32人。
至於宣傳教育方面,鄭耀達表示,當局過去透過不同管道進行宣傳推廣的工作,包括進入學校進行預防教育,亦透過專題網頁、應用用程序以及與青年團體合作開展宣傳計劃,持續加強廣大市民尤其是青少年對於毒品問題的關注及預防資訊。
黃少澤表示,青少年濫藥問題需要社會、學校及政府共同關注,共同預防,最重要的是治病救人。司警局一直以來都非常重視並做大量跟進工作,除了積極推動社區警務工作外,司警關注少年組一直與學校方面有緊密溝通,且經常性入校進行有關宣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