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僱賠償月基本報酬 最高金額擬調升五百

  【本報訊】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昨日下午召開全體會議,檢討《勞動關係法》中用於計算解僱賠償的月基本報酬的最高金額,政府建議增加500元,即由原本的21,000元調升至21,500元,而最高解僱賠償由現時25.2萬元增加至25.8萬元。勞方代表認同有關建議,資方代表則希望維持現狀。
  政府代表和勞資雙方會後接受傳媒訪問,社協資方代表、中總副理事長黃國勝不認同有關調整方案,認為當前本澳營商環境存在不均衡的情況,廣大工商界仍面對不少挑戰和市場變數,尤其是中小微企仍需依賴政府以多種途徑支援社區經濟,克服困境。而旅遊業客源年輕化且消費力減弱,零售業銷售額同比下降明顯,顯示消費審慎成為常態,非旅遊區或非旅遊服務業業務更加困難。在此背景下,資方擔憂提升解僱賠償上限將難以獲得工商界尤其是中小微企的支持,建議維持現有的解僱賠償上限21,000元不變,以更好地應對變化的市場和營商環境。
  社協勞方代表、工聯副會長馮家輝則對政府經綜合考慮後作出有關調整表示認同,認為當前作出調升500元的決策合理,預計將令更多僱員受惠,從而提高對無理解僱行為的保障力度和覆蓋率,這與勞方的一貫立場相符。雖然對本次調整表示支持,但勞方同時指出,法律規定應每兩年進行一次檢討,而實際上已逾四年未進行,故建議優化檢討機制,更好地保障僱員的合法權益。
  社協協調員、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表示,政府在提出建議時,綜合考慮了整體經濟狀況、收入中位數、經濟發展需求以及僱主的承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今次收集完勞資雙方意見後,將制定建議書呈交上級審議,若建議獲批,將盡快啟動立法程序修改《勞動關係法》,希望盡快通過實施。他強調,理解勞資雙方在員工福利增加帶來的成本問題上存在不同意見,政府將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礎上做出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