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既是長期戰略任務也及於行政長官選舉慣俗

  澳門特區政府昨日宣布,應澳門特區政府請求,經中央批准,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邀請中央宣講團成員,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沈春耀和中央宣講團成員,商務部黨組書記、部長王文濤來澳,向本澳社會各界宣講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特區政府將於本月二十八日下午三時,在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舉辦「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宣講會」。
  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勝利閉幕後,中共中央和全國各地的地方黨組織,都紛紛成立宣講團,宣講全會精神,深入宣講全會的重大時代意義和深遠歷史影響,及黨中央將改革開放進行到底的堅定決心;深入宣講中共二十大以來黨和國家事業取得的重大成就,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深入宣講宣講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入宣講全會《決定》提出的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舉措;深入宣講貫徹落實全會精神的基本要求,增強廣大黨員、干部、群眾學習宣傳貫徹全會精神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識、激發改革活力,推動各項改革舉措精准落地、取得實效。
  與內地省級行政區域的宣講活動是由當地省委組織不同,澳門特區的宣講活動,是由中央宣講團進行,與中央和國家各部委的宣講活動安排一樣。這體現了中央對澳門特區的高度重視,也契合了澳門實行「一國兩制」的現實情況。而宣講活動時間的安排,是在八月二十八日,這既是中央宣講團於八月二十六日在香港特區選舉之後的「通例」安排,更是配合澳門特區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日程的「特例」安排。因為按照澳門特區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日程的安排,翌日亦即八月二十九日是行政長官參選人領取提名表/送交提名表期間的開始日。
  因此,中央宣講團這次蒞臨澳門特區進行宣講,固然是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緊密聯系澳門特區的實際,運用通俗語言、翔實數據、鮮活事例,深入淺出把黨中央精神講透徹,把新時代改革開放的故事、黨領導人民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故事講生動,讓廣大澳門同胞真正聽得懂、記得住、用得上;也是要籍著這次宣講活動,傳達中央對澳門特區進行全面深入改革的思路及要求,並籍此宣示,必須對行政長官選舉的傳統習慣進行徹底改革。
  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中有三條涉及港澳,首先是第十九條,指出要完善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機制,推動京津冀、長三角和粵港澳大灣區等地區,更好發揮髙質量發展動力源作用。接著是第二十七條,《決定》指出要優化區域開放佈局,發揮沿海、沿邊、沿江和交通幹線等優勢,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戰略,加快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並要發揮「一國兩制」制度優勢,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支持香港和澳門打造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健全香港、澳門在國家對外開放中更好發揮作用機制;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合作,強化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完善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然後在第三十二條,提出要完善大統戰工作格局,完善發揮統一戰線凝聚人心、匯聚力量政治作用的政策舉措,更好發揮黨外人士作用,制定民族圑結進步促進法,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系統推進國家宗教中國化,加強宗教事務治理法治化,並完善港澳台和僑務工作機制。
  像以往一樣,《決定》發布後,澳門社會各界都充分發揚愛國愛澳的老傳統,紛紛以各種方式進行表態,既轟轟烈烈也熱熱鬧鬧。不過,對於如何在實務上根據《決定》的精神,結合澳門的實際情況,在實務上進行全面深化改革,卻仍然像「傳統老習慣」那樣,有點流於及滿足於「形式主義」,未能真正地吃透弄通《決定》的精神,進行分析研究,從而找出進行改革的方法。即使是有提出一些見解,也是多從《決定》中找機遇、找政策,而不是著眼澳門找問題、找責任;多談「支持」、「服務」國家改革發展,而不是談澳門怎麼改革與發展;三、多看國家對澳門的重視和關愛,而不是看中央對澳門的改革要求,甚至連「改革」二字的適用範圍都習慣性地限定在國家層面,對澳門要改革的説法諱莫如深。
  夏寶龍主任對香港特區有關改革的具體要求,同樣適用於澳門:「改革開放是當代中國大踏步趕上時代的重要法寶,對于面臨內外環境深刻變化的香港來說,同樣要識變、應變、求變,通過改革實現更好發展。希望香港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深入理解和領會三中全會精神,把握機遇、銳意改革,主動作為,加快推進香港由治及興。」
  所謂改革是指對現有制度和政策作大膽改進、進步、改良、創新和改善,從而貫徹「守正創新」的原則。面對新的發展機遇與挑戰,澳門需要的不是顛覆性的劇烈變革,而是基于現有優勢與基礎的改良型改革,以穩健的步伐邁向新的發展階段。在確立改革的鮮明導向,讓全社會都知道澳門要啓動改革的基礎上,、找到改革的具體抓手,讓全社會都看到改革要「動真格」,從而推動構建改革的壓力機制,讓利益固化格局主動或被動瓦解。
  澳門改革如同國家改革一樣,本質上是澳門治理體系的改革。《決定》的總目標是繼續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澳門改革的著力點和有效槓桿也是要完善治理體系、提高治理能力、增強治理效能。澳門必須利用三中全會《決定》給予的機遇做出制度性的改革,克服各種既得利益集圑和勢力的阻撓,讓所有澳門人都能夠受惠,促進社會公平和公義,兌現制度紅利、釋放制度效能。在面臨發展「瓶頸」下,要解放發展思想、廓清發展藍圖、創新發展路徑。唯有直面改革難題、科學確定改革路綫、系統制定改革舉措,有立的决心、破的勇氣,敢于再造新時代發展機制和社會機體,澳門才能持續目前的優勢地位。
  在中央宣講團對《決定》進行宣講的翌日,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進入了實質性的階段。從目前社會流傳的幾位人選尤其是「一號」人選的情況看,就是貫徹了《決定》的改革精神,亦即是將會打破自一九九九年以來,由土生土長的傳統商人家族成員出任特首的慣例,而是在內地出生及接受基本教育,也在澳門及葡國深造的現任主要官員。他們不但極為熟悉澳門特區的實際情況,而且更為深入了解中央的政策意圖,更容易與中央溝通幷獲得信任,因而可以將「一國兩制」事業更全面、更深入地發展。
  這就是二十屆三中全會後,澳門特區進行改革的第一步。而且是「揚帆啟航」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