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要以「司法政治化」對抗「政治司法化」?

  在台北地方法院羈押庭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時,是給予柯文哲司法救濟權,宣布柯文哲可以上訴的。而在昨日柯文哲委任的辯護律師群得以與柯文哲見面,並建議柯文哲享用這項司法權利,進行上訴時,柯文哲卻表態放棄上訴,並聲稱「不願讓法院為難」,還要求檢察官在其被羈押的兩個月期間內,窮盡一切調查義務,其本人亦會盡力配合調查。
  柯文哲委任的辯護律師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是台灣地區刑事律師界的「頂級人馬」,都具有司法官尤其是檢察官的資歷經驗,尤其是其中的鄭深元,過去曾是特偵組檢察官,曾偵辦過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關說案,於二零一四年轉任律師後,曾經替名導鈕承澤的性侵案辯護。他們從檢察官的專業角度,察覺法官的裁決會有司法瑕疵,如果上訴將會有勝訴可能,亦即可以被釋放離開土城看守所。因而他們是強烈主張柯文哲上訴的,而且在得知柯文哲放棄上訴後,在離開土城看守所時,是一臉無奈。但既然自己的委託人作出了與司法專業不契合的決定,他們也就只能是尊重及接受柯文哲的決定。
  由此,可以看出,柯文哲的決定,並非是從司法技術角度出發,而是一個政治決定,就是要將其司法案件政治化,將自己的被偵查及羈押形塑為「政治迫害」,凸顯檢方是「政治辦案」。一方面是要引導社會輿論的關注方向,從對自己的多項疑案議案進行質疑,引導轉為對民進黨當局濫用司法工具的批評;另一方面是要籍此煽動支持者尤其是「小草」們,將他們的詛喪心情轉為憤怒,化悲憤為力量,「莫喪了志氣,莫散了團體」。
  其實,柯文哲採取此策略,早已有端倪。柯文哲的妹妹柯美蘭,在柯文哲第一次被裁決羈押禁見時,就將他封為「民主烈士」;而民眾黨「立委」吳春成,也透露柯文哲曾經表示自己要做台灣的曼德拉。——南非國父曼德拉,為了推翻種族隔離政策,被關了二十七年,最終獲得政治大翻身。柯文哲倘也能建立起這樣崇高的政治形象,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其司法弊案。
  因此,柯文哲所說的「不為難法官」,就可圈可點了。那就是暗示,他的案子是政治案件,後面有政治力在介入。他在提起上訴後,法院再開上訴庭,法官在證據不足下,仍然按照「上面」的意思判其敗訴,實在是「為難」。這樣,他的「政治受難者」的形象就建立起來了,並凸顯了民進黨當局對他的案件,是「政治司法化」,明明是政治對立的原因,而運用司法工具將他搞垮。
  當然,柯文哲拒絕上訴,也有著司法技術方面的考慮,就是要向檢察官施加壓力,甚至是「踢竇」:即管放馬過來,必須在羈押禁見的二十天期限內,找到可以起訴他的證據,進行公訴,否則就按照刑訴法的規定,將他釋放。屆時,他就可以像「英雄」般,在支持者的鮮花簇擁下,昂首大步走出土城看守所。
  這個壓力對於檢察官來說,確實是很大的。因為按照刑訴法規定,對被偵查對象實施羈押禁見的期限是最長兩個月,最多再延長一次兩個月,亦即是檢察官必須在四個月內起訴,不然就得把柯文哲放了。而「京華城案」的案情較為複雜,並難以查找到柯文哲的金流去向,這麼大型的案件要在四個月內結案起訴,確實是並不容易。
  柯文哲可能還有另一層司法技術考量。就是避免在法院開上訴庭時「講多錯多」,在不知道檢調掌握多少證據的情況下,講了不應當講的話。而按照柯文哲「大嘴巴」的性格,很可能會犯這樣的錯誤。而放棄抗告就不用出庭,不用擔心會講錯話。
  從理論上說,柯文哲的這套以「司法政治化」來對抗民進黨當局的「政治司法化」的策略,是正確的。但「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柯文哲畢竟的專業背景只是一名與政治和司法都不沾邊的外科醫生,即使是在從政之後,也多是向政治場域發展,而缺少法律及司法方面的修養。否則,就不會在處理「政治獻金」的過程中,那麼輕率法律問題。
  因此,柯文哲在運用這個策略時,只是想到起訴前的羈押期限,沒有考慮到被起訴後的羈押期限。萬一民進黨當局不顧一切地實施「司法政治化」,強要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也要起訴他,那麼,他就將會在土城看守所長期地羈押下去。
  實際上,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各項規定,以及《刑事妥速審判法》,羈押情況區分為偵查中和審判中。在偵查中的案件,不論案件性質為何,羈押不得逾兩個月,可以延長羈押兩個月,但以延長一次為限,因而羈押最長期間就是四個月。這是柯文哲設想中的情況。
  而在被起訴及審判中,羈押被告不得逾三月,延長羈押期間,每次不得逾兩個月,如所犯最重本刑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者,第一審、第二審以羈押三次羈押,第三審以羈押一次為限。因此在審判中,最重本刑為十年以下,最長羈押期間為二十三個月,將近兩年。而按照「京華城案」的涉嫌「圖利罪」及「受賄罪」,柯文哲可能是屬於最重本刑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這一「量級」,因而在被起訴後(不計算偵查羈押),有可能會被羈押將近兩年。但還有一條,就是每次經上級法院撤銷發回重審,延長羈押期間的次數應更新計算。不過,根據《速審法》規定,最長一律為五年。若羈押期間已滿,仍未判決確定者,視為撤銷羈押,法院應將被告釋放。
  倘此,柯文哲那就真是要「把牢底坐穿」了。