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浩輝請辭終院院長 將於明日起免除職務

  【本報訊】特區公報昨日刊登第44/2024號行政命令,應岑浩輝法官的請求,自二○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起免除其擔任終審法院院長、終審法院法官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委員的職務。該行政命令自公佈之日起產生效力。
  岑浩輝早前出席活動,被傳媒問及有否意思參與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時,他稱正在考慮。而候選人提名期由8月29日至9月12日,按照行政長官選舉法,主要官員或司法官等須於提名開始日之前已辭職或退休,否則不得被提名為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